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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十四秒记忆(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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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打气后程老板离开了,好些学员从没像这些天被鼓励过,自信心建立起来也很容易嘛。呐喊吧,咆哮吧,自命不凡吧,老子天下第一吧。

说小美这个人,放在大街上绝对没人注意到她,身高没出头160cm。都已经二十三岁了嘴唇还有女生很讨厌的浅浅胡须,身材算不上苗条是很单瘦那种,应该是吃饭总吃两三口平日水果零食堆里那种女生。脸盘特显大,应该是属于北方人。

小美来这里有半年之久了,只有小学文凭却有颗积极向上的心,刚毕业那会儿在家帮种田。农闲时少看电视去隔壁借初中、高中毕业大哥哥的来一遍一遍,至于学习那种程度谁也不知道,没有考试没有监督的全凭自愿。后来十六岁跟随同乡外出打工,记得刚刚出去那年爸妈还把自家舍不得吃的腌制猪膀肉送出作礼,第一次打工要好好照看着。

在外工作当然是工厂了,简单重复工作后闲暇无事继续,城市中籍和信息渠道很容易就获得,所挑选籍慢慢也开始偏向言情和社科励志型。以前那种枯燥的课本籍完全抛却脑后,越来越喜欢类似“我有酒你有故事吗?”;“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也正是那年认识除同村以外的男孩,太多年轻男孩女孩呢,头一年换两次男友被感情伤到。也就觉得自己应该高傲的单身,也不能随便的将就,便晃晃悠悠到了二十三岁,看的品味还是那些没什么变化,心却更大了。

这不,这次又来了一批新人。她的任务就是照顾几个单身狗,给他们洗洗衣服,偶尔陪他们聊聊天也吐露“心事”。目的是让他们成为发展的线人,这是份伟大的事业,小美是这样认为的。

“哥,问你个事儿。”按年龄来说小美应该叫利端聿叔叔了。

“嗯,怎么了。”利端聿听小美乐意这样叫他,也就乐意听。

“你喜欢我吗,要认真说哦。”小美问。

“嗯额……”瞬间懵掉,才认识一个多礼拜,他也有过这样想法都念头生起时候按压下去。现在又年轻又体贴还特别认同自己的女人这样问,让多年社会经验没个着落,这该怎么回答呢。

“你要说哦,我想知道你怎么想的。”小美追问。

“我……”利端聿像个未出社会的小青年扭捏着,或者说这是中年男人的焦虑作祟。怎么办,管它三七二十一说句喜欢会死人吗,心脏砰砰跳感觉要突出胸膛,说,说就说:“我喜欢你”。

明人不说暗话,我喜欢你。这样套路被利端聿玩起来还显很不自然,一句“我喜欢你”成就多少人也葬送多少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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