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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极品一家人(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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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殿试放榜时, 状元的人选,在绝大多数人的意料之中。

放榜当天,向来吝啬的宋德贵和田翠娘在府宅外撒了一天的铜钱,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 老两口甚至都没发正常咀嚼饭菜, 汤水饭粒时不时就从嘴角漏出来, 又慌张的用手绢兜住下巴。

因为笑了一天, 等劲儿过了, 才发现把脸颊的肌肉给笑抽筋了, 这会儿还时不时抽搐两下, 害得他们只能吃几口饭, 就揉一揉脸颊, 放松一下肌肉。

可即便这样, 还是忍不住想再笑一笑。

“没想到啊没想到, 享福半辈子, 临老还能看见我孙儿考中状元。”

宋德贵笑着笑着, 有点想哭了。

“打从多金多宝出生的时候, 我就知道他们兄妹非同凡响。”

苗翠娘尽量装得很淡定,只是从她过于急促的语速就能知道, 此时她的心情多了激动畅快,大丰村百来年,也就她家生了对龙凤胎。

想到这儿,苗翠娘又看了眼一旁乐呵呵的儿媳妇, 严格说起来,这件事还是她的功劳。

因为她生了辰子这么一个好模样的儿子,所以才娶到了满珠这个旺夫旺家的儿媳妇,最后又有了大福气的龙凤胎。

苗翠娘瞟了眼一旁又哭又笑的傻老头, 真羡慕他有那么好的福气,娶到自己这个能干的媳妇。

老宋家有她苗翠娘这么好的媳妇,真是祖坟冒青烟呢!

“以前咱们家只是有钱,现在多金考中状元,咱们家又有人当官啦,以后有钱又有权,日子多滋润啊。”

苗翠娘想着自己现在就算闭眼也安心了,孙子当了官,他有出息了,作为他的双胞胎妹妹,多宝的婚事定然会顺畅许多,以后宋辰这个老子和多金这个哥哥,就是多宝在娘家最大的底气。

就如同当年的满珠一样,他们甭贪心往高处找,这样多宝的日子大概也不会差。

“咱们家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等过段时间,就给多金和多宝相看,娶孙媳妇嫁孙女,咱们有生之年,没准还能抱上曾孙外曾孙呢。”

小老头乐呵呵的,“来,大喜的日子,必须喝一杯。”

宋德贵举起桌上的酒杯,这样高兴的日子,谁都不会扫兴。

苗翠娘一口喝完杯中的酒,还不忘用从她边上摆着的粥碗里盛了一勺肉糜,喂给她怀里的老虎。

橘座老了,吃饭都不那么积极了。

它的牙口也不好,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单独给它熬一碗烂糊的肉粥,里面有肉,有鱼,也有碾碎的蔬菜,苗翠娘就用小勺子一勺勺喂给它。

老人总觉得,只要多吃饭,身体就能撑住,就能多活几年。

这一次老虎特别给面子,嗷呜一口就将老太太喂进嘴里的那口粥给吃进嘴里,不像以前那样,吃一口,总得漏半勺。

苗翠娘摸着老虎已经变得粗糙的毛发,觉得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她也不记得老虎到底是什么时候来到他们家的,只记得,那个时候家里的龙凤胎一岁出头,会说几个词,也会慢吞吞走几步路,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懒洋洋的再也不肯走了。

那时,老虎也只是一个刚刚断奶没多久,被猫娘抛弃的小奶猫。

它误入了宋家老宅,踉踉跄跄就被多金多宝压在了身下,俩孩子抓着猫咪不肯放,嘴里嘟囔着猫猫,喵喵之类的话。

从那天起,老虎就算养在他们家了,但其实不论是宋德贵还是苗翠娘都没怎么喂过它,倒是多金和多宝,自己吃辅食的时候,还乐呵呵从嘴巴里抠一口塞给它。

真正拍板要养老虎的是原身,因为他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觉得孩子喜欢,多养一只猫就和多养一只鸡一只鸭是一样的,反正不用他照顾。

那个时候他们和老宅也还没分家,都吃一口大锅饭,宋德贵和苗翠娘也觉得多养一只猫就多占一点便宜,也就无所谓的应下了。

于是在还没有成年,捕猎技能并不强悍的时候,老虎就在宋家吃半饱,自己又出门找食将自己填饱,等到它长大学会了抢劫,不仅能在外头将自己喂饱,还能三五不时带点东西回来。

小孩儿巴掌大的小鱼,肥硕的田鼠麻雀,但凡人能吃的,苗翠娘一点都不浪费,至于半只蚱蜢半条毒蛇之类的,老太太就敬谢不敏了。

再后来,家里因为儿子突然变得有钱了,这个时候,即便老虎啥也不干,家里都养得起它,慢慢的,老虎越来越胖,越来越懒,也越来越馋,但宋德贵和苗翠娘也都习惯了吃什么好吃的,就分老虎一口。

大概是钱养良心,他们甚至还会喂外头的野猫。

但十六年的陪伴,老虎终究是不同的,它也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

十六年啊,老虎都老了……

大喜的日子不能想伤感的事,苗翠娘提了提精神,又说起了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明儿一早状元游街,到时候,我可得多准备点花球扔给咱们多金。”

盛朝的习俗,殿试放榜第二天就是状元游街的日子,殿试前十都会骑马游街,作为状元,多金自然排在最前头。

到时候手捧圣诏,足跨御马,多神气啊。

而且状元游街的日子向来备受瞩目,许多官家小姐在这一天也可不不守那些矜持的规矩教条,在街道两侧的高楼中,将鲜花之类的东西投掷给那些俊俏的少年郎。

谁被花朵砸得多,就说明更受小姑娘们的青睐。

前朝就发生过一位探花郎因模样太俊俏,其中一个小姐因为把手中的花扔完了,就扔桌上摆着的果子,结果把探花郎从马上砸下去的笑谈,大家并不笑话那位探花郎太文弱,在听到这个故事后,反而想着这个探花郎到底长着一张多么俊秀的面孔,并将这个故事流传下来视作美谈。

苗翠娘心中自己孙子哪儿哪儿都好,明天游街,必须被最多的鲜花砸到。

“娘,扔花的都是小姑娘。”

朱满珠也骄傲地看着自家白白胖胖的儿子,不过转念一想,儿子长得没有他爹百分之一的俊美,很可能没小姑娘愿意拿花砸他。

“让小丫头们多准备一些,明儿我和多宝也要砸。”

虽然有了大名,但家里人还是更喜欢喊多宝和多金这两个小名。

朱满珠想着,总归还是她这个当娘的肚子偏心眼,怀着兄妹俩的时候只心疼闺女,将闺女生得那么漂亮。

“娘~”

在家人面前,多金还是个会害臊的半大小子,原本他还觉得娘正经了呢,结果都没撑过半句话的时间,就暴露本性了。

“都砸都砸。”

苗翠娘知道,自己儿子留了宋记饭庄临街的最好的包房,到时候他们一家人都要站在窗边,一块见证多金这十七年来,最荣耀的日子。

*****

今儿路上的小姑娘特别多,全都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衣服,那些家境贫寒的姑娘,虽然没有珠宝华服,却也将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挽起的长发上簪着鲜花嫩枝,就像待放的花苞一样,美丽娇艳。

她们都早早站在了街道两旁,冲着远处眺望。

宋记饭庄早就已经订出去的沿街的几间包间里早早就坐满了人,一楼的大厅里也已经宾客盈门,宋家人也一早打扮妥当,带着几筐一大早从花园里新鲜采摘的鲜花,从家里出发,等到从马车上下来,带着仆从扛着几筐鲜花走进饭庄的时候,还引起了不少人的注视。

主要是宋辰这张脸太吸睛。

虽然已经三十多岁,在这个时代也是当爷爷的年纪了,可对一个男人来说,这还正当年。

为了表示喜庆,今天宋辰的穿衣打扮都是家里的几个女人安排的,玉冠红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要游街的探花郎呢。

那一身红色的丝缎因为绣满了暗纹,显得精致又繁重,因此即便穿在身上,也不显得女气,只是衬得他皮肤更白,一时间,让人分不清他的肌肤和头顶那个羊脂白玉冠到底谁的质地更温润玉泽,黝黑的眼眸不经意地朝大堂里扫视了一眼,但凡和他视线接触的人,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人面如玉,身姿如松,一时间,所有的小姑娘都心如擂鼓。

“相公!”

知道听到边上一个微胖丰满的妇人冲他喊了一声相公,这种窒息的氛围才被打破,紧接着而来的,就是如同排山倒海的难过。

这样让人一眼就沉醉的男子,居然已经娶妻了。

直到他们一行人都上了楼,饭庄大堂里的客人们才回过神来。

“这是谁家的少爷?以前从未见过?”

“那是谁啊?不是京都人士吧,是不是这次来科考的举人?”

……

最后还是几个店小二出来解惑,大伙儿这才知道,刚刚他们看到的那位竟然都已经是快当祖父的男人了,他不仅是这家饭庄的东家,还是今科状元的父亲。

对了,状元郎还没说亲呢。

一时间,大堂里的姑娘眼中光彩连连。

那状元郎肯定继承了他爹的俊秀吧,一时间,对等会儿的游街更期待了。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二楼。

此时那些包间的门并未紧闭,能在这个时候租到沿街商铺二楼包间的都不是什么普通人家,游街还未开始,互相之间串门寒暄,也是联系感情的一个机会,因此在宋辰带着家人进入预留房间的时候,那几间房间里的夫人小姐也都看见了。

她们自然也从小二的口中知道了宋辰的身份。

大伙儿都打定主意,等会儿一定要好好看看那位状元郎的模样。

并未耽搁太久,游街就开始了,远远儿的就听到了喜炮锣鼓的声音,又过了一盏茶左右的时间,那些声音越来越近。

只听不远处传来了骚动声,旗鼓开路,欢声雷动。

穿着状元红袍,骑着高头大马的宋识文出现在了家人的视线中。

“哥!”

宋织舞的声音最响亮,手里拿着帕子,小半个身体都探出了窗外,拼命摇晃着手,想让她哥看见。

只是这一天,姑娘们都可以暂时放下矜持,宋织舞的反应也不算出格,类似举动的小姑娘太多,她的声音混在太多尖叫欢呼声中,宋识文一时也没听见。

但他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家饭庄二楼的家人们,也冲着他们招手示意。

饭庄里的其他姑娘在看到宋识文的第一眼闪过一丝失望,她们可能是这一排街道两侧少数比较文静的女孩儿了。

这是亲生的吗?

但转念想了想站在宋辰身边的朱满珠,看来是亲生的,只是随了娘。

平心而论,宋识文模样并不差,虽然胖乎乎的,但胜在白净,五官也端正,再加上六元及第的光环,如果不是事先看见了他爹,很多小姑娘还是会心动的,可惜造孽啊,就在前一秒,这些小姑娘见了他爹。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因此当游街的队伍靠近时,大家都注意到了这家略显安静的饭庄,以及饭庄几扇打开的窗户里,唯一最激动的那户人家。

别家扔花是一朵朵往外人,那一家人是举着竹篓,一把把往里面抓花,然后拼命朝状元郎扔去。

霍准作为京畿卫骁骑营,指挥佥事,负责这次游街的护卫,他穿着一身玄色盔甲,身如刀鞘,眼神如刀。

在对上窗边那张如花的笑靥时,微愣了片刻。

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这张脸,心脏抽痛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强烈的悲痛和欢喜。

很熟悉的面孔,但又有些陌生的神情,好像他记忆中这张脸上不应该是这样欢喜的神情,可他却为了现在这股陌生而感到无比庆幸。

她应该是这样笑着的姑娘。

正在给哥哥砸花的多宝感觉到了一股灼热的视线,她笑容一顿,下意识寻找那股视线传来的方向。

和霍准四目相对时,她的脸上不由浮现了两抹红霞。

那人的眼神看的人怪害羞的。

宋织舞没忍住摸了摸狂跳的胸口。

这辈子别辜负他,要好好对待这个傻瓜。

莫名的,脑子里就出现了这么一个想法,难道这就是话本子里说的,前世今生的缘分?

被养得聪慧但又不失几分天真烂漫的宋织舞觉得自己脑海中的这个念头有些傻气,话本子的东西怎么能信呢,只是不信话本子,她也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

她喜欢那个有点少年英气的侍卫,于是她往竹筐里又抓了一把花,没扔给她哥,而是扔给了那个身穿盔甲的少年。

因为娇养的姑娘们体力多有点不足,扔偏了也是很正常的事,再加上现在投掷鲜花的小姑娘那么多,根本就没人注意到这一点。

除了霍准本人,他不着痕迹的攥紧其中一朵,牢牢捏在手中。

*****

“哎,真可惜,状元郎没有他爹十分之一的美貌。”

“什么十分之一,我觉得是百分之一。”

……

游街队伍已经去了远处,街道两旁的人也逐渐散去,只有宋记饭庄的食客一直坐在大堂中,小姑娘的脸颊都红扑扑的,眼神还时不时往上瞅,似乎在等什么人下来。

元德帝带着太监和几个护卫走进宋记饭庄的时候,听到的就是这样的议论。

“哦?”

元德帝发出了一声疑问,但他也不需要别人回答。

老皇帝心里有点生气,他的状元郎哪里长得不好了,那么福气的一张脸,他本来还想让这位小状元做一次探花郎呢。

自己的状元被否认,就好像老皇帝的审美被否决了一样。

“这位客官,今儿客满了。”

见到几人进来,掌柜礼貌的上前劝说几人换一家饭庄。

元德帝这次微服出访就是冲着宋记饭庄来的,他知道这是状元郎家开的饭庄,还听他那个最会享受的皇侄说过,宋记饭庄的饭菜不比御膳房差。

当时元德帝就感兴趣了,他不信自己身为帝皇,最好的东西却不在他的皇宫里。

边上的太监很会看眼色,直接将掌柜叫到一旁,拿出了一枚玉牌。

出门在外,自然不会显露自己的身份,在掌柜眼中,眼前这位老爷竟然是一位王爷。

他当即有些慌了,王爷来饭庄吃饭,没有位置也得空出位置,可楼上都是贵客,到底该让谁挪位置出来呢?

幸好这个时候,宋家人下楼了,他们本来就是为了看孙子/儿子游街来的,现在人已经骑马走远了,自然不会留在饭庄吃饭。

很显然,在宋辰一家下来后,大堂里又开始躁动了。

老皇帝挑眉看去……

咳咳,他的状元郎确实不怎么会长啊。

想到自己御案上有关宋家的折子,宋辰这人的天赋全都显露在吃食上,勉强只考中秀才,要是他能有他儿子的聪慧,他定然要封他一个探花郎,然后重现一下前朝那位被砸下马的美探花的盛况。

此时掌柜走到东家的耳边小声私语一番,宋辰看向老皇帝,心中一凛。

这位可不是什么王爷。

他让爹娘带着妻儿先离开,自己则留下来,亲自领着人上了楼上的包房。

一楼的姑娘们更开心了,人没走,待会儿还能再瞅几眼。

“草民叩见皇上。”

在进屋后,宋辰赶紧行礼,老皇帝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暴露的。

“皇上天人之资,草民只看了一眼就心如擂鼓,感觉好像看到了天上的太阳一般耀眼灼目,这样的气势,又岂会是一位王爷所能拥有的。”

元德帝一听哈哈大笑起来,虽然他知道,肯定是自己一行人哪里露出了马脚,但宋辰这一串话,着实哄的他很开心。

当然,也可能是他长得好,把话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显得分外真诚。

“你很不错,为朕培养了一位六元及第的状元郎。”

元德帝让他起身,并没有摆出什么皇帝的架子。

“是因为陛下圣明,盛朝海晏河清,草民才能安安心心做自己的小买卖,供识文念书,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个朝代,还没有这样的说法。

“哈哈哈,人哪有万万岁呢。”

元德帝笑的更开心了,差一点就学了昏君的做派,想要封这个只有秀才功名的男人一个近身的官儿做做,天天看着他那张脸,然后听他对自己各种吹捧。

“朕今天来就是来尝尝你们宋记饭庄的手艺,看看我那皇侄的夸赞,是不是名副其实。”

元德帝觉得不能再和宋辰聊下去了,要不然,真的要做昏君了。

“那草民就给陛下露一手。”

宋辰也笑呵呵地应下,在了解到元德帝的一些忌口后,恭敬地退出房间,然后走向厨房。

此时厨房里正忙碌着的人,都被宋辰赶了出去。

“爷爷,我的亲爷爷,咱们该干活了。”

金手指老爷爷看着他那张谄媚的脸,忿忿地拿起锅铲。

真是烦死了这张嘴,哄人的时候叫人甜死,气人的时候又将人毒死,他就仗着他脾气好欺负他吧。

可没办法,生活太寂寞了,好歹宋辰还能三五不时进来跟他唠唠嗑,斗斗嘴,不像以前,好像除了教绑定的任务者厨艺,就没有其他话好说了。

金手指老爷爷忙碌着,宋辰在一旁休息着,为了让老爷子发挥最好的实力,时不时吹点彩虹屁。

“真想亲眼看看东家做菜的模样。”

“咱东家可是那个,谁有这个荣幸亲眼看呢,到时候能闻一闻味道,就是咱们三生有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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