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振臂一呼,从者如云(2 / 2)
黎天很享受这样的待遇。
这也是为什么他都已经长这么大了,还固执地热爱诗歌的原因。
在新京大学,也就只有这个诗社里面能够让他感觉到存在感。
诗社里有很多人到现在还热爱诗歌,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
或者说,因为他发的红包,让那些人感觉到热爱诗歌还是有着很积极很正面的社会意义和使用价值。
已经有六七个人在那里,有一个对黎天说道:“天哥,这么多人也差不多了吧?要不我们现在就上去教训一下那个新来的家伙?回头我们就不吃麻辣烫了,吃烧烤去。”
三十几个人吃麻辣烫,花掉的钱可比这六七个人吃烧烤花掉的钱要多。
所以他们才提出这样的建议,让生活更有质量。
在他们想象中,六七个人教训一个新来的学生,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都不用出手,吓都可以将对方给吓瘫。
“等一等吧,都已经在群里说好了,不能失信于人,大家一起过去教训那家伙。”
黎天说道。
虽然人多请客花掉的钱会多很多,可是想一下自己带着三十几个人冲进陆纯良的宿舍向他兴师问罪,那得有多爽?
想一想就激动。
大概社团老大也不过如此吧?
这件事情传扬出去,也会让他在学校的江湖地位大增,毕竟是一个招呼就能叫来三十几个人的存在。
说不定就会有哪个女孩子听说他这样的事情之后,对他由鄙夷不屑转为崇拜,投入他的怀抱呢。
又等了几分钟,诗社里报名的人陆陆续续的到齐了,而且来的还不只是诗社里面的人,还有一些外人。
来的人很快达到了四十多个,让黎天有一些傻眼。
对此,有几个诗社里的人是这样解释的:
“天哥,这是我的好哥们,他听说这件事情之后,义愤填膺,也赶着过来要给你助一把力。”
“天哥,这个是我兄弟,他不仅有一腔热血,还热爱诗歌,很想为咱们诗社做一点事情,所以我就把他带过来了。”
“天哥,这是我女朋友。”
“天哥,这是我男朋友。”
“天哥,这个是我男朋友,这个是我女朋友。”
那些人一口一个“天哥”的叫着,让黎天有一些飘飘然,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人都已经来了,还让人家走,这也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真那样做了,以后再有事情,谁还来帮他?
“好了,人都来的差不多了,我们就上去吧!”
黎天说道。
每一栋宿舍楼下都有管理宿舍的大爷或者大妈,其中有一项职责就是负责登记来访者。
女生宿舍是不允许男生进去的,不过男生宿舍可以容许女生进去,但是要登记。
他们想要进到里面去,第一关就是要得到宿舍管理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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