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莲华殿(2 / 2)
殿门朝西开,共有殿房一十二间。
庙宇式,琉璃瓦,犹如仙山琼阁。
大殿身后,是一个四周环廊的宁静湖泊,湖中满植子午莲。
前景中的三座重檐大殿,呈“山”字形映入湖中。
一道白色大理石拱桥,架通了湖心与湖岸。
湖心有一台,名“镂月云开”,人工修建,三间殿。
遍植芳芷杜衡,幽兰牡丹,殿前以文石为坡。
(注:文石,碳酸盐矿物,成分为CaCO3,又称霰石。斜方双锥晶类,无色或白色,透明度较高,有玻璃光泽。品质较佳者,经加工打磨后呈现美丽的同心圆花纹,称为文石眼,可制成文石饰物制品。)
后湖西北侧有万字祈福楼,东北侧立有秀山堂。
秀山堂与莲华殿隔湖相望,另有进出的院门。
我不晓得我老爹有没有来过这里,也不晓得三哥有没有来过这里。
我一直以为,指腹为婚的事,只不过是一个可供三哥拿来取笑我的谈资。
一直以为,南宫家的家产是不是富可敌国,同我是半点关系也没有的。
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有钱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我突然想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俗语。
我想,宗震说的也并不是全无道理。
或者,我也可以像沉烟那样,借助南宫墨的帮助,渡过这一回的难关呢。
想到南宫墨,我的一颗小心肝又有些肉疼。
不管怎么说,嫁给他还是不如嫁给逸尘来得更叫我称心如意些。
早饭就开在莲华殿里,按照礼节,我必须要代表泰山派拜见南宫掌门夫妇。
南宫掌门话不多,浓眉大眼平下巴,瞧着比我老爹要年轻不少。
讲话简明扼要,先是过问了我一路上的遭遇,又适度的安慰了我几句。
大意是,他与我老爹是至交好友,又因为我娘亲与他的夫人早年间沾了些姻亲,叫我就把这里当做自个儿的家,不管是甚么事情,都不要见外。
关于指腹为婚的事情,并没有过多的提及。
这一点令我很欣慰,毕竟我娘亲都死了这好些年了,现如今不管是哪一方,再要死抓着旧事不放手,倒显得有些小家子气。
再说,我家里的人才都刚死绝,门派也没了,这时候若是强行要提亲,倒很有些趁人之危的,强娶的意味了。
南宫夫人是个肤白貌美的美妇人,削肩细腰,丰满摇曳。
一双眼睛生得神采奕奕,尤其美。
与其说她是南宫墨的娘亲,倒不如说她是南宫墨的姐姐,更为令人信服。
征求过南宫墨的意见,就把我和宗震安置在了秀山堂的东楼。
据说是因为地偏人少,不会暴露了我的身份,同时也是为了我日常练武方便。
话再好,也只不过是说给我这个外人听的。
名义上是早饭,实则是万年不变的家规。
在座的,都是南宫家的人。
小禅、杜枫、莫涯和宗震,连莲华殿的大门都没能进得来,更何况是在座了。
你要问我对老两口的印象如何,我只能说是和善不足,精明有余。
人不坏,可是心机比较重。
要知道,我老爹和三哥都是玩心比较重的人。
我跟他们在一起呆的时间久了,对于有心机的人,反而不晓得要如何应对。
又是沾了指腹为婚的姻亲,言辞之间更为别扭。
每一句答话,都至少要在脑海中考虑过三遍以上,才可以讲出口。
一桌坐的,还有南宫墨的两个长姐。
年纪大一些的,名叫南宫雪。
穿了件半新的烟灰色软缎交领长衫,领口和广袖处,一并滚了古紫色的掐牙。
袖口外露了一截冰雪般皓白的手臂,腕上套了个细圆条的镯子。
半透明的灰紫色,冰种玉髓材质。
她这人,性情比逸尘还要冷漠疏离。
多余的废话一概不说。就连饭都吃的很严谨,更别提笑一笑了。
年纪小一些的,名叫南宫雁。
天生哑女,锦衣华服,长发半绾。
圆圆的大眼睛,眼角微微有些下垂,像一朵安静幽香的蕙兰。
性情温顺,我答话的时候,她一直在温和的望着我,微微的笑着。
有一度,我甚至怀疑她是能够听得到我说话的。
可是南宫墨却说,他姐姐只是条件反射,并不是真的能够听到。
沉烟就坐在我和南宫墨的对面,由于我的到来,一张粉脸气得蜡黄蜡黄的。
昨儿晚上,多亏了小禅的提醒。
今天一早进门的时候,我就对他说过:“南宫公子,你说的与我一处坐了的事情,我本身是没有任何不方便的。可须知,你与你那沉烟姑娘的关系,与我这个外人,的的确确是没有关系的。你这样子公开拒绝了人家姑娘对你的好意,堪比雪上加霜。还请公子看在你我相识一场的份上,不要推了姑娘我出去做这个惹人厌的坏人,好吧。不出事也就罢了,万一沉烟姑娘多了心,误会了,可叫我如何是好。我既然接受了公子的邀请,来这里避上一避,顺便练练武,就想着能少一事是一事,你们小情人之间的事情,还请不要牵连到我的身上。”
南宫墨对此,深表不以为然:“娘子这话说的,你怎么会是外人呢,要说外人,也应该是她才对。你一个明媒正娶进了门的正房夫人,倒要害怕一个寄宿在自己家里的歌女,这事情若是传到江湖上去,还叫我恒山派的脸面搁到哪里去,还叫在下在江湖上混不混了?”
我甚是懊恼,千不该万不该,我娘亲当初就不应该答应下来这一桩婚事。
我也不应该一时冲动,偏听偏信了他说的话。
大老远的跟着他跑到恒山来,瞎胡闹,姑娘我甚是后悔。
南宫墨,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嘛,真叫人想不通。
沉烟在我对面,气得柳眉倒竖,眼睛翻白。
喝空了的瓷碗,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对着身后的小丫头吼道:“你眼睛瞎了,米粥都喝没了,也不晓得盛去!”
那小丫头唯唯诺诺,大气也不敢喘,低着头又盛了一碗,搁在她的面前。
沉烟没好气的盯着我,饱满的胸脯鼓了几鼓,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道:“哟,一个才进了门的人,竟然倒比我这个先来的更为得宠了!墨,你这人也太薄情了些吧!”
南宫墨对她的话充耳不闻,仍是把撕好的葱油饼放进我的盘子里。
沉烟碰了冷钉子,当场扯开高音翻了脸:“墨,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
南宫墨横了她一眼,冷声道:“喊甚么,有甚么话吃过早饭出去说,再喊扣你下个月的月银。”
沉烟的高音戛然而止,薄弱的肩膀,在晨起的空气中,瑟瑟的发着抖,一只手用力的抓住袖口。
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只黝黑的,粗糙的,手指微胖的手。
与她那张化妆精致,保养精细的脸面,极不相称的一只手,
三哥说,我娘亲曾经说过,手对于女子来说是第二张脸面。
一个女子即便化妆的再精致,再漂亮,只有手才能说明她的出身。
手生得美的,才是真正的出身高贵,反之亦然。
我想,这下子倒好了,真是怕甚么来甚么。
沉烟显然是把我列为了头号情敌,日后可有我的好果子吃了。
南宫夫人环视了一圈,明眸善睐的对着当值的小丫头们笑了一笑,道:“你们收拾一下。”挽了南宫掌门就出门了。
他那两位长姐也都一前一后回了房。
南宫墨跟在他娘亲的身后道:“娘,慕藻初来乍到,一切还都不熟悉,今儿个孩儿要带她出门转一转。”
那夫人头也不回的高声道:“也好,要尽到你的地主之谊!”
沉烟坐在我的对面,疯狂地把桌布,连同桌子上的碗筷,一齐摔到了地上。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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