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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离开无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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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别…。。我自己来……”我低了头轻声哼道。

他稍稍挑唇,便露出冷冷的笑来,“莫漓还真是怕羞的厉害。你一向这么有主见,不听话的么?”

我心里咯噔一声,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却忽而又笑了,“罢了,随你便是了。青梅,带他去后面换身衣裳。”

风宇澄为我准备的是一件天蚕丝的月白便装薄袍,襟口、腰带滚天蓝色金丝如意纹,一双同色的小羊皮软靴。

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坐在罗汉榻上喝茶,“你在风无痕那边,都做些什么?”

我愣一愣,方躬身行礼道“回公子,我什么都做的,打扫、洗涮,服侍茶水食宿,研墨备书,诸如此类的。”

“那你也是识字的了?”

“识得几个字,复杂的辨认不好。但不怎么会用毛笔。”

“哦?”他倒是及敏锐,立刻问道“那你惯用什么写字?”

“平时写字的机会不多,我多削尖了木枝,蘸墨来写。”

“倒是新奇。”他神色微动,便听见门轻轻响了一声,立刻便有人呈上一样东西来。待那东西递到我手上,我立时愣了。竟是一根粗细均匀、长短适中的小木棍。这屋子里的人反应都这样迅速?察言观色到这样的地步?!

风宇澄顺手自榻上的小几的抽屉中取出一只精巧的匕首给我。我愣一愣,方明白他是要看我用什么写字的。我低头看看脚下厚重的雕花羊毛地毯,不由困惑起来。他叹一口气,起身拉我去了书房。

那匕首极锋利,我快速的削好笔给他看。他扬头看看桌上的笔墨,示意我写几个字来看。

写什么?忽然想起旖旎居的那副对联,便提笔写了下去。说起来,这个写字的方法并不是我独创的,而是大学时候一个要好的同学教给我的。实在他写的一手好毛笔字,而且会用一次性木筷一折为二的练字。我们前后位坐着,我看着有趣,便也同他学过几日。拿笔的姿势,介于硬笔和毛笔之间,比毛笔好掌控,字写出来却有毛笔的神韵,速度也要快好些。那时在邺城,毛笔字怎么都练不好,便想起这个来了。

岸芷汀兰,仿佛当年春景致;

烟光云树,依然此处好湖山。

“字倒还整齐。只是,你怎么惯用这样奇怪的笔。”

我不由的挠头,“我自幼在山野间长大,只跟着母亲学得几个字,没读过什么书,也没学过毛笔字,惯用树枝在地上写的。后来跟着公子,实在练不出字来,才慢慢琢磨出这么个取巧之策。”

“嗯,倒也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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