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氏(四)【三更合一】(2 / 2)
这明显就是个化名,温莎不想去追究这个名字之下的具体含义,只是耸了耸肩膀说:“有名氏,我十分感激您,如果能够像阁下这样那个不畏强权的人更多,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情了。很少有人做得到这样,在知道那些追我的人有如何势力之下,还能够出手相救。请原谅我的冒昧,您都不好奇他们为什么追我吗?还是……”
“别人的事情我不太关心。”有名氏简短地回答,把坐在地上休息的温莎拉了起来,“我只是不太喜欢金狮子爵,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你的脚怎么样了?”
“我还好,还能走。”温莎勉强地站稳,略微有些逞强地跟上有名氏的脚步,“您要带我去哪儿?”
有名氏拉起温莎就走,什么问题都懒得解释,温莎不明白他是生来就如此,还是只是对陌生人如此。
“不要拿这种蠢问题来烦我。”有名氏说,“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你不会傻到以为我们安全了?你还没有逃走呢,先生!”他顿了顿,凛冽的目光扫视过温莎的脸,“还有,你以后不许再对我用尊称。”
有名氏或许算不上一名很好的旅行伙伴,他既沉默又无趣,也不会太多关照温莎的身体。扭伤的脚裸在他们日以继夜的赶路当中,肿得一天比一天严重。
他们一路西行,直到来到了岛拉文镇。这里已经是斯刚第王国的边境,再往西,就是泽蒙王国。温莎不记得他们走了多少时日,算着日子,差不多进快到四月中旬?
这天晚上,他们在岛拉文镇上停了下来。难得地能够在有屋顶的地方休息,温莎感觉松了一大口气。
他们住在一间既破又旧的旅店。温莎太过于劳累,没有注意到旅店叫什么名字,只看见旅店的招牌上画着一颗常青树。趁着夜幕推开店门时,旅店大厅里没有多少客人。
他们的目光并不都是友好的,由于温莎的穿着和长相,不少人用黏腻得令人发呕的目光在他身上来回打量。今年的天气格外的冷,四月中旬的夜风依旧料峭,为了驱散寒意,旅店内还烧着壁炉。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光亮。
昏暗的光线下,微胖的旅店老板抬起眼皮有气无力地说:“没有客房了。”
“我让你预留的,尼克。”有名氏变戏法似地从腰带里掏出一枚金灿灿的金币,“这是今年份的钱。另外,我还需要一间能够休息的屋子,给我们准备晚饭。”
金光在有名氏的手指之间跳跃,好似他的每一根指缝里都有一枚金币。
看见钱的尼克抬起头来,兴奋地说:“是您啊,血狼公爵!您回来了,真是太好了!如果你是您,房间肯定会有,可是我实在没有别的客房空着。要不让他住我的房间?”
“不了,那让我们住一间。”有名氏说,“我回来之前你弄好洗澡水,还有晚餐。”
说罢,有名氏放下钱,如同一阵阴影般飘离旅店。
老板热情地招呼温莎,毕竟看在有名氏甩出一个金纳尔的份上,任何商家都可以做到热情周到。他拿着烛台,殷勤地给温莎引路,带着他去有名氏早就订购好的房间休息。烛火照在他满是油光的脸上,使那张平凡无奇的脸看上去褶褶生辉。
“血狼公爵,是什么人?”找了个合适的当口,温莎小心地开口问,“斯刚第王国,有血狼公爵吗?”
斯刚第王国当然没有血狼公爵。大三家族只有——继承红狼公爵名号的崔德威家族,继承金花雀公爵名号的加布里埃尔家族还有继承白鹿公爵名号的威尔沙家族。
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公爵。
如果国王健在,还可能有,但他们已经两百都多年没有国王。
别的爵位都两百多年没有改变过,更不要说公爵了。
至于其他国家的人,温莎也从未听过什么血狼公爵,至少就他有限的认知里面,并没有这么一个人。
有名氏实在是太过于神秘,对温莎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谜团。
“别问,别问。”旅店老板尼克板着一张脸说,“你等他自己告诉你,或者你自己去找到答案,千万不要问别人,最好别问。”
旅店老板讳忌莫深的样子,更加勾起了温莎的好奇心。如果是他还安全,身体还健康的情况下,他一定会想办法搞清楚所谓的“血狼公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而现在他既劳累又饥饿,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温莎也确实那样做了,他正睡得迷迷糊糊之间,感觉有人在推他的肩膀。
粗鲁无礼的行为让温莎皱紧眉头,像驱赶苍蝇一般挥手:“走开,让我再睡一会儿。”
“你得马上起来。”低沉的男子声音说,“不然我就往你身上倒凉水,快起来。”
这威胁起到了作用,温莎勉强撑开眼皮,看见一名陌生的男子站在他面前。
那男人十分高大,结实的肌肉把衣服撑得满满的。
温莎觉得自己似乎在哪儿见过他。
“你要睡,也要等吃了晚饭。”那名男子说,“然后再说其他。”
当他转过身时,那个背影很快让睡得迷迷糊糊的温莎想了起来。
是有名氏。
那名被称作“血狼公爵”的男人。
他有着一头及腰的金色长发,随意地用一根亚麻布绳子系住尾端。
发现温莎在打量自己,有名氏回过头瞟了他一眼。温莎立即垂下眼睑,为自己的无力感到十分局促。但有名氏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沉默地端过晚餐盘子,示意温莎要吃什么自己拿。
在吃饭时,温莎又忍不住去打量有名氏。
有名氏的外貌算不上十分英俊,却有着一种能够吸引人目光的魔力。要说他的相貌看上去还凶狠,是那种会在小巷子里面遇见,另一方会以为他要抢劫的人。
从下巴到右脸颧骨,有一道长长的刀痕,更使得他如同狼一般瘦削的脸看上去严肃可怖。
他有一双冰冷凛冽的浅灰色双眼,皮肤带有因为风吹日晒而得来的蜜蜂色。
以前可能是很白的颜色。
所有的特征,看上去都像是一名北地人。
“你再盯着我看,我就把你眼球挖出来踩破。”有名氏吞下一杯麦酒,头也不抬地说,“不管你在打什么主意,都到此为止。”
被人发现偷窥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温莎刷地红了脸,手紧紧拽住袖口说:“您能够救我一命,我应该怎样报答您呢?”
“你是真的要报答我?”有名抬起头,看了温莎一眼,那冰冷的目光,看得人不寒而栗,“很好。”
那高大健壮的男人站直身体,带着一种难以抗拒难以忽视的威压,对温莎说:“把衣服脱了。”
“啊?”此等要求令温莎猝不及防,一路上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而是在真的面对这个问题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
他不想再对任何男人敞开身体,哪怕是他的救命恩人也好。
“愣着干什么?快脱。”有名氏冷冷地催促道,“你是不愿意脱,还是要我帮你?”
别无选择,温莎只能放下面包,站起身解自己的皮带。
“全部都脱光,一件也别留。”好在有名氏没有盯着温莎脱衣服,或许是他没有那个习惯,他转身走到床边,拿起一套脏兮兮的衣服丢到浑身不着片缕的温莎怀里,“穿上这个。”
温莎以为这会是什么情趣服装——以前莱昂内尔也会让他穿一些富有某种不可言说意味的衣服,作为两个人之间的小小情趣——但他穿上时,发现这些衣服只是很普通的镇民装束。
有名氏拿起温莎价格昂贵,面料高档的衣服,把它们一件件往壁炉里丢。
弄不清楚有名氏到底有什么打算的温莎,只能局促地站在那里,看那些昂贵的服装化为灰烬。
空气当中弥漫着羊毛烧焦的臭味,有名氏打开窗户,温莎本以为他是想要通风,他却站到了窗台上。
“我得走了,你如果还想好好活着,就不要先去你的目的地。”有名氏带上面罩,拉下兜帽,把整张脸都藏匿在阴影当中,“等风头过去了,你再回去。再说你也需要旅费,尼克答应你在这里打工,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你也可以干别的挣钱。”
“感谢你的安排,有名氏。”温莎说,“我很担心我的家人……”
“先担心你自己。”有名氏说,“生命得来不易,每一天活着都会有新的事情发生。既然你的命为我所救,那么你的命就是我的。我要你不再轻视生命,不要去冒不必要的危险。”
“多谢忠告,”温莎垂下眼睑向他鞠躬,“我会考虑,如果有必要做出生死抉择时,我会好好考虑。”
“人一死了,就会什么都没有了。”有名氏从窗台上面跳了下去,很快消失在夜色当中,只剩下他低沉而又清晰的声音在空气当中回荡,“死亡,会让你失去你所珍视的一切。要活着,只有活着,才会遇得上好事。”
还会有好事发生?
到了这种地步,温莎已经不相信会有好运降临。
温莎并不傻,他知道有名氏的用意,并接受了有名氏的好意安排。他整天把自己弄得蓬头垢面,干着各种粗活,搬运醉鬼,打扫他们酸臭的呕吐物。
并且,从无怨言。
这样的生活已经比在丹古堡好上很多,他很自由,也不用做任何违心的事情。
如果温莎能够飞翔,那他现在一定顺着气流飞向了晴朗高空。
虽说肮脏的环境让他很难受,可与获得自由相比,这些根本算不上什么。
然而自由的时间并不太长,五月初,如同打破梦境的惊雷一般,温莎收到一个包裹。
在岛拉文镇隐姓埋名的温莎,竟然能够收到包裹,这让他十分惊讶。更加让他惊讶的是,送来包括的人是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圣骑士。
从包裹布料当中渗出的殷红液体,已经让温莎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他颤抖着双手,打开包裹,里面的东西让他差点昏了过去。
那是一大团红泥,来自于红泥山庄的稀土,这个味道,这个湿度,这个色泽,绝对不会有错。而让温莎感到绝望的不是那一大团红泥,而是插在红泥上面的一根食指。
食指上带着的徽章戒指,正是他哥哥尤利西斯的戒指。
牛顿家族的家主拥有的戒指。
多少次,这枚戒指为温莎带来的都是好消息,而现在,圆溜溜的戒面如同死神的眼珠一般,死死摄住了温莎的灵魂。
在包裹里,还有一封信。
信上一个字都没有,一片空白。
雪白的信纸被红泥浸染,仿若洒在雪地里的鲜血一般刺眼。
莱昂内尔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温莎别以为他做不到杀死他的家人,他能够轻易地做到。现在这只是一个警告,如果温莎不按照他的心意回到红泥山庄,那么他家族的命运会是如何,不言而喻。
“狗娘养的!”重重地将包裹仍在地上,温莎简直恨不得现在就和莱昂内尔打一架。
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这样放过他!
他明明已经失去了一切!
圣骑士们如同舞台剧观众席上看客一般凝视着温莎,仿佛在看一幕悲情剧。
无论温莎表现出来何等的痛苦,都与他们无关。
旅店内,好奇的酒客们挤在门边,小声地议论着什么。镇子里还有人从窗户向外张望。
他们这些看客,不敢靠近全副武装的圣骑士们,也不想放过这一幕好戏。
他们都是看客。
看着人世间的一切悲伤、痛苦、眼泪与鲜血,只要那些东西不属于他们本人或者与他们有关,他们就能够看得津津有味。
温莎绝望地垂下头,却发现自己眼睛已经干枯。
他挤不出来一滴眼泪,哪怕是现在愤怒和痛苦到了极点。
领头的圣骑士冲温莎点点下巴,示意他上马。
“我知道了。”温莎绝望地闭了闭眼,他没有任何选择,只能回到莱昂内尔身边。
他本可以放弃一切,独自逃出斯刚第王国。
可他没有这样做,现在造成这种局面,温莎并不后悔。
后悔不已的那个男人,不在这里,不再边境的小小岛拉文镇,而是在偌大的丹古堡。
后悔不已的那个男人,不在社会的底层,挣扎求生,而是高高端坐在一城之主的靠背椅上。
后悔不已的那个男人,甚至连亲自来见温莎的勇气都没有。
随着圣骑士们上了路,温莎要回到丹古堡,回到那个正在后悔不已的男人的怀抱当中。他不知道只会获得什么样的对待,可是他不后悔。
因为,后悔不已的男人,绝对不会是他温莎·肯·艾德里安·牛顿。
后悔不已的那个男人,是莱昂内尔·冯·皮尔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