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9.First of All 起先(9)……(2 / 2)

加入书签

于是那站着的男人便开始发牌,一张两张,再翻过面,起先他小叔像闹着玩一般,只看不出声,旁人说什么是什么,时不时还与卢辛说几句话,手里的筹码也增增减减,卢辛看了半天没看出个什么名堂,只觉得头晕眼花,不耐烦地等着他小叔赶快完事。而等到那男人手里的牌发过一半时,他小叔忽然沉声道:“跟。”

旁人也闹道:“跟跟跟,我也跟!”

又一轮牌发下来。

“跟。”有人输了钱,将面前筹码哗啦一推。

“跟。”有人恼怒离桌了。

渐渐地周围没有人喊“跟”了,兰斯却随手甩一摞筹码:“跟。”

“还跟呀……这都18点了……”周围总跟着兰斯喊的几个此时捏着一手十几点的牌讪讪道。还是有人咬了牙要跟。

又发了一轮,兰斯面前是个A。哗然四起。

而刚刚跟了的人拿了个5,痛苦地一推筹码,输了满盘。绿呢台子后的男人瞅着兰斯笑,将一摞筹码拍在他面前,兰斯吹了声口哨。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卢辛听见他小叔说。

等终于从赌局里解脱出来,兰斯迅速拉了卢辛就朝门口走去,可他们的车夫却不见踪影,无奈二人只得徒步去停火马车的场子找自家马。

此时几乎接近午夜了,两人一前一后走在下过雨的石子街,清脆踩着一慢一快两种节奏,兰斯只穿了单衣,不禁微颤呼出口白气;尽管卢辛出来时穿了夹克,但仍抵不住午夜的寒冷,毕竟他以为顶多□□点钟就能乘车回去的。

倒陪他玩了一晚上。卢辛好笑地想。又想起兰斯在绿呢桌面上疯癫又狂妄地拍筹码,着实让他见识了一番何为纨绔精神——只是大赢之后与那风月女子忘乎其所的一个激动深吻实在伤风败俗了。怎么这副皮囊生在这么个人身上?卢辛望着兰斯的背影感到困惑。可惜了。

正想着,前头兰斯慢悠悠的脚步声倏忽停了,卢辛埋着头走险些撞上他后腰,他皱着眉抬起脑袋,却见兰斯直直盯着路边一家还亮着灯的店铺,顺眼望去,竟是一家卖乐器的铺子。

“想不想要把吉他?”兰斯开口问,低下脑袋笑看他。

卢辛沉默片刻,摇了摇头。

兰斯打趣他:“该不会不好意思罢?”

不好意思?倒的确有些。但决计不能说。

然而兰斯当然把他那副样子看在眼里,不等他回答就抬脚往店铺走,惶急恼羞中,卢辛大声说——“我说不用了!”竟有丝愤怒,连他自己也有些意外。

兰斯顿了脚步,回过头,似是被他的疾言厉色给弄疑惑了。一阵冷风吹来,卢辛打了个寒颤,咬着牙说:“你还是给诺顿小姐留着吧。”

兰斯僵了一僵,没料到他这么说,一时早上在诺顿家的不快齐齐涌进心底,他看了一眼油盐不进的侄子,突然觉得没意思。做什么多余的事讨好他?兰斯烦躁地想,一个捂不热的小倔猴儿罢了。他一声不吭地转了方向,自顾自继续踩着石子街,单衣被风吹得贴在身上,款出瘦削的肩胛骨,他叹了口气。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他问。

身后没有作声,只两个交错的急慌慌的脚步声。兰斯放慢了脚步,觉得自己有些反应过激了——这么晚了,兴许是困了发脾气呢。正待他准备说两句玩笑话揭过去时,只听见背后低低一声:“对不起。”

一时间兰斯只觉自己是个畜生,当即就要转身安慰那孩子没什么大不了、都是小叔自私、不关他的事;然而还没等他来得及停下脚步,那小小声音补充道:“有点。”

那踩得本慢悠悠的脚步声倏忽一乱,稍微一停,再响起的时候却有些匆匆。诡异的静谧被石子街尽头愈来愈近的轰轰机械声掩盖,他们的火马车来了。这辆火马车槛高,不好上,兰斯正准备托一把卢辛,却见那苍白小脸转过来欲言又止:“你……”

兰斯看着他。

他迅速说:“我十二岁了。”接着一骨碌没入了火马车内的黑暗中。兰斯愣了片刻,反应过来后随即失笑——这小子不好意思被人抱着上车。

那最受喜爱的黑马发出不耐烦的跺蹄声,车夫埋了身子安慰着抚摸它,兰斯抬头看了看幽蓝的天穹,缀着祝福的星星一动不动。

这个倔猴儿。他无奈地想。

</li>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下这章的那局赌博。

玩儿的是21点,规则是庄家闲家摸牌,谁的点数大过21谁先输,而小于或等于21的,最接近21的为大赢家。

其中JQKA为十点,2-10点数就是牌上数字,A如果算作10时总和大于21,则按1算。

这里兰斯其实是算牌才能那么笃信,严格说算牌不算出老千,但是21点就是赌概率,总的来说算牌是不被允许的。只是算牌机制在21点发明之后很久才被系统提出来,这里权当是我们主角光环,脑子聪明吧。

兰斯算牌的方法是高低法,一时解释不清,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搜看,还是很有意思。

p.s.我也是写这章才发现“吃鸡”是从21点中来的……另外如果以上解释有误,大家一定要纠正我噢(毕竟没有实际操作过!)</li> </ul>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