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2)
白色的灵堂上跪着一个人,那人身披白色棉麻孝服,头上戴着孝巾,皮肤粗糙,长久以来饱受风霜使她原本水灵的大眼睛而蒙上了一层雾一般,波澜不惊
那人叫林乐,她眼眶通红的跪在棺材面前。
那里面,躺着的是她疼爱了一辈子的弟弟,她唯一的亲人。
听着周围嘲杂的人声,看着父亲满脸假笑的送往宾客,后母假哭的面庞,看着她那两个儿女明明心里高兴的无法自拔还装出一副悲恸的神情,林乐心中仿佛饮了□□一般,刺得她五脏六腑在泣血。
凭什么你们可以害死人之后毫无顾忌的来到这里?下垂的双手死死的紧握在一起,牙齿死死的咬在了一起,还能听见“咯吱咯吱”的响。
即便手心已经被来不及打理的指甲划破,平时明亮动人的双眸也肿成了核桃般大小,可那眼神就像卒了毒的刀子迸发出滔天的恨意
她已经忍得够久了,久到,她唯一的弟弟都死了
不知林乐想到什么,嘴角微微钩起,站起来轻轻的抚摸着已经盖上棺的棺材,轻轻的对它说了句:“小泉,放心,姐姐会让那些人来陪你的。”
“他们,一个也跑不掉。”
林乐拿着从酒店、医院收集到的证据,背上包,朝着水城走去。
她那后母的儿子名为刘金龙,是个不学无术的混混,三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半夜在街头发酒疯的时候与另一个人对殴,将那人打死在街头。
可是因为她的好父亲,拿出了全部的积蓄对办案人员进行贿赂而让刘金龙无罪释放。
林乐的弟弟林枫,从小体弱多病,三个多月前刚好缺一笔钱换肾,可是林建民把那笔钱拿去救了一个杀人犯!
林乐怎么也想不通,那刘金龙还不是林建民的种,为什么一个父亲,能狠心至此呢?为了一个不是自己的种,放弃了自己的亲生孩子。
一个月后
收受贿赂的办案人员以受贿罪,伪证罪分别处以7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林建民(林父),以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
周琼(后妈),刘婷婷(后妈的女儿)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
刘金龙(后妈的儿子)以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
林乐从法庭出来,看着7月的太阳,微微眯了眯眼,真是温暖又刺眼啊。
可是,还是不够,一个人渣的命怎么值我弟弟的命呢?欠了命,就得拿命来偿。
林乐高高兴兴的去菜市场买了只老母鸡,还砍了两条猪脚回家做饭,异常的开心。
屋内周琼在以泪洗面,林建民在抽烟,而刘婷婷看见林乐回来“啪”的一声拍在桌上:“你还有脸回来,你害死了我弟弟还不够是吗?”
一旁在掩面而泣的周琼听见之后哭的更大声了:“我的儿啊,这么些年我到底有哪点对不起你,你要害死我儿。”
“你是有哪点对得起我?”林乐讥诮的看着周琼反问道
“行了,不说了,我今天挺开心的,买了只鸡,砍了两个猪蹄回来,等我煲汤给你们喝啊,你们要多喝点哦~”
刘婷婷听此话,站起来就举起手准备给林乐一耳光
“啪”
只见一只皮包着骨头的一只手,稳稳的接住了那只白嫩的手臂,林乐讥笑着开口:“刘婷婷,你知道什么叫做判三缓三吗?看你这样子你也不知道,那我帮你解释解释如何?”
“判三缓三就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三年执行,三年内违法,立即执行。你猜猜,你这一巴掌打下来,我会不会去告你恶意报复?”
说完之后放开那只手,把脸伸到了刘婷婷巴掌下:“来来来,求你打我!正好把你也送进去,我看着心烦。”
刘婷婷被林乐吓住了,半晌没动。
林乐也不管她,自顾自的走到厨房准备做饭。
一边哼着不知名的歌,一边将鸡肉猪蹄焯水,撇去血沫放入高压锅里,再分别放入香料,玉米,香菇,莲藕。
再放入鸡精、味精、盐等佐料,看了看客厅中的三人,悄悄的从荷包里翻出一包不知名白色粉末放入锅内,一起炖煮。
一小时后,香气四溢的老母鸡蹄花汤就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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