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之城,艾萨玛逊(2 / 2)
此时此刻,比拿雅心中只剩一个想法。
这爷孙俩……逼装得有点厉害啊……
“奏起你们的战歌!”达买王猛地将金杯掷出,“让祭典继续!”
稀稀拉拉的鼓点响起,又渐而密集。亚兰毕竟是为战而生的民族,即使有诸多不满,也被血脉里流淌的战意所掩盖,替接下来要上演的流血篇章喝起彩来。
押沙龙单手解开斗篷,黑色的布料在空中旋出一片阴影,轻轻落在台阶上。神妓为他递上由少女头发编织出的假发,少年看了她一眼,忽然揽过纤腰深深地吻了下去,直到那艳丽的唇彩染在自己的嘴唇上。他松开变得婀娜柔软的女人,随意套上假发,踩着鼓点一步一步走下台阶,走向庙宇中央雕饰美丽的法阵。在那里,一个戴着象征摩特神的青铜面具的俘虏被推出来,暴躁不安地持剑等待。
乐师拨弄着七弦的竖琴,加入急促的鼓点。
“牝牛惜犊,
雌羊恋羔,
亚拿特思恋着伯阿勒,
她捉住那摩特神——
用刀将他劈开!②”
***
比拿雅还是觉得如坠梦里。
他牵着骏马,或者说凭借蛮力拽着骏马,绕着神庙弧形的边缘行走,期间还是因为马匹的挣扎弄坏了不少东西。不过宴会的最后,总归会在一片混乱中损坏的,他倒也不觉得可惜。就这样一路走到正门,然后,比拿雅看到了更令他如坠梦里的一行人。
一行人。
……为什么被流放的事实没让押沙龙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反倒变得更加嚣张了?
最先唤起比拿雅兴趣的是那个金眼青年。他是埃及人吗?但是就比拿雅所知,埃及那边普遍是矮个子,很少有这般高大的。因为一直专注着对付入侵者,卫兵们并没有注意到神庙里发生的变化;不过,这也没什么所谓就是了。因为金眼青年正轻松地将每一个试图靠近的卫兵扔出去,同时大概是得到命令的缘故,从不主动发起攻击,也不曾伤对方性命。
比拿雅注意到对方脸上甚至流露出淡淡的无聊之色,这使得猎狮者有些跃跃欲试,想和这样的对手较量一番。
这样的人,怎会甘愿屈居一名一无是处的贵族之下?
“马加锡亚,你轻点!轻点!”
稚嫩的声音引起比拿雅的注意,他这才看到马加锡亚后面挂着个小孩。是的,挂。被唤作马加锡亚的青年不耐烦地应和,揪着后领把男孩从自己身上拎开,放置的动作却是轻柔的。“是,是,你不要乱动!”
为什么会有小孩?有个身手了得的护卫,还算是可以理解,毕竟押沙龙假假也是个前王子,如今还保留着达买王外孙的身份。可为什么他流亡的路上还要带个小孩?私生子?这年纪不对吧?
比拿雅意识到,自己对这个叛逆王子的判断,似乎产生了一点不得了的偏差。
正当他陷入茫然的时候,一名卫兵终于逮着空当,朝男孩扑过去,大概是想从薄弱点击破敌人。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放在平日,比拿雅会赞赏这种方式的,只是今天的场合就有问题了。他正欲出声喝止,却忽然哑然失声——
一只素净的手握住卫兵的手腕,勾脚转身提拉一气呵成,一个漂亮的背负投将卫兵扔了出去。女人把男孩抱在怀里,像头戒备的母狮子,时刻准备着把伤害她孩子的人撕成碎片。银白的长发如流水般从兜帽中倾泻而出,微微映亮了漆黑的夜。
与她那充满野性的眼睛对视的瞬间,那些兵器的碰撞、皮甲的摩擦、神庙的鼓点……一切又一切的声音远去。血管舒张,血流一搏一搏地流淌过耳畔,比拿雅只听见心脏在胸腔里咚咚跳动。
他喜欢她的眼睛。那是他见过的最为美丽的颜色。
“都住手。”比拿雅沉声道。尽管只是个小队长,但是他在同僚中,还是很受尊敬的。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手心发了多少汗,脚步又有多虚软。
他松开缰绳,走到他们一行人面前,在这种剑拔弩张的危险时刻友好地笑笑。笑过之后,又没想到要如何开口,平日的巧舌如簧如今只剩笨嘴拙腮,半天憋不出个屁来。
情急之下,比拿雅摸摸男孩的脑袋,紧张地向女人询问:“他是你儿子吗?真可爱,他的父亲是——?”
然后,看见所罗门被碰到的瞬间,阿尔玛一拳挥了过去。
正中鼻梁。
***
他们上哪搞来了这么个野蛮人?
押沙龙分神想,难道是去年冬天杀剩下的,特地留着今年用?那还养得挺精神的。
大剑重重地劈上地面,石砖弹起,飘散出经年累月的尘埃。少年单手持剑轻盈地跃上大剑钝重的边缘,起手直刺对方脖颈,却在即将贯穿的瞬间微微错开,一道血花挑开在空中。亚拿特与摩特对上视线,女神露出嘲讽的笑容,忽然踩着死神的胸膛一个后空翻撤退,在角斗场四下游走。
可不能太快结束。真正的杀戮应当精确、快速、致命,但是没人喜欢那样索然无味的雷霆一击。一场精彩的战斗需要打得有来有往,难分难舍,最好双方都血流遍野,非如此不能让观众尽兴。
步伐,稳住步伐。
押沙龙谨记亚玛撒的教导,万般武艺始于一双脚,那既是发力的根基,也是闪避的要诀。大剑在空中舞出赳赳雄风,几次险险擦过身侧,气流卷起他深棕色的鬈发,冰冷的铁锈味弥漫在呼吸间。被那种可怕的武器劈中直接一定会骨头尽碎,血肉软成一滩烂泥。
但是,那也得劈中。
押沙龙猛地侧身错开剑锋,一剑刺出,正中腹部!
手感不对……押沙龙猛地抬头,却见死神露出一个疯狂的笑容,用那健硕的腹肌生生夹紧了没入腹中的直剑,转手一剑横劈而来!
观众一阵惊呼。
退已是避之不及,押沙龙只来得及用手臂护住腰腹,整个人如一只燕子般飞了出去——又在地上翻滚了数圈堪堪跪立,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右手无力地垂下,手臂已经扭曲成诡异的形状。
操。托大了。
因剧痛扭曲了表情,押沙龙看着死神拔出腹中剑,远远地扔去了一边。鲜血从那孔洞里涌出来,却叫野蛮人更加狂暴蛮横勇起来。
“烦人的跳蚤。”
死神咕哝着,他受不了这个跳来跳去的小东西,转身便抡倒了燃着火把的架子。金火焰顺着地上倾倒的红酒一蹿,沿着地砖凹陷的纹路烧出一圈滔天焰光,如同牢笼将二人困于其中。现在他是真的死神了,一步一个血脚印,大剑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音,要将死亡的阴影笼罩在大地之上。
但是在那灼烧的烈焰中,在那连呼吸都变得滚烫的炽热中,押沙龙站了起来,冰冷的蓝眸中燃着焰光,同样因流血燃起了斗志!
“别给基述丢人现眼!”
一柄剑自观众席位投来,径直落在押沙龙身前,残缺的剑身被火光映得金红。押沙龙看都没看,一脚踩着剑柄将其踢至空中,左手抄起武器便向死神奔去。右手动弹不得,失去平衡的他跑得跌跌撞撞,令人揪心。死神抡起大剑,照着他的脑袋狠狠砸去。
押沙龙一个踉跄栽倒在地,险险地错开钝剑的劈砍……不,那不是栽倒!他一个错步滑铲,仰面从死神裆下掠过,抬手就是一剑刺去!
乐声戛然而止
凄厉的惨叫回荡在神庙里,又被圆顶穹隆的回音效果所放大。一时之间,在场的男人,或多或少不忍地别开了视线。死神面具滚落,那青铜之下也不过是一张普通至极的脸,此刻剧痛令他眼泪鼻涕糊作一片,凄惨不已。
是押沙龙的胜利。
少年站起来,无慈悲地注视倒地痛嚎的死神。他走到死神身边,将蜷得像虾米似的身体踢正,骑在他身上,举起直剑正对咽喉。
乐师再次拨动七弦竖琴,古老而苍凉的歌谣缓缓流淌。
“天火燃起,
晨昏九日,
将摩特细细焚烧,
残骨挫灰扬尘。
飞鸟往来——
直至啄食殆尽!”
押沙龙一顿,隔着摇曳的火光,对上所罗门绿色的双眼。热度蒸腾扭曲了空气,人脸也变得不真切起来。他现在是什么表情?畏惧,厌恶,还是难过?押沙龙不知道,但是所罗门正看着自己,就只是“看”,这个事实令热血渐渐冷却,一瞬间竟产生了某种近乎倒错的茫然。
但是马上,阿尔玛捂住了男孩的眼睛。
那是所罗门第一次听到刀剑刺入肉体的声音,听起来挺……平凡的。整个大厅都在屏息等待这一刻,而后在欢呼中沸腾。那些嘈杂的鼓声、尖叫、葡萄酒在碰杯中摇晃飞溅,混合成嘈杂的海洋将一切淹没殆尽,于是小小的死亡之声也就不那么真切了。
那时候所罗门还不知道这声音将常伴他身侧,梦境里,现实中,无处不存在它的痕迹。他也没产生什么特别的情绪,只是朦朦胧胧感到一阵困惑……人类会为同类流血而快乐,这可真是奇怪至极。
押沙龙仰着头,沐浴在鲜血中,轻轻舒了口气。
这也是押沙龙第一次杀人,毕竟在以色列犯不着让自己的手沾上鲜血。说实话,这比他想象中更……普通。和宰杀野猪、黇鹿并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让那跳跃的心脏渐渐停止,生命随着血淌出去,消失在人们所不知道的地方。
他低下头,单手剖开死神的胸膛,取出了那颗还带有余温的心脏,跨过渐熄的火圈,向众人展示他的战利品。然后他随手把心脏扔进神官端着的托盘里,耷拉着一边的手,一边摘掉假发,一边抹掉脸上的鲜血。在他身后,战败的躯体被无声无息地拖下去,拖拽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你虽只有一半亚兰的血,却是个地地道道的亚兰人,以色列那些繁文缛节没把你变成一个养尊处优的废物。”达买王站起来。
他的目光掠过各色人群,有些他很欣赏,有些却不是。“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不想跟大卫作对。十五年前他绕过基述打下了锁巴,夺了哈大底谢的金盾牌,又杀了那里两万人,同时也吓破了你们的胆。”当他提及这段历史的时候,有些来自锁巴的人脸色难看起来,“同时你们又庆幸,我把玛迦嫁给了大卫,这才免了一场灭顶之灾,给基述带来和平。”
“和平。”达买讽刺地举杯,忽然将金酒杯狠狠地掼在地上,弹了几下才滚去了一边,葡萄酒顺着台阶蜿蜿蜒蜒流下,又渗进了石头里。满室俱静。只有火把在燃烧,零零落落的餐盘碰撞。达买王雄浑的声音回荡在宏伟的庙中,“如果不是玛迦一眼相中那个傻子,我鸟都不鸟他!基述的和平可不是靠卖女儿换来的!”
“我的父亲亚米忽,带着区区五千骑兵,就能把大卫那个小子堵在加利利海以西整整一个月,连屁都不敢放上一个,掉转头带人从雅尔穆克河的方向偷袭,又被我在亚斯塔禄拦下,这才灰溜溜地绕道去打北边的土地。和平?这就是和平!用血和火打出来的才叫和平!十五年前我不怕他,现在怕他个卵子!”
他有点口干舌燥,舔了舔嘴唇,心想长达十五年的和平怎么养出了这么些软蛋。他又看看神庙中央那头高傲的小马驹,越看越喜欢,大手一挥,“坐到我旁边来,押沙龙。你的位置在这里。”
你的位置在这里!
从冬祭前的不闻不问,到夜闯祭典时的欣赏,再到如今完成仪式后的赞叹,达买王第一次承认了这名并未见过几面的外孙。你的位置在这里,在基述,在艾萨玛逊,永远有勇士的一席之地!
押沙龙一点也不客气,在众人的瞩目中,浑身是血地走去达买王的侧席,拿起酒便灌。他的手臂疼得厉害,精神松懈下来后,免不了龇牙咧嘴的。多喝点酒,多少有点镇痛作用。
“把手养养好,隆冬的时候野蛮人来袭,你去给比拿雅打下手。他也是以色列来的,你们可以好好聊聊。”达买回到位置,鼓励地拍打押沙龙的后背,少年差点把酒喷出来,“大卫不要你,你也不要稀罕,我基述自由的土地,不比那乌烟瘴气的以色列差。”
***
这个晚上发生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一件接着一件,令人应接不暇。气氛看似在《亚拿特之章》后热络起来,也有不少人找押沙龙碰杯,要认识这个带着股传奇色彩的王子殿下。但无论如何,那种淡淡的尴尬之情,依旧挥之不去。但是押沙龙并不在乎,达买王也不在乎。也许某种意义上,押沙龙是最像达买的血裔;或者说,他,达买,还有大卫,某一类人身上总有一种共通的特质。
不过饶是闹出了这么惊天的动静,坐在达买另一侧的老神官依旧蔫蔫地打着瞌睡,不晓得将这场闹剧听进去多少。直到宴会散去,年轻的神官来侍奉他休息时,才发现巴兰不知什么时候醒了。那皱巴巴地耷拉着的眼皮下,一双浑浊的眼睛正注视着大厅的某个方向。
年轻的神官顺着望去,只看见今日大闹了一场的押沙龙殿下,正和他带来的孩子说着些什么,旁边还有神官和神妓焦头烂额地处理他受伤的手。
“巴兰大人……?”小神官试小声询问是否有什么需要。
再回头看时,巴兰又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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