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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老婆的人难成大事吗?前清勤果公张曜轶事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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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人答道:

“这妇人的丈夫死了,她不愿意改嫁。但是,她的婆婆硬是逼迫她,非要把她再嫁出去不可。所以,她想一死了事。”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这妇人真傻啊!有男人可以嫁,是多好的事啊!有必要哭天抢地、寻死觅活吗?

其实,如果可以穿越、您的话可以被当时的人听到,人家还可能会骂你傻!时代不同,社会的道德规范不同,人的价值取向就大异。您可以坚持您的自由开放,古人也可以遵守他的传统保守。不需要非笑,更不能厚诬古人。退一万步来讲,把您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换您做那位丧夫妇人,您是守节,是改嫁,谁知道呢?

再接着说围观的事。

张曜听了众人的话,热血上涌,气上心头,他大声怒喝到:

“真是岂有此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意思大概就是,哪有儿子亡故,媳妇愿意守节,而婆婆非要逼迫媳妇改嫁的)?”

张曜说这话时,有人指说,这位妇人边上的老妪,就是她的婆婆。张曜一时气愤不过,就把背负的大米,一下子全都压到了那位老妪身上,不想老妪体弱,不一刻功夫便气绝身亡了。

众人见到张曜这般行事,都感觉大快人心,拍手叫好。

当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做事都要有个框框条条在,不然,社会必然完全乱套。张曜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也是不能被提倡和鼓励的。但是,如果少了这种侠肝义胆,少了这份奋不顾身,少了这样的鲁莽率真,张曜也就不能成其为张曜了。

老妪气绝,张曜一看闯下乱子,惹了大祸,在围观群众还没有完全醒过神来的时候,张曜就如同鲁提辖打死镇关西一般,趁着大家不注意,借机逃离事发现场,一走了事。

打死人是要偿命的,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不管是在什么朝代,都是一样的。至少,在法律制度制定时,所有国家,所有朝代大都是遵循“杀人偿命”这个原则的。

因为大米压死老妪一事,张曜四处亡命,最终逃到了河南。这时候,正遇上河南起了捻匪。

因为捻匪对民众多有骚扰和劫掠,所以,各地都建立了民团组织来抵御侵害。民团组织之间互通声气,互相联络,一有警讯,就群起团结战斗。所谓民团,也就是民众自发组织的、对付流寇和土匪的、比较松散的民间武装力量。

张曜逃到河南之后,在当地暂时安定了下来。因为张曜勇武有力,为人义气,做事公道,大家都很佩服他,就一起推举他做了民团的团长。民团里面的人,也就按照年龄、资历等排行,因为张曜是民团团长,是老大,所以,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张大哥”。

在张曜的领导下,民团多次成功阻截并战胜了捻匪,所以,“张大哥”的名声,在汴宋地区【参考地域:今河南封丘、开封市、尉氏、柘城、沈丘以东,山东单县及安徽砀山、亳县、涡阳、蒙

城、阜阳、颍上等县地。】,那也是响当当的。

有一次,正巧固始【清代固始主要属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南汝光道光州直隶州。今固始县,河南省直管县,位于河南省东南端,豫皖两省交界处,南依大别山,北临淮河,属华东与中原交融地带,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秦岭-淮河分界线)穿境而过,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称。】被围,固始县令是个儒士,对于杀伐攻战的事情,大概不那么在行。固始县被捻匪包围之后,县令推断,按照县里的守兵和实力,根本不是捻匪的对手,如此,固始县城肯定会被捻匪攻破,一旦城破,自己必死无疑。县令心想,就这么白白地死了,於家於国都没有什么好处,还不如想想办法,看看能否度过这个难关,既能救下全城的百姓父老,也可让自己免死於匪徒之手。

话说,这位固始县令有一个女儿,被县令视为掌上明珠。这个女孩子长得非常漂亮。县令是才学之士,这女孩子从小就受父亲熏染,饱读诗书。可以说,这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孩子,她的名声,在周边也广为传扬。

情急之下,县令想了一个办法:既然那么多人想和自己结为亲家,那么多公子哥少爷想娶自己的爱女为妻。这个时候,也好看看,谁有那过人的本事,谁能配得上这才貌双全的好女孩子。

于是,县令命人张榜,榜文主旨如下:

“有谁能守得住这固始县城,不被那捻匪攻破,我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县令情急,才想出了这个办法。这也从另一个方面看出了战事的危急。

(未完待续)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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