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名臣家事:丫鬟代替小姐嫁人,湖南政治家巨擘陶澍的离奇姻缘(2 / 2)
后来,经家父多方打听和证实,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似乎,那个时候,乡里乡亲都知道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只有先祖母和家父不了解其中的原委。
原来,那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邋遢、迟钝(没有半点不敬,这里的词汇只是真实描述)、长相也不怎么好说,属于相亲失败率奇高、比较难出嫁的那种吧;而小女儿精明、伶俐,长相也还过得去吧。
因为大女儿相亲基本都会失败,这家的家长聪明,就想了个办法,让小女儿代姐姐去相亲,如果对方相中,就按照乡间的规矩礼尚往来,收取聘金聘礼,到时候,对方来迎娶时,就将大女儿嫁过去。
您可能会说:不会吧?怎么可能?
我可以认真地回答您:还真会,还真可能!
原因呢,一是那个时候的人还是比较实在的;二是那时候也不兴离婚,十村八县也见不到一例离婚的。
所谓“生米做成熟饭”,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咽了。
所以,这种用此女代彼女的相亲、以彼女嫁给此女相亲之人的做法,风险不大。
那家的小女儿我未曾见过。那家的大女儿,我倒是见过。因为,那家大女儿后来所嫁的人家,和我们一个大队,只是不同村罢了。那家大女儿所生的第二个姑娘和我是小学同学,那家大女儿的第三个孩子(男孩)和我弟是小学同学。那家大女儿,我所亲见的其人嘛,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邋遢,迟钝,因为见到她时,我还是个孩子,她已是妇人,所以,我无法从长相上对其人进行评论。
那天一,大概会还没赶完,家父就回家了。回家之后,家父就跟先祖母讲,说是自己不愿意这门亲事,原因是那家相亲和将嫁的不是同一个人。
起初,先祖母也不相信,还专门问了媒人,也问了那家的人。最后证实,家父所说,的确如此。
可是,家中贫困。先祖母考虑得比较多:
已经“看屋”,按照当时默认的惯例,无论如何,准备结亲的两家,如果有不合,无法进入最后的嫁娶程序,过程中,只要是男方提出不同意、要中断亲事,那么,男方送给女方的东西,一点也不会退。
猜想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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