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其人如何?获罪过程怎样?92款大罪是什么?如何判决?五(2 / 2)
年羹尧刚愎残逆之性,朕所夙知,其父兄之教,不但素不听从,而向来视其父兄、有如草芥;年遐龄、年希尧、皆属忠厚安分之人,著革职,宽免其罪,一应赏赉御笔衣服等物,俱著收回。
年羹尧之子甚多,惟年富居心行事,与年羹尧相类,著立斩;其余十五岁以上之子,著发遣广西云贵极边烟瘴之地充军。
年羹尧之妻,系宗室之女,著遣还母家去。
年羹尧及其子所有家赀,俱抄没入官。
其现银百十万两,著发往西安,交与岳钟琪、图理琛、以补年羹尧川陕各项侵欺案件。
其父兄族人,皆免其抄没。
年羹尧族中有现任候补文武官者,俱著革职。
年羹尧嫡亲子孙,将来长至十五岁者,皆陆续照例发遣,永不许赦回,亦不许为官。
有匿养年羹尧之子孙者,以党附叛逆例治罪。
著内阁明白记载。
邹鲁著改为立斩;其亲弟兄子侄,著佥妻发往黑龙江、给与披甲之人为奴。
其余皆从宽免。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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