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香江铁路有限公司正式上市(2 / 2)
6月份,香江铁路有限公司营收138.5万港币,盈利101.7万港币,主营业务货物运输、客运服务;
7月份,香江铁路有限公司营收144.8万港币,盈利105.3万港币,主营业务货物运输、客运服务;
8月份,香江铁路有限公司营收179.6万港币,盈利130.2万港币,主营业务货物运输、客运服务;
9月份,香江铁路有限公司营收245.3万港币,盈利180.7万港币,主营业务货物运输、客运服务;
10月份,香江铁路有限公司营收287.5万港币,盈利210.4万港币,主营业务货物运输、客运服务。
五个月以来,香江铁路有限公司的盈利成功实现了110%的大幅增长!!!
港交所初步审查了香江铁路有限公司的每一笔交易,基本确认无误后,于1971年11月20日,正式批准香江铁路有限公司在香江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7111。
这个股票代码(07111)是顾明轩自己选的。因为公司是71年11月上市,所以他选了这个号码。
香江铁路有限公司拟定发行原始流通股为2080万股,占比26%(港交所规定初始发行股本至少占总股本的25%),每股定价9.950港币。
2080万股价值2.0696亿港币(2080×9.95)。
总股本则是8000万股(100%=2080万÷0.26=8000万),总市值7.96亿港币(8000万×9.95)。
就在股票发行的第二天,顾明轩让胡嬿妮以个人名义暗中收购香江铁路有限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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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后。
“阿轩,我已经按你的吩咐,以每股均价9.98块的价格购入了香江铁路有限公司1500万的流通股(占比18.75%),其中9.25%挂在娃娃的账户里,9.5%在我的账户里。”
胡嬿妮汇报。
“嗯”
顾明轩想了一下。
1500万股,每股9.98港币,就是1.497亿,这笔钱是胡嬿妮从顾记账上提出来的。
至于香江铁路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挣得的那2.0696亿港币,却是要用于香江铁路有限公司的发展上面。
这里有个问题,需要强调!!
公司上市融资和个人买卖股票概念不一样!这2.0696亿港币不是顾明轩一个人的,是整个公司所有股东的。
顾明轩现在持有74%股份,也就是说如果分这笔钱的话他私人能分2.0696×0.74=1.531504亿港币,剩下的0.538096亿得分给其他股东。
这里再算笔账,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公司总净资产只有1.3亿,市值是2.4亿!直接卖给别人26%的股份,顾明轩私人只能得到0.624亿港币(2.4亿×0.26)。
现在上市发行了26%的股票,顾明轩相当于私人得到了1.531504亿港币,并且他决定不分红的话,剩下的0.538096亿港币也不用分给别人,2.0696亿港币相当于全部用作公司的发展上面。
所以光是这26%的股票,就相当于顾明轩的钱直接翻了2.5倍,这还不算顾明轩手里剩下的74%的股票。
而且顾明轩确定以后股价还会上涨!所以他才叫胡嬿妮以她和潘莹紫的名义购入了1500万股。
为什么不以自己名义?而要以胡嬿妮和潘莹紫两人的名义?
是因为上市公司个人持股量一旦超过总股本的75%,公司就得被强制退市!
Y国的证券法都还灵活一些,主体强调的是个人,并不过分地强调家属关系,如果是在前世内地股市的话,像胡嬿妮这样的配偶持股,即使不计入顾明轩的份额里,也必须向证监会通报!
而根据现有的香江证券法,不管是家属还是个人,只要不超过总股本的10%,就可以免报。
所以顾明轩才让胡嬿妮持股9.5%,潘莹紫持股9.25%,自己则是74%。
至于为什么顾明轩不想让市场知道流通股有18.75%又回到了顾家手里,当然是想为下一步操纵市场股价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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