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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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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又多了个人,王屿送的那辆跑车是没法开了,好在沈沛之有先见之明开来了停在车库里落灰的那辆黑色宝马,荀月一见就两眼放光的扑上去,“哇塞沛之哥你也太有钱了吧!宝马7系啊!您这位大地主能包养我这位可怜的工薪阶级吗?”

“不行。”沈沛之拉开车门坐上去,安全带都系好了看她还在外面左摸摸右摸摸,“快点的,待会儿你陆棠学长该等急了。”

荀月这才拉开车门坐上来,又环视了一周车内配饰,惊讶道:“哇塞这车内配饰也太豪华了吧。”

沈沛之笑她,“你怎么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

“我不是没见过像你这么壕的人嘛,感叹感叹。”荀月撇撇嘴,“不过这倒是比之前那辆跑车低调多了。”

“是吧,我也觉得。”沈沛之挂档踩油门,“不过陆棠说他不喜欢宝马,所以我打算等过几天再买个新的。”

“还买?”荀月惊到瞪大了眼睛,“我看你这车崭新崭新的总共都没开过几回吧。”

“面子要做足,车肯定不能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车库停满。

一路开车去了陆棠所住的交换生公寓,他已经拉着个箱子站在门口等着了。

沈沛之把车停在他身边,然后打开后备箱下车帮他放好行李,陆棠刚想伸手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荀月就降下车窗跟他打了声招呼,“陆棠学长好呀!我介意我去你们家蹭饭吧?”

“当然不介意了。”陆棠收回手走到后座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沈沛之刚要开车,陈程的电话就打了进来,一听陆棠要搬家,他也嚷嚷着要去蹭饭,于是沈沛之又掉头去接了他,载了两个蹭饭的一起回家。

一回到家,陆棠进屋收拾东西,来过n多次的陈程跟大爷似的坐在沙发上撸猫,剩下的荀月一直在屋里转来转去。

“哇塞沛之哥你家也太漂亮了吧,还在市中心最豪华的地段,这租一个月得不少钱呢吧,原来你真是富二代啊。”荀月止不住的惊叹道。

陈程抱着猫心想,这位大爷可不只是富二代这么简单的身份呐。

“买的。”沈沛之正在系围裙,回答她道。

“什么?”荀月一愣,以为自己没听清楚。

“我全款买的。”沈沛之两下系好了围裙,开始麻利的洗菜做饭。

荀月惊讶的快要合不拢嘴。

全款买的?这家里得是什么条件啊?

虽然她知道沈沛之是燕京来的,但这也太有钱了吧!

这座小区的房子简直贵出天际!光一平方就**十万啊,更何况这种一看就有两百平方米的户型。

壕无人性!

突然好想抱沈沛之大腿!

“你们想吃点儿什么?”沈沛之问他们,冰箱里是他昨天才买回来的菜。

“酱猪蹄。”陈程点餐。

“没猪蹄。”

“阿根廷红虾。”

“忘买了。”

“鹅肝。”

“你干脆出去吃得了。”

“成,”陈程终于认输,“我去帮陆小棠收拾东西。”

陈程敲门进来的时候,陆棠正一件件往衣柜里挂衣服。

“我来找你聊会儿天。”陈程倚在墙上冲他歪头笑了笑。

“聊什么?”陆棠看了他一眼,然后把叠整齐的衣服展开挂上衣架。

“聊聊你走之后沈爷的悲惨人生。”陈程有意无意的说道,“濒临绝望的样子能写好几万字的自传了。”

陆棠感觉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

其实说实话,陈程自从知道沈沛之跟陆棠谈恋爱后就对他没什么好感,更何况那时候他已经走了,沈沛之每天活的行尸走肉,连做梦都在喊他的名字。

“我挺不喜欢你的,你应该知道吧。”陈程笑了笑,“你离开之后的那段时间沈爷生了场大病,在病床上躺了两个多月,跟发了疯似的到处找你,所有他觉得你可能会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还去x市见了你父母。”

他顿了顿,观察了一下陆棠脸上的表情才接着说,“他本来睡眠质量就不好,白天上课的时候一直都昏昏欲睡,到了周末我以为他的状态能好点儿,结果见到人后还是那副睡眠不足的模样,好不容易能睡着一次,还得吃大剂量的安眠药,否则就会整晚都睡不着,精神状态也不好,我好几次都看见他偷偷藏在被子里哭,他一个大老爷们,没了你就跟没了半条命似的。”

“他那段时间体重从一百三十多斤直接掉到一百二,将近二十斤肉,因为他每天吃不下喝不下,满脑子想的都是你,营养来源都是靠挂葡萄糖。”陈程盯着站在那儿没了动作的陆棠,丝毫没有要停嘴的迹象,“后来他出院了,就开始疯狂的学习,甚至连安眠药都不吃了,天天都睡不着觉把那点儿时间用来写卷子,就为了能考上你想考的大学,为了完成你的梦想。”

“陆棠,你扪心自问,你当初毅然决然的离开,究竟是为了谁好?是为了你自己好还是为了沈沛之好?你选择为了他好,所以你就放任他这个萎靡不振的样子持续了半年,我听宋轶说你们谈恋爱才刚半年多一点儿,他这么爱你,为了跟你在一起不惜出柜,沈叔和沈姨那么传统的人哪儿接受的了这个,他被沈叔用砚台砸了个伤口,”陈程点点自己的额角,“到现在这儿还有块特别大的疤,所以陆棠,算我求你,你既然决定跟他在一起了,那就得陪他一直走下去,别搞什么半路失踪,大家也都不是什么小孩儿了,只要你跟沈沛之在一起的心够坚定,谁又能拆散你们?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的幸福,他这辈子就是认定你了,你哪怕愿意跟他一起担着,他都不会变成那样。”

陈程说够了,叹了口气,“我真觉得你挺自私的,还是个受不了刺激的小鬼。”

陆棠觉得自己被他句句诛心的话戳的脊梁骨疼,感觉自己的心脏被藤蔓紧紧缠绕到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攥紧拳头,手背上暴起大片的青筋,心里痛的一塌糊涂,那个病怏怏的沈沛之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一直挥散不去。

他这才明白,原来自己不经过大脑思考的离开就是因为自己,因为他受不了沈沛之被打的浑身是伤,受不了沈鸢哭着求他,他想维护自己少的可怜的自尊心,所以他选择了逃避,把这一大兜子难题全扔给了沈沛之一人承担。

他觉得自己比想象中的还要爱沈沛之,其实他就是个什么事情都要逃避的懦夫,心里胆小的要死还偏要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到了最后大城失火殃及池鱼的时候马上收拾东西跑路,连句话也没留。

陈程提到这个话题也是心痛,他跟沈沛之当了这么多年发小,从来没见过他那么失魂落魄的一面,什么张扬什么骄傲,通通都抛在了爱情后面。

他有好几次都特别想把躺在病床上的沈沛之拉起来问,问他爱情有那么重要吗?你为了他宁愿不要自己生命健康,放弃这么多爱他的人,这样值得吗?

沈沛之却用他的实际行动来告诉他,值得。

他高考之前从课代表那里问来了沈沛之的高考志愿,看到上面那几栏填的都是C大,他震惊之余也填了跟他一样的志愿,本意就是不放心他自己一个人在外市,有一个人照料总会让他的生活不会变的那么糟糕。

他甚至还祈祷让沈沛之不要再遇见陆棠,可进错包厢见到陆棠的那一刹那,他脑子里第一件事想的就是快给沈沛之打电话,然后站在门口一直等到他来。

陈程自嘲的笑了笑,见陆棠一直不说话,以为是自己的话太过分,刚想再说点儿什么 陆棠就抬起头看他。

然后就听到他说,“我再也不离开沈沛之了。”

“希望你能做到。”陆棠勾了勾唇角,打开门走了出去,“沈爷我饿死了!什么时候开饭啊!”

“别着急,等着。”

陆棠站在原地呼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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