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1 / 2)
是夜。
一条并不宽敞的小街,两边零零星星有几个店铺,散发出并不明亮的光线。街边的路灯有几个已经坏了,让本就萧条的街道更昏暗了几分。街道上除了偶尔有几辆摩托车呼啸而过,并没有几个行人。
亓官莳一手拎着自己的电脑包,另一只手上拎着刚从超市采购回来的物品。他刚搬来N市,调到公司总部,为了尽快熟悉环境不得不天天加班到这个点。自从他去附近最近的超市发现了这么一条近道之后,这几天便天天是从公司先去超市买菜,然后抄这条近路回家。
街道上非常安静,亓官莳一个人脚步匆匆,埋着头一心想着赶紧回家做饭吃完再把今天的稿子修改完。走到街道转角处,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忽然窜出一个人,猛地撞了亓官莳的肩膀一下,那一下用劲很大,痛得亓官莳不由得叫出了声:“你干什么!?”提着电脑包的手也不由得松开,那从后面撞他的人迅速从他手中抢过了他的电脑包,箭一样窜出去跑了。
亓官莳这才反应过来,惊叫道:“有贼!”
他正想拔腿去追,谁知拐角的巷子里又窜出一个人影,比他速度更快,往那贼消失的地方追去。
亓官莳也紧跟着追上去,他跑得比那两个人都慢,跑到后来实在看不到那两个人的人影了,只好停在原地大口喘着气休息。
孙弋会遇上这件事情纯属偶然。
今天他一个朋友的酒吧开业,他和另外一个共同的朋友一起去捧场。那个朋友开车载他去的,谁知散场的时候却喝醉了。孙弋只好开着车把那个朋友送回家。刚好那个朋友住的小区离他家也不远,就走路回来了。谁知刚走进那条巷子,孙弋就看到一个飞奔的身影从他面前闪过,又听到有人喊捉贼声,下意识便追了上去。
那贼跑得着实很快,但孙弋是谁?他是业余极限运动俱乐部顶级VIP会员,追一个区区毛贼还是绰绰有余的。没多久孙弋就追上了那贼,先是一手扭住了那贼的右手,把电脑包从那贼手里夺回来,正想从后面扭住那贼的左手时,孙弋一时不妨,那贼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把弹簧刀,“咻”得一声亮出雪亮的刀刃,哪怕孙弋反应得极快躲开了,也被那把刀划开好大一道口子,他吃痛,抓着那贼的手就不由自主松开了。那贼便趁机转身,跑了。
孙弋左手上那条口子划得有些深,皮开肉绽,鲜红的血液迅速地流出来,看着有些可怖。孙弋自己倒没多在意,一手将自己身上的铁灰色衬衣脱下来,草草在伤口上绑了个结,便转身想回去找这电脑包的主人。
亓官莳这时候也追了上来,停下来时仍在喘息。孙弋将电脑包递给他,亓官莳十分惊喜,再三对他道谢:“谢谢您先生,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包里的财物什么的倒是其次,他电脑里有他和手下的人选题定稿采访撰写忙了快大半个月的稿子,如今杂志马上就要交稿下印,如果丢了稿件那就真的麻烦了。
他道谢道得真心诚意,对面的孙弋看清他的脸之后,却微微有些楞神。
不怪孙弋这样反应,因为他对面的这个男人,实在长得太好看了点。
亓官莳比孙弋矮半个头,但也是十分高挑修长的身材,他今天穿了一件天蓝色的衬衫,熨帖得十分平整,肩背挺拔,衬衫下摆束进了米白色的西裤里,那一截流畅瘦削的腰线让人几乎移不开眼。米白色西裤挺括干净,包裹着一双长而直的腿。看上去清清爽爽,让人觉得眼睛格外享受。那张脸更是挑不出什么毛病来,额上覆着软软的光泽的黑发,一双眼黝黑湿润,像是一汪在一块山石上潺潺流淌的泉水,睫毛细而密。鼻梁直而挺,唇色殷红,因为喘息而微微张开。组合在一起,像是一幅和谐的画一样,就算孙弋见过各种美色的人来评判,也觉得他的五官像是古代世间丹青大手带着无限爱意一笔一画精心描摹而成,令人只想心悦诚服地赞叹。亓官莳的肌肤是瓷器一样温润的白,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依旧能看得到反光,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紧致而光滑了。他的衬衫领口只解开了一个扣子,孙弋微微低头,就看见他修长的脖颈,喉结因为喘息上下滑动,只觉得自己喉头一紧。
亓官莳对孙弋内心所想一无所觉,他伸手接过电脑包的时候,看到孙弋左手上缠着的布料上已经渗出了血迹。不由得道:“先生,你受伤了!”
孙弋收回手,回过神来。自己倒没有特别在意:“没什么,刚才不小心被那贼划了一刀。你看看你的东西都在这儿吗?”
亓官莳却有些着急:“我送你去医院吧?伤口得赶紧包扎,最近天气又热,要是不小心发炎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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