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之森结界3(2 / 2)
“好。”
“不去。”
夜泯瞪了一眼春华,随即又嬉皮笑脸地哄到:“小徒儿,现在师傅就你和晓生两个亲人,你怎么忍心抛下我?我知道你日理万机,但凡抽出一个时辰陪陪师傅,也是尽孝心呀……”
晓生垂下目,夹住手掌里的一粒果脯,动作优雅地放入口中,慢慢咀嚼。看夜泯如何劝春华。
春华捂着耳朵,眼睛转向窗外。师傅这招,用烂了。
“晓生,他若不去,咱俩去呗。反正那里挺好的,咱们之前不也去过吗,等会泡完顺道去喝两盅。让这孩子看家吧,反正他……”
“可以。”
“不可以。”
夜泯又瞪他,“小孩子家家的管上大人了是不?你自己不去还不让我们去?”
“你们,你们泡温泉可以,但是,喝酒不行。”
另外两人闻言皆是捂着嘴偷笑,夜泯酒品那么差,春华自然是怕他喝酒的,一但喝醉,天知道他会惹出什么祸来。
“徒儿有所不知,正是因为师傅酒量不好,才要多练,经常喝,自然就有所提高。”他才不会承认自己酒品不好呢,咬文嚼字,他最在行了。
春华委屈极了,放下捂耳朵的手,其实就算他捂着,也能听见,所以,捂不捂,都一样。
“那我与你们去就是。”
“早说不就行了吗?二位大神,起飞。”他们一个传送,就把自己弄过去了,比飞还快的,做神仙,自然还是好处多多。
他们用隐术飞到离目的地非常近的地点,探测三丈内是否无人,无人便飘飘然落地,有人,则再换一处。落地后马上传夜泯到面前,二人现身,三人即可一道往目的地走,一点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样谨小慎微固然麻烦一点,但是总比飞到人群中,惹得大家惊慌失措再做善后轻松不止百倍。
圣泉位于白日门与沃玛森林的边界的苍山之下,玛法苍山是一座千年火山。山峰入云端,常年云雾缭绕,苍苍积雪,山下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火山方圆几十里有几千个自然形成的泉眼,并且从地底下冒出来的水永远都是温热的,其中最大、位置最好的一百多个泉眼被善于经商的人将其改造形成温泉池群,异常壮观。慕名而来的修炼者比比皆是,泡一泡,祛除寒意、缓解疲劳、促进血液循环、消炎镇痛等等……功效尤佳,商人便从中牟利,皆大欢喜。
最后一次来,还是同沙巴克城主沁欢颜一起。想想,和他在一起好像都是些不愉快的往事。
今日此处人不算多,一进入温泉群便感受到不一样的热气腾腾。三步一小汤,五步一大汤。有晓生在,自然出售阔绰,理所应当地包下一个大汤,免去其他人干扰,安安心心泡一泡,挺不错的。望着水面雾气氤氲、热气弥漫,“你就不能控制控制自己,一定要暴露在别人眼前吗?”那句话,言犹在耳,为何总念念不忘?是,又怎么了?你管得着嘛?
夜泯的脸忽一下红了,有点热、有点躁。骂了自己一句“白痴”,很快,调整了好情绪,见晓生与春华入了池。他便借口内急闪了,自己不会游水,傻愣愣站在池里也觉得没劲儿,再说,本就是为了给这一对兄弟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
溜出圣泉,摸了一下乾坤囊里的随机传送石,嗯,去别的地方溜达吧。
第一个想去的便是沙巴克,天杀的,也不知道想了多少遍,但就是很理智地管住了自己。其实自己经常不理智,但是这个事情必须坚持下去。自己把沙巴克搅得一团糟,还有什么脸回去,只怕那些人又会朝自己喊打喊杀。即便偷偷回去,也失去了立场。自己是沙巴克的叛徒!
悻悻地漫无目的地乱飞,有点自暴自弃的感觉。答应了晓生不乱用小神器的,这般无头苍蝇般乱窜,又没有春华跟随着,还是头一次。
之前自己还处于一种混沌中,没有想起来自己不该用随机传送石满玛法乱飞,顿悟时发现自己已经轻飘飘落在盟重城的最中心——集市。
这里常年都是攘来熙往,商贩聚集,车水马龙,他竟一个不小心落在此处。正打算在大家还未反应过来,没有发现他这个‘异常’时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度飞走,随机传送石失效了,一块全新的随机传送石只能使用20次,用完后必须由晓生再次注入灵力方可继续使用,否则就变成了一块烂石头,毫无价值可言。这下,惨了。
他以为此刻周边已经聚集了人群,大家正对着自己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甚至已经快要走到自己身边揪着闹起来了,哪里来的妖怪,竟然‘嗖’一声飞了过来……
他已经在脑子里做了一百种假设和一千种借口,缓缓抬起汗津津的额头,以最虔诚最无辜最善良的目光祈祷大家温柔以待时,却发现,卖东西的依然在卖东西,讨价还价的依然在孜孜不倦地讨价还价……没有人肯多分一点点注视给自己。
呃……尴尬到家了。
赶紧提脚离开自己踩烂的摊子,甩下一根金条,态度无比礼貌、无比恭敬、无比端正。
“兄台,不小心为之,请看在金条的面子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那人依然在擦拭他出售的宝贝门,压根儿就没打算理自己。哎,热脸贴了冷屁股,夜泯干咳了两声,快步离开那个摊子。别等会他反应过来要找自己算账,那就麻烦了。
从西市一路跑来,正好看到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记得春华以前非常爱吃,经常嚷着要买,那时候,一分钱能掰成两分钱花,哪舍得?
唯一一根还是沁欢颜买来给春华的,当时还被自己咬下来一颗最大最甜的。哎,又情不自禁想到那人,有完没完了?他如此看不起你,羞辱你,戏弄你,你竟还惦记他的好,疯了吧?
赶紧掏钱买,待会回去好好哄哄徒儿娃,他这两年待自己比亲哥好多了,真是辛苦。
苦笑了一番,准备先找个地儿坐一坐,等晓生他们泡完来‘救’自己。要想从盟重回梦之森,他是不识路的,因为每次出来、回去,都是春华开路,眨眼即到,若换成自己走路走回去,嘿嘿,呵呵,不用想,腿走断可能都回不去。
一边低头朝林家客栈走,一边心不在焉,竟 ‘咚’地一下撞到别人身上,刚拿到手的冰糖葫芦死皮赖脸地一整根全黏在对方衣服上,躺得舒舒服服。这时候,扯也不是,不扯也不是。
大眼瞪小眼,今日是闯了鬼吗?各种各样不顺心。
以为会招来劈头盖脸的责骂,但那人始终未开口。抬头一看,是一个猎人模样的年轻人,眼睛亮晶晶的,一副喜上眉梢的样子。
“诶,对不住,对不住。你衣服多少钱,我赔给你。”眼前这人倒有几分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只是夜泯记性好,忘性也大,再加上糊了别人一身糖,自然理亏紧张,也没多想。
赶紧如法炮制,从乾坤囊中取出钱递过去:“大哥,给你一根金条够吗,你这身猎人服,商店也不过几百金币,一根金条能买几十套了。”他赔着笑,忽然想起这不是昨日见到的那位经常扶着怀孕的妻子散步的猎人大哥吗。瞧瞧自己这记性,昨日还好生羡慕了一番呢。
那人却任然眼放精光,没有答话,也没有伸手接夜泯的金条。
半响,那男子始终保持笑意,并未发难,也没有收下金条的意思。夜泯猜想他可能是要当爹了,沉浸在幸福中,对自己这种冒失的行为宽容原谅了吧。多么厚道的大哥啊,更是于心难安,劝道:“大哥豁达大度,令人佩服,这钱还是收了吧,当给你的孩儿们一个好彩头。”
“什么孩儿?”那男子猛地看向他,仿佛听到一句很难理解的话语,琢磨了又琢磨。眼底布满疑云。
夜泯感觉怪怪的,但是自己昨日明明没有看错啊,他与他怀胎大肚的娘子……就算眼花,那大肚子里不是孩子,之前不也生了一个吗?他记得的,就在盟重郊外,一家三口。
“你家娘子不是要生了吗?还有,去年不是也生了一个?我过几日得闲就送点小孩的玩具过来,莫要客气”暗暗发笑,这人都是当爹的人了,怎么傻里傻气的。
“什么孩子,我尚未成亲,哪来的孩子?前不久才托王大娘去李家提了亲,李大叔……方才才答应了我,嘿嘿……嘿嘿”。
夜泯一听脑袋都大了,是自己有病还是那猎人有病啊?明明昨日才见到他与他家娘子携手秀恩爱的场景,这……怎么就没这一出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