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 / 1)
洛同长到二十八,或许是因为心思太过老练稳重,虽然待人行事没得说,在一干待嫁的少爷小姐圈中风评颇高,但其本质上仍是块不开窍的朽木疙瘩——别说有意发展成对象的人、他连少年至今的**都是在一个连一个古怪诡异的梦境中伴着冷汗出来的,若为外人知道,那必然少不得几句“可惨”的评价。
林知偏就稀里糊涂得了他青眼,特别是当林大哥顺着洛总视线往外看、并顺口介绍“这是我弟,那是我女儿”时,门外哄娃的青年简直是越看越顺眼。
——要先有个家,才能再有个孩子。
他老大不小了,与其就这么等着不知有还是没有的“真正喜欢的人”,倒不如先找个顺心合眼的组建出家庭。爱情不是必需品,洛同那时候想要的还只是日久天长滋养出来的亲情和气,时候到了他们或者代孕、或者领养,他和那青年都是喜欢孩子的人,往后的日子自然也是难言的幸福美妙。
于是那晚,正要将相亲一口推掉的洛总犹豫片刻,最终,唇角不为人知地略微翘起了两分。
等再后来、真正喜欢上了,洛大总裁才明白所谓“凑合”是有多寒碜:他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儿,虽然哄得青年着了套儿,自己却也被迫装起了正人君子,每天只能看得见尝不着。
前情曲折,洛总却说:“明天和明非是一对儿,早八百年成了——没你打岔我也绝不可能跟他去相亲。再说,我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我妈催的活像索命,那些少爷小姐的谁有我家知知懂事明理儿?缘分嘛……”他像是感慨一样,眉眼弧度笑得生动柔和,轻声道,“就是让咱俩在一起的呀。”
砰……
砰砰砰。
——林知是真心觉得这一刻,再没有人会比自己更爱洛先生。
他啊的一声,头一次在洛同面前露了孩子本性:他张开双臂主动搂住洛同的脖子,浑身血液被满腔爱意煮的躁动沸腾,他赧然又带着点儿得意,贴着洛同的耳朵炫耀道:“……那……我可真是捡到了宝啊。”
洛同却拍他屁股一下,佯装不悦地问:“什么‘捡’?你的意思是宝贝是被人挑剩下的吗???”
林知便闷头欢快地笑起来,胸腔震动透过几层衣料同样传递到洛同身上。洛同拥住跪起来趴在自己肩头的爱人,动作轻微地侧了头,贴上耳朵。
喜欢的人有了,就连一个不可思议的可爱生命,如今也正孕育在咫尺之遥的摇篮中。
人生圆满,对洛同而言,不过如此而已。
……他像只愉悦的猫儿眯起了眼睛,顺道抄起手机。
通知明非处理一下他没事瞎蹦跶的小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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