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2 / 2)
所谓的文明远比野蛮更具有力量,更具备摧毁一切的威力,它们只是躲藏于庄重整洁的黑色西装之下,一旦破土而出,立刻展现包裹于白色衬衣当中古铜色的壮硕肌肉。无论是大英帝国对非洲布尔人的血腥处置,抑或是德意志第三帝国的高度理性化、精密化大屠杀,甚至是庞大怪兽偶尔显露出来的片爪只牙。
烈性酒一定是展现力量的最好工具,没有什么能让一个人迅速变成一头猛虎,或者无知无畏的疯子,除了恰到好处的烈酒。
许多人都需要在风光得意的时候,为自己的将来铺上一条可以走下去的道路,否则一旦凭空坠崖可是会出大麻烦――除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欢明日死。抱定这个打算的人,生或能五鼎而食,死必遭五鼎而烹。
可是,东方朔真的就比主父偃幸运许多么?一生为俳优,不得重用,至于抑抑而终。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我需清醒好学,我需砥砺前行,我需永远保持冷静与理性,让自己不断成长。可是当我抬头看见天空上是比蜘蛛网还要细密,比钢丝还要坚韧的巨网,我便丧失了一切的信心与勇敢。
我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于暗中标好了价格。当我已经洞察到这个波诡云谲的真相之时,当我想要改变些什么的时候,我已经力不从心了,可能永远失去改变些什么的机会。
虽然,我今年只有十九岁,是一个刚刚考上大学的大学新生,但是,我已经老到走不动路,老到无法思考,老到没有精力维持长时间高强度的有价值阅读,老到只会日复一日地念叨着毫无价值的玩意。就像一块堆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面,已经腐朽的烂木头,失去了价值,只待一把烈火结束无趣的生命。
我憎恨张汐月,可我不得不承认,没有她,我活不下去。她已经成为了不可替代的精神支柱,一旦倒塌,我将不复存在。她不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人,她是耀眼夺目的光。当我被岁月夺走了我的意志、信念、青春与理想,当我沦为了一事无成的卑微爬虫,当我坠入由怪兽精心设计,收纳人间废品的回收站,她成为了我的救世主。虽然她的双手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虽然她的利齿撕咬过人类的皮肉骨血,即便我没有亲眼目睹,亦可以由她的日常想见她的可怖。可是,我自私到了极点,于是我什么也不敢做。
她是一个坏人,我则是一个没有能力为恶的废人,可笑,可鄙。
被终结未来的那名男子如清晨的薄雾般消失,我努力让自己爬起来,不防刚走上几步就一个趔趄摔到在地上,直教我叫苦不迭。张汐月连忙将我扶起,神色竟有几分哀戚。我想问她,她闭口不答。
我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丑,没有未来的,比配角都不如的路人甲。我的任务,就是喊一句可有可无的口号,跟随与我同样命运的群众演员躺在地上领便当。
她对我总是仁慈友善,只因为我死了,她也会随之死去罢了。她的内心,一定恨极了我,因为我总是对她产生妨害。倘若有一天,张汐月可以独立生存在人世间上,她一定会找我复仇,清算我与她相识几年来,积累的诸般仇隙。
此时的她只是拿了一瓶药水过来,检查我有没有摔伤。我真希望破口大骂,想要终结这部不仅无聊而且令我害怕的哑剧。所以我尝试反抗她,如同弱者无谓的挣扎,徒劳无功。
我料想,张汐月一定看穿了我的惶恐,即便我尽力掩盖,可是在她面前,我的防御力等于零。我怕极了她,于是乎我动都不敢动,像一根木头被她搬弄。
她开始在我的耳旁翕动嘴唇,发出悦耳动听的声响,这也使我听见了第一句话:“姐姐什么都知道。”
我试图昏过去,因为无法承受这句话的伤害;我无法昏过去,因为我无法在意识中陷入昏迷。我浑身开始冒冷汗,身体上的每一块肌肉群都开始战栗。
她太可怕了,既是我的救世主,更是无法挥去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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