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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夜城被破,岐山温氏已是强弩之末。

射日之征即将结束,战场的两抹身影独占鳌头,那便是魏无羡和川裳。

魏无羡主外,手执陈情、拥万鬼之力;川裳主内,烈火红衣、显理财治家之奇才。一时间云梦江氏风头正盛、羡煞百家。

江厌离从小养在深闺,并不懂得如何打理家族。眼瞧着莲花坞就要重建完成,川裳却仍是一天天挑着夜灯,一遍遍地翻阅账本不肯松懈,眼睛都熬红了。

当江厌离第无数次劝川裳早点休息被婉拒后,她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她想知道为什么川裳这么着急着积攒财富,莲花坞即将重建完成,为什么还要这么辛苦自己,已经没有需要用钱的地方了。

川裳是这样回答的。

“当游侠有当游侠的好。但是危难时刻还是钱最管用,不是吗?”

云梦江氏的先祖是个游侠,本应该是个江湖遍地是朋友的家族,却在被温氏屠门之时无人相救,真是讽刺啊。

川裳把玩着毛笔的笔杆子,嘴角勾起一抹幅度。

而钱就不一样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在现在这个世道,没钱还真是寸步难行。而战争,恰是最能积攒财富的时候。

微弱的烛光柔和了川裳的五官,那张卸去了脂粉的脸庞是多么稚嫩,她也不过是个才碧玉年华的少女啊。

望着川裳的脸,江厌离第一次觉得自己真是无用。她不知道自己除了一手好厨艺,还有什么拿的出手。自己的亲弟、师弟和师妹都在为了家族而努力,而她如今在干什么呢?

这一恍惚便过了数日,连最拿手的莲藕排骨汤都不知不觉地做多了。

江厌离叹了口气:“唉,那便给金公子送过去一些吧。”

这些年来,江厌离早已习惯了将金子轩放在心里。虽然后来突生变故,自己与他的婚约解除,但是她心里却仍有金子轩的一席之地。

她将汤放在食盒里,一路经过兰陵金氏的驻扎地来到金子轩的住处。大门口的守卫知她是云梦江氏的大小姐,身份尊贵,也就没有阻拦。

江厌离走进院子,穿过回廊。

“那云梦的川裳仙子,美则美矣,却眉眼妖冶。虽说她有江宗主的庇佑,但那周身的气质却不是清白人家的女孩该有的,谁知道她被温狗带回不夜城的那三个月到底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

江厌离并不是故意探听,但是里面似有似无的谈话声还是入了她的耳。

她的胸中像是忽然烧起了一团火,她深呼吸了数次,将亲手做的莲藕排骨汤倒给了看守在门外的灵犬的食盆里,气呼呼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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