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Forty(1 / 1)
亲爱的哥哥,
金斯出去打猎了。
在我的记忆中,上一次还发生在大战初期。还是你在被称为恶魔中的恶魔和那个恶魔之前的时间了。那个时候,谁也没有想过,最终的胜利者是人类,就连人类自己也没有想过。
你带着我和金斯去一个叫做萨拉姆的地方。那地方处处都是岩浆铸成的房屋。是炎魔喜爱的地方。
晚上你与我看守营地,金斯带着他的大刀就出去了,不到一刻,就猎了一只魔兔。这种兔子体型巨大,至今依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现在的体型远远没有当年的那般巨大,可以堪比一栋两层洋房。
恶魔的食量一直是难以琢磨的。你和金斯都是和人类相似的体型,但食量和一头象差不多。一只魔兔也刚刚够你们吃。
Xxx年4月3日
你的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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