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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是时午。仅此而已,他不肯告诉我他的来历,我也查不到任何与他有关的信息。我不太在意,可不得不警惕。
雪庚星的垦荒百年已经过去了很久,可雪庚星人和异星人的战斗从未停止。每周四的晨间新闻,那个漂亮的大姐姐面带微笑,让我们不忘垦荒百年的艰苦,不忘先辈洒下的热血,抵御异星人的侵略,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我隐约记得,大概是十年前,南方某个城镇突然遇袭,虽然军队剿灭了那一批异星人,但也有一部分异星人潜伏了下来。那一年,全球戒严排查混在我们中的“间谍”,人人自危,为了自证身份,每个人都开始梳理关系网,做基因检测,上交了几十份报告。
我在那一年差点吃了大苦头,那个大鼻子军官拎小鸡似的拽起我,叼着烟瞥我一眼:“这种来路不明的小崽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关起来吧。”
是詹姆斯站在他面前,直视他:“陈深是我捡回来的,他没有问题。”
我是个孤儿,没有六岁以前的记忆,在那年动乱中凭空出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到底属不属于雪庚星,是詹姆斯捡回了我。那天风很大很冷,刮得脸生疼,詹姆斯牵着我回家,他手劲也大得吓人,攥得我手腕红了一圈。我不敢冲他发火,小心翼翼地仰起头看他,他神情肃穆,低声对我说:“记清楚,你以后就叫陈深。”
现在,我看时午,就好像看见了十年前的自己。
我的个人公寓里有一个很大的阳台,上面摆着罗柏两年前送我的礼物,一个鸟窝一样的吊椅,我记得他把这玩意儿带过来的时候,我还狠狠嘲笑过,他抱这东西进门时的神态,简直像一只着急孵蛋的老母鸡。现在鸟窝成了时午最喜欢待的地方。每当我上完课回来,就能看到 他搂着一个毛茸茸的抱枕在太阳下打盹,柔软得像一只猫咪,美好得不可思议。
没等我靠近,他已经警觉地睁开眼,盯我几秒。眼神超凶,可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我的妈诶!他是遗落人间的天使吗!也太可爱了!
孔雀现在看到我已经开始痛心疾首如老詹姆斯:“陈深啊,听说远古地球有过一个词,叫做迷弟,就是你现在这幅样子。”
我冲他龇牙:“我乐意,要你废话。”
罗柏在身后做作地摇头:“哎!完了,已经栽了!”
我给时午倒了一杯牛奶,他看了一眼,没接,看来是不爱喝。时午的口味很奇怪,奇怪到没有明确的偏好。他不吃任何口味的糖果,但在第一天就吃空了我的冰淇淋;不吃水煮蛋茶叶蛋荷包蛋,又指着外卖单上的西红柿炒鸡蛋静静盯着我;我想他总该喜欢卤鸭脖吧,怎么会有人能拒绝鸭脖的味道,可他凑近闻了闻就走开了,鸭脖和我都觉得很受伤。
时午睡完午觉起来,在看一部关于垦荒百年的纪录片。从天而降的暴雨昼夜不休,暴涨的洪水淹没了一座古老的城镇。水草生长的足迹遍及这片藏着文明遗址的水域,淅淅沥沥的水声慢慢淌出来,听起来像是遥远的哭泣。
那叫厄斯城,在好几百年前就连废墟都不剩了,新的城市在上面拔地升天,仿佛它从没有存在过。
时午偏头静静地凝视着那片水域,绿色的眼睛一动不动,我却觉得里面藏着很深的眷恋,透出一股说不出来的温柔。我在他身后打量他,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说不定他是远古地球残存的血脉,背负了人类的希望和未来……
他在我面前打了个哈气,搂着他的抱枕,躺回了鸟窝。
得了吧,猫成精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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