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屁股他都没摸过(2 / 2)
“那辆车,就是给你买的那辆吧?”陆戎问。声音在这雪夜里透着寒气。
女人不再看他,低下头,“嗯”了一声。
陆戎笑了。
那辆车,是他给她的生日礼物,让她自己去挑选,而后委托在纽约读书的彭元过来帮她买的,因为她过生日那天,他正好要考托福。陆戎以为,考好托福,申请到学校,就能过来跟她一起念书,就能照顾她。
一切都是他以为啊!
她是他的女朋友,家境不算富有。像陆戎这样外表粗旷、内心细腻的人,并不是没有设想过如果有一天他的女人背叛了他,他会怎么做。是打那女人一巴掌?还是跟那个贱男人打一架?再不想个法子让她身败名裂,翻不了身。可是当他真正面对这种狗血事件时,原来心底首先涌起的不是复仇的欲望,而是悲伤。只是这种伤怀来得太过猛烈,完全不是设想一下能够模拟出来的悲痛。狗血小说里说的窒息感,竟然是真的。
他把包背上,走下台阶,绕过她,离开。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有点怂,竟然只想着逃跑。
这个女人叫林晓芙,跟金庸笔下的纪晓芙一样,风姿卓越,貌美无双。想来人纪晓芙能把杨逍这样的大人物都征服了,林晓芙对付陆戎之流的,易如反掌。
林晓芙是陆戎这么多年来遇到的最难追的姑娘,追了她整一年,鲜花礼物送了无数,终于换来了她点头同意做他的女朋友。可是刚做他女朋友没几天,录取书就下来了,她就跑美国读书来了。可怜陆戎还没过蜜月期,就只能以电话述衷肠,小手拉不到,小嘴亲不到,小胸脯摸不到,让他好一番欲罢不能!
林晓芙是九月份开学来的,陆戎晚了一学期,赶在学校申请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刻才顺利递交材料并通过审核,申请到一月份入学的那批。是以,他背了个书包,就跑来了。
陆戎从申请学校开始,到拿到签证上飞机,都没有告诉过林晓芙。他想给林晓芙一个惊喜,想在见到她以后慢慢告诉她,自己是如何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第一次这样追求和爱着一个姑娘。
用彭元的话来说,陆戎那就是贱的,因为所有跟陆戎有牵扯的姑娘中,林晓芙是最不爱搭理他的,所以陆戎才对她格外殷切。
陆戎说:此言差矣,你小朋友不懂爱情。
彭元说:你这真不是爱情。
陆戎说:爱情就是你心里惦记着一个人!吃不好,睡不着,就是惦记着她!你说这不是爱情是什么?
彭元不屑道:你那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那些喜欢你的你总是不喜欢的。
陆戎贱笑道:你漏了一句,妾不如偷后面那句才是精华:偷不如偷不着。
彭元说:禽兽啊!
有时候陆戎觉得,彭元说得挺对的。
陆戎没有回头看林晓芙是否有挽留他的意思,甚至不知道林晓芙是否回了头。这个时候她还需要解释吗?在那么大一顶绿帽子跟前,语言显得如此贫瘠。
陆戎很难受,虽然他明知道林晓芙不管说什么自己都会难受,但是她连句话都不给,他就觉得自己被伤得更严重了。
追了她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曾经的满心欢喜,小心翼翼,视她如珍宝……这份心意,竟是这样被糟蹋了。
而最让他恶心的是,这个女人的屁股他都没摸过,却让那白种猪摸?!
作为男人,这个,真的不能忍!
到这会儿,陆戎终于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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