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8章 晋江独发(2 / 2)

加入书签

夜魔侠早早收拾完今天的目标正准备启程前往大都会,一个年轻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默……夜魔侠先生!”蜘蛛侠荡着蛛丝落在他身边,“今晚我们可以一起打击罪犯吗?”

他的声音听上去满是期待,一听就知道这孩子绝对趁家人偶尔的外出偷溜出来,准备用一晚上“行侠仗义”。

夜魔侠:“……”

孩子你的动机是没错,正义善良得无可挑剔,但是你也太年轻了,而且今晚的工作已经被我提前做完了呀!

“……夜魔侠?”生怕前辈不答应的小蜘蛛半是期待半

是不确定地小声说。

夜魔侠能肯定,如果他不管小蜘蛛,独自前往大都会的话,那么这孩子绝对会独自在纽约行动。

这里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小蜘蛛可能会遭遇危险,这孩子需要有人看着。

鉴于霸刀的“小蜘蛛是我养的”的言论,把蜘蛛侠托付给钢铁侠看一晚上明显是不可取的选择。

但是夜魔侠不可能不去大都会。

霸刀的想法难以捉摸,他太过内敛,没法说出什么带有明确感情色彩的话,得出“陪你淋一辈子雨”这样似是而非的承诺。

他的话有很多可以理解的方式,字面意思的“我喜欢跟你组队我们以后搭伙儿吧”可以作为解释,要理解成“我觉得纽约不错推完超人我就过来定居”也行。

或者,他的意思可能是“我想一辈子陪着你”。

霸刀总有把重要的宣言变成平时随口的胡话的潜质。

夜魔侠不是没想过代替霸刀把他说不出口的话补全,但是一来,他实在不清楚霸刀的想法,超能力者看着又傻又皮,其实内心复杂细腻,什么也不会表露出来,夜魔侠甚至从未听到过他心跳有哪怕一拍的变动,二来,就如夜魔侠自己所说的,这样就很好。

无论霸刀想做什么,这样一起搭伙儿就很好。夜魔侠身边有一个总能引他发笑,关键时刻又蛮靠谱,可以作为坚实后盾的伙伴,而霸刀身边有一个外表符合他审美,虽然有时候会开些玩笑逗他,但是大部分时候都迁就他的队友。

他们这样搭伙儿就很好。

如果夜魔侠会错了意,霸刀难保就因为这点小事放弃纽约去其他城市——比如他朝思暮想的蝙蝠侠所在的哥谭。

朝思暮想,这个形容不过分。夜魔侠怀疑蝙蝠侠才是霸刀心头的白月光。

容夜魔侠直言,会在大晚上穿漆黑戏服出来吓人的不会是什么好人,霸刀跟他混绝对是最差的选择,选哪儿也不该选哥谭!

他刚这么想,然后,就在昨天,霸刀又跟超人打上了。

别小看“打”。要知道,蝙蝠侠就是在这么一场场“打”中被霸刀放在了心尖,超人难保不是下一个。

夜魔侠没有为霸刀跟超人打上,有望脱离蝙蝠侠的吸引而松一口气,相反地,他越发担心这只惹谁不好专挑不好对付的人惹的貂了。

超人不是什么普通人,他可是地球上的最强者,来自氪星的外星人啊!谁能保证他没有什么坏心思,谁能确保那张光明伟岸的脸之下不是什么黑暗的内心呢?如果惹上他,霸刀在超人压倒性的实力面前完全没法反抗。

超人比蝙蝠侠危险多了。

夜魔侠觉得,他再不去管管霸刀,霸刀可能会把自己玩儿死。

所以他今晚必须去大都会。

但是蜘蛛侠不可能没人看着。

夜魔侠陷入沉思。

最终,他只能选择一个两全其美但不那么合适的办法。

“我准备去大都会见霸刀,”身着红色战衣的夜魔侠说出实情,“也许还有超人。”

以地狱的恶魔为名的夜魔侠觉得自己活得像是一个保姆。

但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毕竟这是为了……霸刀。

好吧,为了霸刀。他想。那就认命吧。

听到霸刀的名号时,小蜘蛛的心跳加速了一些,听上去很是期待,听到“超人”时,年轻人的脉搏明显快了很多,这表示他非常激动,非常想跟去看看。

这样才对——这样才对嘛。夜魔侠想。心跳跟脉搏都死寂般稳定不变的霸刀实在太难以捉摸了。

也许这点难以捉摸也是霸刀吸引夜魔侠的原因之一。

夜魔侠顺蜘蛛侠的意提出邀请:“一起?”

“当、当然,可以的话我当然要和你一起去,那可是超人!”小蜘蛛的声音满是兴奋,他恨不得原地跳两下。

那可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但是……”小蜘蛛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可怜巴巴地拍了拍他战衣上应该是平常口袋的位置,当然,那个位置没有口袋,小蜘蛛也并没有余力弄到一些平时可能有用的东西,比如钱,“……我们该怎么过去呢?”

用蛛丝一路荡过去明显不现实。纽约与大都会的距离不近,除非像霸刀那样用飞的,否则小蜘蛛没有足够的体力与蛛丝储备来完成这次旅程。

更何况夜魔侠连蛛丝都没有。

现在的时间点几乎没什么正在营业的出租车,就算有,要价也会高到他支付不起的地步,就算能支付,人家愿不愿意冒险载两只活生生的城市义警也是问题。

穷比小蜘蛛眼巴巴看向夜魔侠。

夜·并没有钱·魔·就算有也用来接济穷人·侠:“……”

两个穷比在夜晚萧瑟的街道上傻站了一会儿,然后夜魔侠终于给出一条可行方案。

他放弃似的伸手指向不远处的自行车停泊区域。

共享单车。

夜魔侠不看都能知道,小蜘蛛看他的眼神一定亲近了不少。

不,他不需要这种亲近。夜魔侠在心底发出无声的呐喊。

另一边,哥谭与大都会的跨海大桥。

“回去,小丑。”蝙蝠侠用钩爪与绳索险险在到小丑之前踩上桥面,杜绝了小丑偷渡大都会的可能。

蝙蝠侠本来整装待发准备前往大都会见见自家傻儿子,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小丑突然从阿卡姆疯人院越狱,他找遍整个哥谭才发现小丑正打算偷渡到隔壁超人的地盘。

他不可能让小丑过去。

“哈哈哈哈哈,别拦着我,小蝙蝠!”小丑掏出了炸-弹,为隔壁超人准备的加量不加价版。

能不能炸死超人倒不一定,但是绝对能把跨海大桥再次炸塌。

跨海大桥究竟做错了什么,你们为什么隔三差五就想对它下手!

蝙蝠侠知道小丑为什么想去隔壁,但是无论有什么原因,哥谭特产就该好好待在哥谭特产该在的地方,而不是肆无忌惮地乱跑!

“你疯了。”蝙蝠侠低沉地怒斥。

回去!回猪圈去!知道了吗,我还赶着去看放养的儿子呢!别给我添工作量!

你就别去瞎凑合了!

回应他的是小丑“哈哈哈”的魔音穿脑。

于是跟小丑斗智斗勇花费了蝙蝠侠不短的时间。

隔壁大都会,站在星球日报的球底下沐浴清冷月光给自己增加逼格的霸刀看向城市边缘两个骑着自行车的身影。

“dd?”他自言自语般轻声呼唤。

也正是因为被抵达大都会的夜魔侠(与蜘蛛侠)吸引了注意力,霸刀没注意到跨海大桥那边蝙蝠侠与小丑之间爆发的战斗。

飞在大都会建筑间眼巴巴遥望哥谭市韦恩庄园方向,却因为哥谭含铅建筑过多而啥也看不见只能单纯看着的超人注意到了跨海大桥的动静,动身飞了过去。

红披风在在静谧的夜空中划过。

另一边,蓝色电流一闪而逝,星球日报楼顶已经没有了霸刀的踪影。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2333的地雷!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