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佚名的夫人(2 / 2)
不会的,不会的。
汗湿了红绸,如同皴染的墨迹。
门被吱呀打开,她的端王来了!来了来了!她的心狂跳起来,三十头小鹿在里面跳跃翻腾。她吓得按住胸口,她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了,要是让她的端王也听到的话,那样真要羞死人呢!
赵佶醉了,其实并没喝多少,他还是醉了。
他推开门的一刹那,还没看到他的夫人,心先凉了一截。
也不知为何而凉。
他对这个被推送到自己面前的女人,至始至终,是怀有一种抵触心态的。他抵触她的一切,也抵触去发现她的美。所以在他推开房门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是在洞房花烛之夜了,他感到一阵莫名恐慌,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一切都充满未知和迷茫。
鸣蝉躲在屋外,悲哀地叹息。
他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在灼灼红烛下,有些晃眼。瘦小的身影安安静静,缩在床沿,看着有点可怜。他一瞬之间,想起他的母亲。他被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吓得不轻,赶忙晃了晃脑袋,喝多了喝多了。他安慰自己。
赵佶站在原地,呆呆看着,他觉得自己挺好笑的。犹豫什么呢,犹豫就有用么,这本来就是不可收的事情,还想着挽回吗?
他终于揭开了盖头。
他的心更凉了。
他的夫人,不是不美,却少了那种媚,太平淡,太安静了。脸上的铅华也不敢张扬,噤若寒蝉。那个战国时期的丑女无盐,到底还丑地显眼,而她呢,连那一丝的特点都找不出,她是那么容易被忽视,似乎下一秒就可以从记忆里抹去,被遗忘得干干净净。
夫人直勾勾地,看着她的端王。刚刚揭开盖头的一霎那,她还不敢睁眼看他。现在她看得呆了,也顾不得什么羞赧。她的端王,一袭红衣,发髻上别了花胜,昏黄的烛光也无法掩盖他的华彩。谁不爱美啊,男人女人,哪个不爱美?那样的一双眼睛,瞳仁里含着满池秋波,就跟她来的路上,她偷偷揭开红盖头看到的芦苇荡里的縠纹一样。夫人沉溺在里面,从此无可救药。
洞房花烛夜,春宵一刻值千金,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这个夜晚,没有多余的情话,夫人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她的端王。绣着鸳鸯的被褥,洒满金钱彩果,不过是美好又虚空的祈祷,夫人却迷醉其中,无法苏醒。两支红烛扭动着腰肢,模仿它们的主人,带着最原始的冲动和欲望,不顾一切,颠鸾倒凤。
这就是做成了夫妻了吧。
暗地里,红烛淌下一颗珍珠,不知是谁陨落的泪。
从那个晚上开始,夫人就知道了,她的夫君有意冷落她。她从来不是一个贪心的女子,只要每天看着他就好了,其余的她也不敢去奢望。可这样简单的愿望,他都不能满足她。
那个叫丑奴儿的小蹄子,总是变着法儿霸占她的端王。有时候,夫人感到好不甘心,她的夫君去章台寻花问柳,她尚且可以忍了,可是这个小蹄子,他算什么东西?他凭什么?就凭他拥有让所有女人都嫉妒的妩媚吗?她好不甘心!
赵佶每天都要喂鸟雀,他是爱鸟的,他不但爱鸟,还爱画。端王府里有一个院子专门用作豢养鸟雀,院子里有一座天然的石桌,赵佶经常坐到这里,那个小蹄子就站在一旁为他研墨,满脸都是嚣张和得意。有的时候,她实在气不过,也腆着脸面,给他端一杯茶水,往往是一杯熬了一夜的酸梅汤。他看都不看她一眼,就敷衍地说一声“多谢”,即使是这个敷衍的回答,也值得她高兴一整天。
小蹄子处处和夫人作对,他幸灾乐祸,鄙夷地看她,心里痛痛快快。丑每次和赵佶一同出门,或者一同胡闹,都要故意使出很大动静,他就是让那个女人知道,他的内心充满恶毒的快感,她的眉皱得越紧,他越开心。这是报复。
两个争风吃醋的斗兽,互不相让,为了那短暂的拥有。可他们心里都清楚,谁真正拥有过这个人呢?
从来没有人。
丑,是端王府里第二个没有名字的人。这个神秘的小东西,不知道在哪一天就突然出现在这里。人们无暇多想,只有丑记得,他这辈子都记得。
那天晚上,天下着毛毛细雨。乌云厚得渗不进一丝光亮,这是杀戮的前奏。他成了一只身陷桎梏的小兽,拼命潜逃。在今天之前,他还是汴梁著名太医阮汝光的独子阮缙云。这个七岁的黄口小儿,还梳着总角,却拥有超凡的记忆力,古今医典倒背如流。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他现在还是阮家的小少爷,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却拥有绝对的自由。也许,再过个几年,娶妻生子,子承父业也当个太医,平平淡淡过完一生。
可是事情往往都不是人们可以料想的,这个世界拥有太多意外。如果他的父亲阮汝光那天没喝多,没有一时兴起,把皇帝指使宰相章惇毒杀某某大臣的事情说漏了口,章惇那个老狐狸也不会给他们一个灭门之灾。
丑记得那个晚上大火冲天,他父亲花了一生心血写下的医书被烧得片甲不留,残灰浮在空中,是数不尽的幽怨。一同化为灰烬的还有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家。药草的焦香弥漫整个夜空。但意外又一次巧合地出现,比如那天要不是他贪玩,很晚还没回家,那个晚上一同化为灰烬的就多了一个他。可他偏偏逃脱了,章惇的人马发现少了一个小家伙,赶忙去搜找,丑也算机灵,和他们玩躲猫猫,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中胡乱冲撞,脚踝被荆棘扯开无数的口子,鲜血淋漓,他是一个夜奔者,下了决心要逃。
命运把他送到端王府,把他送到赵佶身边。他就在第二天清晨被端王府的老奴发现,他蜷在王府的石狮下睡了一夜,裤腿被鲜血箍住。从此以后,那个阮家独子缙云似乎从这个世界蒸发,人们只知道端王府有一个眼睛像桃花瓣子的小医官。这个小医官,只是丑奴儿。
除夕的夜晚,爆竹山呼。几个带虎头帽的小孩儿,不解忧愁,拉帮结派。领队的那个小头头,手里举着个彩旗儿。后面的老二把着铜锣,“哐哐当当,哐哐当当“抡起小锤去敲锣。“卖汝痴,卖汝呆咯,卖汝痴,卖汝呆咯。”童稚的无知,无知其实多么快乐。夫人时常这样想,要是真的可以,她一定去买他们的痴呆。
方才,小红哭着鼻子,跑到夫人跟前。“夫人,那个小奴才,真的气死我了。王爷也太过分了,他还送了一枚和阗玉钮给小杂种,您可没瞧见,我刚刚见着他,他把那个劳什子在手里盘弄,肯定是故意让我看见的。小杂种!”小红哇哇地哭起来。这些事情原本和这个十四岁的小丫头毫无关系,她却自觉地把自己搅进去,看来一日为奴,这辈子也逃脱不掉了。
永远是空房,明明晃晃的除夜,都一样。夫人一个人,孤孤单单,从不曾拥有,又谈何失去。她盯着红烛,相国寺金身佛脚下求得的红烛,又想起来在那个夜晚她自导自演的闹剧。闹剧里,她的端王对她说:“阿鸾,我来给你焐手。”
她一直都没机会告诉他,她叫阿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