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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堂判案(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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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上来的证据就是黄册上登记的刘丰的名下的土地为下等田, 而证人则是渴望做里长的刘大年、也就是刘大江的亲弟弟亲自来揭发刘大江是没有经过刘丰同意就开荒, 收成也没有还给刘丰。

虽然第一年荒地基本没有收成、第二年荒地收成也很少,但是按律刘大江还是犯了抢占他人土地的罪名。

而根据黄册上的登记, 刘丰则判荒芜土地罪。

虽然杨之初知道刘丰唯一一次去家里田地就是发现田被刘大江强种的时候, 但是刘丰并不能用不知者无罪的说法脱罪,两人一律按律惩罚。

等两人都已认罪后,案件已经基本审判完毕。

但是里面还隐藏有一个更重要的事实是,刘大江已经将荒地开荒种了两年。

荒地第一年开荒免除赋税, 但是第二年就应该征收七成赋税的,但是鱼鳞册上刘丰的土地还是荒地, 并没有征缴任何赋税。

刘大江身为里长欺隐田粮,理应罪加一等。但是这片田地是刘丰名下的,导致此事有些复杂。

综合考量之后, 杨之初做了最后的决定。刘大江身为里长, 强占土地、知土地荒芜而不报加上欺隐田粮,合计判处笞四十、罚五亩下等田入官。

刘丰荒芜土地, 笞三十、其田入官。

判完之后杨之初看了一下白县丞的表情, 发现他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笑容。

想着给白县丞的第二份大礼,杨之初接着审理第二个案子。

第一个案子白县丞是知道的, 但是第二个案子送来的时间点也赶巧,杨之初特意没有让衙役提前通知被告人,白县丞现在是完全还完全不知情。

不理会白县丞惊异的眼神, 杨之初直接让人带被告人白宇智和状告人关伯山上堂来。

白宇智来到大堂就自动找寻白县丞的身影, 看到坐在一边的白县丞就想求助。白县丞是万万没想到白宇智有一天会在县衙大堂见到自己的儿子, 一时有些慌乱。

但是白县丞反应过来之后迅速制止白宇智想要挑破直接身份的做法,走到杨之初跟前示意自己有话要说。

杨之初没有理会他想要借一步说话的意思:“白县丞有什么话直接说吧,这是最后一个案子了,审完就可以散了。”

白县丞只能小声开口:“大人,下面的被告白宇智乃是下官的儿子。下官教子无方,为以示公平,下官还是回避较好。”

杨之初就是为了让他在场才瞒了这么久,当然不会让白县丞避开:“没事,本官相信白县丞不会有私心。更何况此事由本官主判,白县丞不用担心,本官一定按律判处。”

这个案件非常简单,白宇智娶了秀才关伯山的女儿为妻,这门婚事是白县丞做主而成的。

但是成婚之后,白宇智嫌弃妻子貌丑无颜,不仅私自纳了一位貌美的良妾,还以妻当妾,任由妾室侮辱妻子。

不仅有周围邻居作为证人的证词,还有王少力带着衙役去带白宇智时看到的情景,很快就能定下关伯山所言非虚。

但是按照律法,此事只能杖三十,并责其改正,关伯山在状纸上所说的双方和离一项并不能判,除非白宇智再犯杨之初才能考虑罪加一等责任其和离。

关伯山和白宇智对此结果都不满意,但是关伯山身为秀才知道杨之初确实是按律判处,并没有徇私,对此只能再想办法。

但白宇智一听要打自己三十大板,就一副完全慌乱的模样,向着白县丞的方向寻求帮助。

白县丞已经表示过态度,对白宇智的喊声充耳不闻,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杨之初也毫不留情的以扰乱公堂罪加一等的罪名给白宇智加了三大板,才结束了今日所有案件的审理。

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杨之初让王少力去近两天去监督高山村重新选取里长的相关事宜。这种任务一般能够通过各种陋规获得收入,也算是杨之初用来收买人心的一种手段。

杨之初可以严格要求自己不贪,但是手下这些衙役,他们没有正式的朝廷俸禄,只有微薄的工银根本不足以维持生活。

这种正当合适的贿赂还是能够收取的,但是杨之初也特意交待要选取有名望而且处事公正的村民担任里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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