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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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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平生一般这样回答:“没事。”她习惯了和沈禹城吃饭时,他的叽叽喳喳,也习惯杜曼几人吃饭时,八卦聊天,于是,她也会习惯程莎吃饭时和别人嬉笑打闹,忽略她。

孟平生苦笑,习惯还真是戒不掉。

平生不喜欢刘璇,她太活泼,太开朗,比程莎还让她招架不住,刘璇的性格更像男生,粗心、讲义气和男生可以吃的很开,而平生则含蓄、内敛。

这样的两人能成为朋友才叫奇迹,但这个奇迹没有发生。

事情经过发生在食堂,程莎和刘璇和平常一样,说说笑笑,孟平生闷头在旁边吃饭,吃完就等她们。程莎有一个不算优点的优点,她做事很慢,吃饭慢,出寝室慢,上课经常踩点,刚开始连平生都受不了,经常催她。

但一催,她就会生气,说:“你先走!”

后来,为避免一直为这种事吵架,平生也放慢速度,做什么事都不慌不忙,这样,她不会嫌她慢也不会和她争吵,这种习惯,到后来都保存着。

刘璇显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虽说和程莎很投缘,但一周来,每次吃饭都要催程莎,去食堂也催她,去小卖部还是要催她,她们在一起,除了疯疯笑笑就是“你太慢了,能快点吗?”、“怎么还吃不完,等你五分钟了”、“算了,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刘璇的个性比程莎还活泼,她在班上的人缘很不错,所以除了程莎她还有很多朋友,那时,程莎身边走的最近的除了她就是平生,而平生身边只有程莎。

这是一场赌注,孟平生赌刘璇忍受不了程莎,赢了,没什么,输了,还行吧,一半一半。而孟平生,终究是赢家。

军训结束后,刘璇最后一次和她们吃饭,她问平生:“她那么慢,你怎么受得了?”

平生笑了笑:“还好啊。”这也是她敷衍人的方式,程莎很讨厌她说这句话。

她说的还好,省略了,那些和程莎小吵的日子,省略了,忍不了她几乎想放弃的日子,省略了,为磨合她们脾性渐渐改变自己速度的日子。平生想,刘璇是做不了程莎好朋友的,她们性格有几分相似,都不是会为别人做出妥协的人,也注定她们分道扬镳。

刘璇终于受不了,她再也不等程莎,她和其他人越走越近,她看到程莎会笑一笑说几句话,但关系终究疏远。

程莎吃饭时,和平生说:“有些人就是这样,走着走着就散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和我老妞能容忍我的慢性子。”

那时,她们都不知道,这世上能忍受她慢的不止平生和她老妞,还有一个姑娘,当时的她就坐在食堂另一个角落和一个女生吃饭,她会插进她们生活,成为她们两人的不可或缺。

后来,程莎的感慨就成为,这世上能忍受我慢性子的就你和简安。好像时光真会冲淡一切,连她的老妞也走着走着就散了。

“同学,挡道了,让让行吗?”一道清凉的声音传入耳朵。

孟平生回头,见程莎来找她,却不小心堵在过道中央,短发过耳的女生正不耐烦的叫她让道。

孟平生记得这个女生,她是简安,长得瘦小言行孤僻,常常独来独往。班上空座不少,她却喜欢一个人坐在教室最角落,黑白色校服过于宽大,使她穿着不大合身。

孟平生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她们在一个寝室。

程莎也不是不讲理,她侧身让出位子。

当简安走到她旁边时,她没站稳不小心后退一步,刚好与错身而过的简安撞在一起。

孟平生没错过简安回头瞪圆的大眼,眼里全是嫌恶的神色,好像沾到不干净的东西,她使劲儿拍打自己的衣袖。

程莎自然也看到,忍不住嘲讽:“每周一套校服都不知道换一换,弄得好像比谁都干净一样,不要太搞笑。”声音不高不低,正好全班都能听到。

简安顿了顿,迅速走出教室。

孟平生却能猜到,她现在肯定恨不得把自己的衣服使劲儿搓洗好几次,简安有洁癖这事,在班上不是秘密。

“其实,知道她有洁癖,你可以稍稍包容一下。”孟平生说的委婉。

程莎却冷哼一声,那模样当真傲娇,她就看不惯简安以自我为中心觉得全世界除了自己,其他人都是灰尘的样子。

让她擦个黑板,不好意思,我有洁癖;让她帮忙传个本子,不好意思,我有洁癖;让她扫个地,她就在扫把上裹一层纸,你说她矫情,她就回你,不好意思,我有洁癖。

拿程莎的话说,这样事多又不合群的姑娘活该在班上没朋友,谁要做她朋友简直倒了八辈子血霉。

孟平生听这话只是摇摇头,她觉得那姑娘孤僻是因为没人真正想去靠近她,而洁癖,只要稍稍包容还是可以忍受的。

其实,那姑娘真心不错,喜欢笑,只是每次都偷笑,一笑两颗虎牙就悄悄探头,可爱至极。

平时却总是装作生人勿进的模样,拒人于千里,浑身都是矛盾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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