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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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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那女生几度分分合合,期间,他从没看过别的女子哪怕一眼,他们最后一次吵架,女生说她要考一个好的高中,她决定放弃他。这次,任凭康瑞怎么哀求她都没有回心转意。

而程莎,在一个女生的毕业同学录里写:我喜欢的人是康瑞。

这本同学录被其他人看到,在班上大肆宣扬。

康瑞也知道,那时他和那女生还没完全分手,于是他在□□上对程莎挑明:不管你喜欢我是真的假的,我都要对你说抱歉。如果是真的,那我很感谢你喜欢我,但你的喜欢对我女朋友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希望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说到底,曾经,她还那样喜欢他,连喜欢都不敢宣之于口的时候,他就那样明确的为另一个女生拒绝了她。

于是,让她失去了当面告白的勇气。

孟平生判断不了康瑞的是与非,毕竟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看,康瑞当初的做法只是想保护自己喜欢的姑娘,快刀斩乱麻,让一切阻碍他爱情的东西都烟消云散,虽然这样做的结果彻底伤害了另一个姑娘,还是个很喜欢他的姑娘。

但两害取其轻,人之常情。

不过,康瑞的做法还是过了,毕竟程莎从未正面说过喜欢他,那时候,仅仅是年级里有人散布她喜欢他的谣言而已。万一那些谣言是假的呢?为了将谣言扼杀在摇篮,他毫不迟疑选择伤害程莎。

作为程莎的好朋友,孟平生是很气愤的,甚至对康瑞也生出几分不满,就算他是沈禹城的兄弟,但他伤害了她的朋友,那她就不得不对他存几分意见。

因为程莎的事,康瑞就像一根刺,卡在孟平生喉咙里,如鲠在喉。她其实是不支持程莎再喜欢他的,他们太南辕北辙,而康瑞是个只要喜欢一个人就可以深情到绝情的男人,对他喜欢的人深情,对他不喜欢的人绝情。

做他心尖上的人当然幸福,可对于喜欢他却求而不得的人来说就是不幸。

从前的程莎恰恰不幸至极。

说到底,沈禹城和康瑞在这点上是不谋而合的,只是程莎不是孟平生,康瑞也不是沈禹城,他们能不能走到一起很难说。说句打击人的话,程莎想告白,那成功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三十,甚至更少。

只是如果不试试,别说程莎就连孟平生都会遗憾,她喜欢他这件事,她从没当面跟他说过。如果注定被拒绝,程莎想她更希望听他亲口说。

勇敢者都有勇敢的原因,懦弱的人都有懦弱的理由。

这一次,就当了断。

“平生,康瑞和那个女生分手很久了。”程莎认真道。

孟平生温声说:“我知道。”

“你生日那天,他说他和现任也分手了。”

平生还是说:“我知道。”

突地,程莎窃喜道:“平生,他说他现在是单身呢。”声音里夹了惊喜。

“我知道。”

“平生。”程莎低头道:“你能帮我跟沈禹城要他的□□号吗?”她又接着说,“我要跟他告白呢。”好不容易重新鼓起的勇气。

孟平生沉默良久,拿出手机给沈禹城发了消息,一分钟后,她将手机推到她面前,笑着说:“喏,拿到了!”

有时候,做一件事并不是非得求一个善果,只是觉得不做这事,日后总得后悔。

程莎暗恋康瑞几年,最终败在初三的同学录里,被拒绝了连一个还口的余地都没有。不明不白,窝囊至极。她暗恋他的那么多年里,连一句喜欢都不敢真正告诉他,以前怕拒绝,后来被拒绝了,却没机会开口,现在时机成熟,她想她怎么着都得为这么多年的喜欢划上一个句号。

有可能是悲剧,有可能是喜剧,谁知道呢!她唯一确定的是,喜欢一个人可以窝囊一阵子,绝不要窝囊一辈子,一辈子那么长,她不愿意以后想到他,脑子里都是遗憾。

程莎不希望,数年后,他娶了一个她不认识的女人,她嫁了一个现在不熟悉的男人,在街头相遇,她都要用“如果”开头:如果我初三破罐子破摔正大光明说喜欢他了,会不会还是有可能的呢?如果高一暑假,他单身了,我给他告白,现在会不会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如果我当初勇敢那么一些,我和他会不会有更长更长的故事?

程莎想,“如果”、“假设”都是最没用的东西,她和他的未来只有两个走向,要么在一起,要么相忘于江湖。

所以,她必须要一个结果,对那么多年的喜欢作一个了断。

最后,程莎笑着对孟平生说:“想来想去,对他告白,我还是直白点好了,绕弯子他会装作听不懂。”

孟平生哂笑:“你还真是了解他。”

“那当然!”那姑娘骄傲道:“他可是我暗恋了整整四年的人。”

后来,在孟平生的回忆里,这日的程莎比当空的烈日还要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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