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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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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也才八点多,天晴风暖,惬意温馨。

我们开始每日一遛。

讲真,遛男友这种事真的还蛮刺激的。

二货男友变成人的时候足有一米九几,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走在他身边的时候,让我这个一八八的标准总裁都显得有点小鸟依人。

问题是他不喜欢穿衣服,但是我又不能让他真的去裸 | 奔,遛男友和遛鸟那是两回事对不对。

而且他虽然做狼的时候皮糙肉厚毛也很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人的时候皮肤就特别娇嫩,紧的不穿,怕勒,人工合成不穿,怕过敏,大草原纯羊毛,很香,他老是想撕吧撕吧吞了,苏州真丝缎子,他说一股屎味。

嗯?不应该是口水味吗?

反正最后我想了个好办法,定做了一身意大利纯羊毛的运动衣,每天穿着去跑步,直到衣服上全是我的味道,我老公这才忍住吃羊的欲望。

呼,我真机智。

我想过直接买一套大别墅,超大超豪华,早晨起来都要奔跑下床那种,去吃个饭都要开个直升机那种,反正有钱。

这样他就可以变成狼,肆意地在没有人的别墅里奔跑,想裸奔也行,想遛鸟我热烈欢迎,反正是我的地盘,一定保护他不被人抓去做研究。

但是狼是群居动物,我怕他太孤单。

哪怕他能为我强行改变动物天性,我也不能让为了我离开家乡的老公过的不开心。

现在的别墅区环境也很好,还有个很大的公园,以及一个风景优美的人工湖,这会刚刚傍晚,天还没完全黑下来,空气舒适宜人,晚风清凉,这才刚刚夏末,湖边全是遛狗的贵妇或者保姆,狗叫声欢腾而喧闹。

只闻狗叫未见狗影的时候,我心想,坏了。

张小姐家那只哈士奇也出来了。

可能是因为狼人的缘故,老公变成人的时候仍然保留了一个特异功能,他能听懂一切犬科动物猫科动物的话,反正就是陆地上跑的,长毛的,可以吃的,这些动物说话,他都能听得懂。

哈士奇这个东西大家都很了解,放在人类当中也是个话痨,想想一个异地他乡的游子遇上一个本土自来熟话痨的下场吧。

没两天,我老公就和张小姐的哈士奇拜了把子。

我其实很希望我老公能在人类社会里找到朋友,但是…这走向不太对…

果然,老公一听到那只二哈的声音,当时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要不是手里还牵着个我,我估计他也能嗖地一下窜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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