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小仙女(2 / 2)

加入书签

钟欢庆冷不防被拽了一个趔趄,再加上宋宇琛说话的语气很恶劣,再抬头时她的眼圈有些红。

她看着萧厉觉,眨了眨泛红的大眼睛,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转身便离开了。

萧厉觉看着钟欢庆的背影有些不忍,他放下小书包,回头对宋宇琛说:“琛琛哥哥,要不你先走吧,我、我先去打扫一下卫生。”

宋宇琛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一板一眼地告诫道:“觉觉,你啊,就是心太软,女人是不能惯的。快点啊,我就只等你五分钟。”

萧厉觉朝宋宇琛做了一个鬼脸,飞快地跑到教室后面的工具角,拿起一把笤帚。萧厉觉是个认真的小孩子,犄角旮旯都要打扫得干干净净。每次他上宋宇琛哥哥家,都会帮他打扫卫生。

扫完之后,磨蹭了一小会儿,萧厉觉走到小魔女跟前:“欢欢,刚才对不起,还有琛琛哥哥也让我替他给你说声也对不起。”

小魔女笑了,却没有像格格巫那样笑,只是浅浅地笑,嘴角弯弯:“觉觉,刚才,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的语气不好,觉觉,真对不起。”

“没事,没事。”罗君皓朝小魔女摆摆手,如释重负地微笑着转身,心想,小魔女终于变身小仙女了,欢欢笑起来真好看。

可惜,萧厉觉转身转的太快,他没看到小魔女嘴角得意地笑容,格格巫一般地笑。她是最讨厌扫地、擦黑板的,这个小傻瓜只听了几句好话,便乖乖地听从她调遣,好傻。

一路上,萧厉觉比比划划和宋宇琛说着作为一名小学生第一天上学的感受,是新奇,是快乐,当然钟欢庆的红眼圈让他忽略掉了白袜子上的黑点子,小仙女浅浅的笑容让他忘记了他脸上被顶出的那抹痛痛的红。

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屋门的时候,萧厉觉心情特别好,他蹦蹦跳跳地进了屋子,先把自己白袜子上的黑印子洗干净,接着拿出课本写作业,又练了一个小时的书法,等把这些事情做完的时候,郭芳菲已经做了满满一桌子的饭菜。吃饭的时候,萧厉觉比平时多吃了一碗。

郭芳菲看着狼吞虎咽的儿子,又朝萧炎进使了一个颜色,打趣道:“觉觉,今天晚上怎么这么开心,是因为今天上学没遇到小魔女吗?”

萧厉觉从饭碗中抬起头,嘴角上还沾了两颗米粒,傻傻地笑道:“妈妈,欢欢不是小魔女,她变成小仙女了。”

萧炎进放下饭碗,用筷子敲着碗边,一本正经地道:“萧厉觉,我可告诉你啊,不准早恋啊。”

萧厉觉看了看一脸严肃的爸爸,缩了缩头,又继续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大口嚼了起来。

好一会儿,他抬头看了看满脸堆笑的妈妈,小声问道:“妈妈,什么是早恋啊?”

郭芳菲斜睨了丈夫一眼,娇嗔道:“萧炎进,你这人,有你这样当爸爸的。觉觉才多大,就和他说这些话?”

萧炎进一向就耳根子软,听老婆的话,他挠了挠耳朵,笑道:“芳芳,你不是一年级的时候就受到小纸条了?要不是我在中间截下了,说不定觉觉是谁的儿子呢?”

萧厉觉竖着小耳朵听着,别的话他听不懂,但是最后一句他是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趁着爸爸离开饭桌去厨房盛米饭的时间,他凑到郭芳菲跟前悄悄地问到:“妈妈,我不是爸爸的亲生儿子吗?”

郭芳菲宠爱地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笑道:“觉觉,你别听你爸爸瞎说,你呀,和你爸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萧厉觉安下心来,又盛了一碗汤,边喝边道:“妈妈,你做的饭越来越好吃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萧厉觉又想起了钟欢庆,他觉得她还是可爱占的多一些。

的确,以后的学习生活证明了这一点。

她学习好,成绩总是考双百,她读课文时的声音像爷爷养的画眉鸟一样清脆好听。

她喜欢帮助别人,有一次他的铅笔坏了,她主动借给他用,那一次学校组织捐款,她把自己的零花钱都拿出来了。

她特别喜欢笑,笑得时候两只大眼睛弯弯的,就像天上弯弯的月牙儿,酒窝深深的,惹得他就想用手指戳一戳,是不是真的能盛下酒。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