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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进村查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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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洁兰喝了一口茶,接着问,说:“第一,是去年修建村口这条水泥路的问题。这条路长250多米,宽5米,按工程预算是155700元,但在结账时是185700元,为什么整整多了3万元?”

林才兴听到罗洁兰问村口这条路的工程,知道查账小组已经查出问题了,知道自己的灾难到了。但是林才兴为了减轻罪责,对自己所贪污这3万元,他拒不承认。

林才兴就找借口说:“修建村口这条路,最初的预算是155700元,但工程开始后,承建老板说这条路面高低不平,工程很难做,要将路面平整后才能倒水泥,要求增加3万元工程款,后经村委研究,同意增加这3万元,这3万元是新增加的。”

林才兴这么一说,参加查账小组的几个村民就七嘴八舌地反驳林才兴,一个姓陈的村民说:“你林才兴张开眼睛说瞎话,村口这条路面原来是很平坦,为什么说高低不平,是你和老板编造出来的。”

林才兴说:“中间这段路是有很多凹凸的。”

姓陈的村民说:“这条路我们天天行,日日走,什么中间这段路有很多凹凸,没有,是你说瞎的。”

一个村民说:“现在已经倒了水泥,看不到现场了,由你林才兴说什么都行。”

又一个村民说:“林才兴,就算你说得对,但填平这几米长的路面,也不需要3万元这么多钱?”

另一村民说:“林才兴,你去看看这条路面,刚建好一年多,路面的水泥已经被雨水冲走了,石头都已经露出来了。我看这条路的寿命过不了五年又要重修了,这样的‘豆腐渣’工程,你满意吗?”

这几个参加查账的村民七嘴八舌地指责林才兴。

林才兴说:“这条路在施工前,我们要求老板按质按量去做的,但他偷工减料,这不关我的事,应该由老板负责。

罗洁兰见到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对着林才兴骂了起来,就说:“林才兴,老陈说村口这条路面是很平坦的,不是你说的那样高低不平,预算外这3万元究竞是什么一回事?是不是你跟老板合谋增加的,这3万元是不是你贪污了?”

“增加这3万元是老板的工程款,我那里有贪污这3万元。”

经过多次追问,林才兴的态度依然这样强硬,不承认贪污了这3万元一事。

罗洁兰说:“林才兴,这3万元是不是你贪污了,你自己最清楚,但我警告你,如果是你真的贪污了,你就老老实实地坦白交代,这样我们就会从宽处理,否则,性质就不一样,就要从严处理。”

罗洁兰对林才兴进行政策攻势,但是起不到任何作用,会议室内沉默着。

过了一会儿,罗洁兰说:“林才兴,你有没有贪污这3万元,你要好好想一想。我们现在问你第二个问题,你在当书记期间,村的接待费为什么每年都花这么多钱?而且一年比一年多。据我们统计,你上任第一年接待费是167590元,第二年是224680元,第三年是251230元,第四年是287720元,今年半年多接待费295840元,你当了四年多村支部书记就花了1227060元。我问你,每年接待为什么花这么多钱?”

林才兴说:“我村离镇政府近,镇的领导经常下来检查工作,所以我们村的接待任务重。”

“你们接待的是什么人?”

“接待的人都是本镇的领导多,县上也有。”

“你说具体一些,接待人的姓名。”

“镇委书记郭青峰,还有镇长,副镇长……等等。”

“这些领导下来做什么?”

“有的下来是检查工作的,有的下来是了解情况的,有的下来走一走,坐一坐就去吃饭。”

“这些钱全部是接待镇领导的?你们村干部没有吃过?”

“大部分是接待上级领导的,有小部分是我们吃的。”

姓陈的村民说:“胡说,这些钱大部分是你们吃的,别将责任推给别人。”

罗洁兰说:“林才兴,你有没有去酒楼买餐票回来报销?”

罗洁兰这么一问,林才兴被问住了,他想了一会儿才回答,说:“没有。”

“真的没有?”

“是的,没有。”

“你没有买餐票回来报销,你为什么这么久才回答我的问话?”

“你们几个人不断地问我,我思想有点乱,一时听不清楚。”林才兴狡辩地说。

查账小组问了半天,林才兴一概否认,将罗洁兰所提问的问题推得一干二净。在这种情况下,罗洁兰说:“林才兴,今天就问到这里,刚才我问你这些问题,你回去好好想一想,认真作自我检查,你自己所做的事,就要敢于承担责任,承认错误,不要推卸责任,你回去要进行自我检讨,将我们所问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后天交给我们。”

林才兴刚走出门口,姓陈的村民急着对罗洁兰说:“罗副书记,你所问的这些问题,林才兴还没有交代清楚,你就放他走?”

“老陈,第一个问题他不肯交代,他不承认有贪污,你继续问下去也无结果,我们叫他回去,不是不查了。这个问题我们要从外围入手,从外围查找证据,证据查到了,他才低头认罪。第二个问题,你再问下去也无用,退一步说,就算他承认这些接待费是他们村领导吃的,也奈他不得,定不了他的罪,最多就是撤去他村书记的职务。”

姓陈的村民说:“为什么?”

“根据目前的政策,请客吃饭是不入罪的。”

“他们吃了这么多钱也无罪?”

“是的,就算他们几个村干部吃一餐饭,花了2万元也是无罪的。”

罗洁兰说的是事实,在机关单位中流行着这样的潜规则:对于公家的钱,只要不是个人拿走,不是装入自己口袋,你吃了很多钱都无事,也无罪的。最多说你这个人贪饮贪吃,铺张浪费。如果影响很坏,事情严重的,就按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进行处理,党内处分最大是开除党籍,行政处分最大是开除公职。所以,才造成各机关单位吃喝玩乐成风。

“啊!原来是这样,吃了我们村民这么多钱也无罪,怪不得这些村干部经常去酒楼吃饭。”

一村民说:“如果林才兴从酒楼买餐票回来报销也无罪?”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实林才兴买餐票回来报销,这才有罪,当贪污论处。”

这几位村民听了罗洁兰的解释后,就不问这事了。

在第一次审问林才兴后,查账小组没有问出什么结果来,罗洁兰他们改变策略,要从外围入手,从外围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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