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代(1 / 2)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租个房,对搞二手房的来说,小意思。
李强是个行动派,追求高效率的人。一个下午,看了六套房,选定了其中一套。李馨也觉得比较满意。签合同、交租、交房,整个过程行如流水。
两人的东西都不太多,这让搬家轻松了不少。整理干净后的房子,总是让人心情愉悦的。
做晚饭时,两人配合十分默契。一菜一汤,二碗饭。不多,但很精致。可能是两人今天干了不少体力活,所以晚饭吃的格外香甜。
“唉,你说,我们,这算不算同居?”祸从口出,李强真想自已扇自已一个耳光。无心之失,李强给自己打了个差评。
李馨正在夹菜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当老娘是什么,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不算,当然不算。顶多算合租。两人生活在一张床上,才算同居。你一天到晚,脑袋里到底在想些啥?龌蹉。
我跟你合租,只是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近,还有,大家非常熟悉,互相好有个照应。”
“哦。好有道理的样子。”李强不知道今天是哪股经不对,管不住自己的嘴。
“我发现你今天话多喃,吃完了,你洗碗,收拾厨房,我先回店了。”李馨对这头猪,没得语言了。
李强收拾完厨房,拿着一个烟灰缸,来到了阳台上。点燃了烟,李强想了很多,很多。家里的,公司的,店里的,还有其它的。
无背景,无钱,无权。三无人员,想在大城市里立足,是何等的艰难。在最难的时候,李强每顿都吃的是馒头加泡菜。住的是顶楼违章搭建的板房,夏天爆热,冬天剧冷。
跟不熟悉的陌生人合租,有时,还会莫名其妙的掉东西。所以,李强出租屋内的物品,都是极少的。
给员工们,讲合租的事情,很多都是李强亲身经历的事情。还是有自己的房,自已的家,才好。这,是李强的唯一执念。
跟熟悉的女同事合租,方便、安全。也许,生活从此多姿多彩。也许,还有更多的可能。听天由命吧,走一步看一步。
李强刚回到店,就碰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姐,急匆匆的从外面,冲进店内。
“请问你们哪位是店长?”大姐急声问道。
“我就是。请问你有什么事吗?有什么可以帮您。”李强非常客气的问道。
“我给你咨询个事。我父母早年离婚了。父亲最近意外去世了,这房子的继承手续该怎么办?”大姐急声问道。
“你别急,坐下说。你父亲的父母亲还在吗?”李强问道。
“还在啊,杂个喃,跟他们,没有关系吧。”大姐疑惑问道。
“有关系,大有关系。因为,你和他们都能继承你父亲的财产。”李强说道。
“啊,杂个可能呢?”大姐满脸的不相信。
“你父亲的父母亲名下,还有没有孩子?就是你父亲有没有兄弟姐妹?”
“有啊,还有一个妹妹。”
“如果你的爷爷奶奶不放弃继承权,这房子的产权将会变得很复杂。”李强继续说道。
“你越说越吓人哦。”大姐脸都变色了。切身利益受损,心情可想而知。
“这样,大姐,你我都说了不算。明天,你去房管局,问二个事。第一件事,我说的这种情况到底对不对,房管局能给你权威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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