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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老师脾气好,也没有前辈的架子,但演奏水平到了他那个高度,你就会不由自主地对他肃然起敬。诶小北老师我偷偷和你说个事儿,你可别告诉北老师。”他压低声音凑近了,神神秘秘地说:“其实我们都在猜北老师可能不是人类,私底下都叫他北神来着。”

我顾不上纠正他对我的称呼,立刻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目光打量他。

“是真的。”他叹了口气:“看过他的演奏之后,真的特别容易怀疑人生。我好歹也是被人一口一个‘天才’捧着长大的,遇到他只想回炉重造。如果我们都是人的话,差距怎么会那么大呢?”

我想起了米三顾,当即感同身受地点了个头,点到一半才意识到话题差点被他带跑了:“不是,这和他借你琴有什么关系?”

“哎呀,这不是正要说了吗,你怎么这么急躁啊?小北老师,我们搞演奏的急不得燥不得,很容易犯错误的……”我被迫洗耳恭听了一大段“优秀小提琴手的专业素养100例”,他终于回到正题。“后来等我和他熟了点儿,一次排练之后我看他心情似乎不错,就问了他。”

他在谈起北城时总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向往,仿佛真的就如同他所说的那样,他所谈论的并不是一个凡人,而是一尊神明、一种信仰。

“我本来以为北神会说因为艺术无价,可他当时只是笑了笑,说他还没那么视金钱如粪土,不卖只是因为他的琴只留给一个人。”

我握琴的手一顿。

“他说那是留给你的。”

他的眉眼之间随即流露出几分失落,像个捧着满分卷子却没得到小红花的孩子,而那朵花却在连考试资格都没有的我这里。我本该出声安慰他,至少说几句鼓励的话,那才像是我会做的事情,可我就那么怔在那里,像是被人按下了暂停。

“哎,听起来怎么像是在争风吃醋啊,不说了不说了——不过你怎么有空过来,没和北老师一起去法国吗?”

原来是法国啊,我有些失神地想。

前段时间北屿女士从我这里得到了北城的号码,一通电话打过去质问他又死哪去了,并且发出警告,让他休想逃避来自她的制裁。我装作漠不关心地在旁偷听,却什么也没听着。姑姑看穿我的口嫌体直,挂了电话佯装抱怨地自言自语,说北城在国外,开完几场演出才能回来,哎呀这个臭小子……

“话说……”我还有点回不过神,指了指他,又指了指旁人:“你们没一起去演出吗?”

“啊?什么演出。”

“就是……”我说到一半,猛地一回魂:“你说什么?”

他被我吓了一跳,惊疑不定地反问我:“北老师难道不是去找他的主治医生做复健了吗?”

“什么时候去的?”

“好像是,九月初吧,你不知道?那个,小北老师,有话好说,你先把琴放下……”

我想起来了——

那是十月的一个晚上,我刚结束一场非人的题海训练,仗着自己神志不清打给他说我要见你,他说好,什么时候。那时我正忙于准备竞赛,想了想比完赛马上又是期末,就对他说寒假吧。

“具体时间等我再打给你。”

他仍旧回我一个“好”字。

我依然记得当日对话的每一字每一句,因为不过寥寥数语,实在没什么难记。

我坐了回去,看着架在我双膝之上的琴,忽然有点难过——北城就是这样,总是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反驳。如果我没有被竞赛绊住脚,说我要见他,立刻马上,他也会二话不说地搁置复健,答我一声“好”吗?

我毫不怀疑。

为期五天的CMO圆满落幕,看着屏幕上刚巧卡在国家集训队门外的“第61名北植”,哪怕是拿了金牌也无法露出什么真挚的笑容,于是在摄像机转向我之前离开了会场,借一个保安大哥的手机给李子甜打出一通电话。

“61?也太可惜了。”她在电话那头脚步匆匆,间或回复几句旁人的提问:“不过你拿到我们学校降分一本线的资格了吧?”

“嗯。”我尽量想使自己听起来一切正常:“你真回不来啊?”

“是啊,今年考试是不是提早了?偏偏赶上我出差,晚几天就好了。”

“那你今年回家过年么?”我迟疑片刻,还是决定说:“其实我这几年也没见到过武大郎……”

她愣了一下,轻声回我:“是么?”

随后像是意识到自己情绪的骤跌,语气又立即变得强硬起来:“诶我说,谁和你说我过年不回家是因为躲着他?老娘是那种——哎就来了就来了别他妈老催——同事叫我了,挂了啊,到家给我来个消息。”

我看着屏幕上的“通话已结束”,听见保安大哥在我身后凉飕飕地说:“小弟弟你女朋友真凶。”

我选择闭嘴。

几天前老师还刚夸过我心宽,下午返程的航班上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正如百分制的卷子考了59要比得了49更痛心疾首,金牌前60名可以进入国家集训队,而我偏偏是那个61。

这也太不甘心了。

我盯着窗外的机翼发了一路的呆,出了机场被南方温暖的阳光一晒,终于慢了无数拍地觉出眼睛的酸痛来。我耷拉着眼皮往地铁站走,路过一个公园,走出十几米才反应过来刚才闻到的香味是什么——那不是自打我升了中学后就从街边销声匿迹的烤玉米吗?

玉米装在一次性纸杯里,焦黄的表面洒了粗盐粒和芝士碎,我在公园找了个长椅坐下来,嘴馋又被烫得直呼气。

这个区的绿化显然要比我所在的市中心要好,人造森林般的公园偶尔有白鸽飞过,在我附近观望着,却绝不靠近。有只格外不怕生的扑腾着翅膀停在我小臂上,伸长脖子试探着啄了一口,斜眼观察我的反应,见我不反对,就大着胆子又往前走了几步,爪子握紧了我的大拇指,进食速度简直快成了一只啄木鸟。

我垂涎它那一看就很好摸的洁白羽毛,还以为已经获得了它的信任,可我刚一伸手触碰,它就一振翅膀飞走了。原本蠢蠢欲动着试图靠近我的鸽群被它惊动,心有灵犀地掀我一脸冷风,飞得又高又远,连头也不回。

我目送着它们远去,直到连尾巴也看不见了,这才把剩下的玉米吃了。李女士总说我在啃玉米这件事上天下无敌,我总爱一排一排地啃,啃得又快又干净,绝不会出现什么参差不齐的惨像,约莫上辈子是只地鼠精。

吃饱之后迟到许久的困意终于袭来,我四处张望了一下没看见垃圾桶,于是就没挪窝,就着夕阳的余温打瞌睡,打算眯一小会儿。

没想到这一眯就是一大会儿。

我最近总是做梦,之所以知道是梦是因为那里面的宁树总是很温柔。

我最近总是克制着不去想他,不看新闻,以避免激起那些一发便要不可收拾的悸动。可每当入睡,却是理智分崩离析的时刻,一切都随心所欲而不由我了。

梦中的宁树是我最常见的姿态,坐在办公桌前,落地窗外是燃烧的天空,像是他正坐在火焰中,下笔勾勒出一个又一个的我。弗洛伊德曾说梦是潜意识里欲望的满足,我看着那轮巨大的落日从他背后跌落,徐徐沉入夜色,无声地上前一步,心中默念着最真实的渴求——

抬头,我心说。

看着我。

抬头……

“看着我!”

一个声音忽然贴在我耳边炸起,蕴含着某种愤怒爆发前夕的隐忍,我猛地睁开眼睛,本能地想要喘气却被人粗暴地扼住咽喉。被强行唤醒的滋味并不好受,何况是以这种方式,可当我借着灰蒙蒙的路灯看清眼前的人是谁的时候,一时间竟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天已经黑透了,眩晕使我头顶的夜空不断旋转扭动,破碎的星光像雨一样穿过他金色的长发,下在我脸上。

宁树把我按在椅背上,手上的劲松了,我好不容易得以喘息,他却转而掐住我的下巴,以一种毫不留情的力道。

他看着我眼睛,梦呓似的:“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

我仍旧是恍惚的,下意识地想要碰他一下以确认他的存在是虚是实,抬手的瞬间忽然发现自己掌心还攥着什么。

我看着那根一干二净的玉米轴,又去看宁树。

“早知道能梦见你,我就给你留一半儿了。”

宁树:“……”

他灰色的眼珠忽闪一下,像萤火熄灭的刹那,那种横亘在他与我之间的低气压骤然消散了。下一刻我忘了自己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只因他一低头,忽然抱住了我,那低于常人的体温是梦境中所无法感知的真实,我抬起的手僵在半空,登时忘记了呼吸。

居然是真的宁树。

“记得我号码么?”

我感觉到空余的那只掌心被他塞进来一个扁平的金属方块,花了几秒钟拼凑他的话音,木讷地点了点头。

“以后到哪都和我说一声。”

他的双臂如铁铸的一般,牢牢地将我锁在身前,忽然抬手在我后脑拍了一把,那动作近乎是凶狠的,当即把我拍懵了。可他话音却如坠高楼般跌落,支离破碎了。

他抱着我,紧紧抱着,五指穿过我的头发,像是要把我嵌进他的骨肉那样用尽全力。

“再来一次我得疯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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