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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字,我却无法用上全然笃定的语气。

所以感情到底会不会消失?

无论过去是怎样信誓旦旦,怎样深信不疑,多年以后再被提起也要叫人犹上一豫,可这其实很没有道理。被核实的只是往昔,是已然发生的,被默认为过去完成时的感情,并没有人过问现在,更不会去求证未来。

所有人都置身当下,追逐未来,往事便不再深刻。哪怕那是一段刻骨铭心,封存良好的记忆。

你或许还记得年少时喜欢过的那个男孩,记得他校服袖口那块硬币大小的蓝色墨渍,在三年时间里被洗淡了痕迹;记得他总是把“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默写成“起高楼”,纠正他八百遍也不长记性;记得他第一次和你共撑一把伞,那是一场七月傍晚的雷阵雨,伞很小,雨很大,时间很短,只够你们并肩走一小段,各自湿了半个肩膀,像种默契。

可你却记不起当时心情了。

我想可怕的不是遗忘,而是你记得,却不再感怀。而比这还要可怕的是,这些都是迟早的事——迟早,终归,总有一天,soonerlater,在我看来都是过于伤感的词语。

我把脸埋入装满水的洗手池,用力甩开这些让我头痛的思绪。

擦头发时我听见手机震动的声音,我猜可能是李女士的“查岗”电话,急匆匆跑进房间接起电话,连来电显示也没顾上看。

“哈喽。”

我顺势坐在飘窗上,看见后院里房东的儿子正在给他的狗洗澡,他冲我挥了挥手,掌心细腻的泡沫将阳光折射成彩色,像是我小时候在街边摊儿买过的那种色素过量的棉花糖。萨摩耶大概与我有相似的联想,伸出舌头想要舔,被它主人握住嘴巴,不轻不重地拍了头。我刚想笑,就听见听筒中传来一个焦急的男声:“殿下,先生和你在在一块儿吗?”

认出这道声音,我愣了愣,将手机拿远些,屏幕显示通话人是“助”——宁树的以前存这儿的号码和备注我都没删改过,没有错,这是他的助理。

对方没有得到我的回复,又发出一连串的“喂喂喂”,我连忙将手机放回耳边。

“不在。”我卡了下壳,才想起来问:“怎么了?”

“失联了,他失联了!今天上午就不见人,下午的董事会也没出席,这些就算了,可是明天一早我们要回法国开发布会,流程都敲定好了,可他人不见了!我调了监控,他是在今天凌晨三点忽然离开公司的,车也没开,手机也没带,我找不到他,所有人都找不到他……先生嘱咐过我不能来打扰你,对不起,可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殿下……”

我抓在窗檐上的手指无意识扣紧了。“回法国?”

他见我抓住重点,当即像是终于找到发泄口的洪流,一股脑地宣泄而出:“开发中国市场的计划在两年前就已经完成了,法国那边催先生回去,催了好几回,可他不愿意,前一阵儿不知道怎么了,他又同意了,本来工作都交接得好好的,他现在给我玩这一出!我必须在明早之前找到他,否则总部和国内的一系列工作都会受到影响。”

我沉默,他语速飞快地继续着:“宁先生刚接手公司的时候年纪小,脾气也不好,就经常这么一声不响地撂挑子,谁也拿他没办法。这几年他心情一直不错,我还以为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了,谁知道他是憋了个大的!我能用的办法都用过了,真是走投无路了,要不是董事会不同意,我都想报警了!现在这群董事找我要说法,可我只是个助理。殿下,你帮帮我吧,我真快英年谢顶了……”

“我……”我打断他:“我可能知道他在哪。”

也可能知道他闹脾气的原因。

说来可笑,说不要再见面的人是我,而当他践诺,真的要去到我目不能及处,慌不择路的那个人,也是我。

因为我总想着,只要他还在这个城市,我也在这个城市,即便不能见面,但我踩着这片土地,走在这阵风里,也觉得安心。

可我差点儿忘了,宁树从不拖泥带水。

助理后来还说了什么我都不太有印象了,只记得他好像一直在重复类似的内容,他说:“殿下,你冷静一点,不要慌,你的声音在发抖。你在家吗?我来接你,你可千万不能出事,否则先生会杀了我的……”

我没答话,把通话挂断,冲下楼打车。我没时间等他过来接我,我必须马上、立刻找到宁树。脑中一时间浮现出各种景象,都是些记忆的碎片,都是些渐行渐远的背影,他们被风卷起的衣角是适合被手指牵住的弧度,可我无论如何也捉不住。只有在这种时刻,我才愿意承认我确实是个悲观主义者。

先是北城,再是闻伍,终于……宁树也要离开我了。

坐在出租车上我仍止不住地颤抖,司机大哥几次担心地转头看我,询问我是否需要去附近的医院,我摇头,只说麻烦您再开快一点,再快一点。

“至少去药房拿点药吧,再急的事也不能不顾身体啊弟弟。”

我看着挡风玻璃外的街道,行走其间的路人形形色色,渐渐在我眼中变成同种面无表情的模样,分明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景色,却在这一刻异常陌生起来,就连后视镜里的我也不像我自己。

“没关系,”我凝望镜像里失魂落魄的陌生少年,看他嘴唇开阖,重合了我的声音:“我就是去拿我的药。”

是治愈我,也使我成瘾的,难以戒断的药。

我去了李主任的地下放映室。

意料之中的门没锁,室内昏暗,只有幽微的橙光从二楼传来,勉强照亮这十几平米窄小的空间。地上散落着稿纸,我俯身一张张捡起,画中高瘦的男模身着各式各样的华服,可每一张都是我的脸。发呆的、挑眉的、恼怒的、大笑的、戏谑的、沉思的、不耐烦的、打瞌睡的、面无表情的……我的手指蓦地停顿了,弯腰拾起那张纸。

那不是一张设计,因为画中的我穿着毫无美感可言的蓝白校服,黑色挎包斜在身侧,一条胳膊搭上半降的车窗,正弯了腰往里看,笑得有些狡黠,像个不怀好意的小混混。

画中我额前的短发被风吹乱了,几乎盖住双眼,可穿过碎发的瞳仁亮得惊人,某种不加抑制的感情几乎要冲破眼眶,淹没被我注视着的人,深绿的眼珠浸在冰凉的阴影里,依稀映出一道浅金色人影。

居然是我注视宁树时的样子。

小型复式的楼梯只有十二阶,短短十几秒就能走完,但越是靠近光源,我就越是感到一种走到末路的荒芜。

我很少会用到“爱”这个字眼。

在我的这个年纪,爱是太沉重的表达,无论感情深浅,我们总是一概而论,只说喜欢。因为心智不够成熟的缘故,“我爱你”的表白不会让人觉得浪漫,只会显得轻率。所有人都认定我们不懂爱是什么,我也这样以为着,直到这一刻。

我发现我错了,他们都错了。

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欧阳锋对慕容燕说,有些人是离开之后,才会发现离开的人是自己的最爱,也许黄药师就是这种人。

也许我也是这种人。

二楼是起居室,有一张用于休息的大床,宁树却坐在驼色地毯上,背靠床尾低着头,完全没意识到我的靠近。他扔了钢笔,摘下画板上最后一页纸,低头打量片刻,捏着稿纸穿过栏杆的缝隙,要将它抛下去。

我跨步上前,一把握住他的手腕。

“别扔。”

别扔下我——半跪在他身前,我想要这样说,却开不了口。

他微微侧过脸,穿过金色鬈发的缝隙看我,眨眼的频率变得缓慢,像是正在努力辨认我是谁。难得在他脸上看见这样一片空白的神情,然而他的双眸依旧深邃,是天然的、巨大的引力场,蛮不讲理,只一眼就拉着我向他飞坠。

“北植。”他好似终于认出我。

可他的目光如海,宁静地蛰伏在他眉骨耸起的阴影下,广袤无垠,毫无攻击性。

“你怎么又……”他忽然拽住我,将我手腕反扣,有些迟钝地靠近,脸颊埋入我掌心。

他嘴唇触碰我指缝:“又到我梦里来了。”

我眼前忽然就潮湿一片。

这就像是我走进极夜,沉入深渊,一抬头,却看见了纷飞的大雪。

——我想我爱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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