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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别的日子里,他们一直互通信件。
九月,身在南京的大学校园里的他,读着她来自泰晤士河畔的来信,她在信里告诉他,温莎古堡很美,可惜没能和他一起看。
一月,他在北平的家中给她写信,他告诉他,北平下了很大的雪,他们一起种下的梅花在严寒中开得很盛。他还告诉她,她不在的日子里,他一个人徜徉在霖园里——那是以前他们经常一起去的地方。
她最初的来信,每一封都是满满的思乡情。
而他的信,最关切的便是她的归期。
渐渐地,她的信变得少了。
他并未在意,心想着,兴许是她比以前更忙了吧。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到了第三年。
她终于再次来信了,她在信里告诉他,她要回来了。
他兴奋得像个孩子,她走的这几年,他已经大学毕业了,进入了报社成为了一名记者。
她回来了,一如既往地美丽——准确地说,是比以前更加靓丽,长大了,愈发动人。
不经意地,他看见她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
她注意到他惊诧的目光,走到他面前,高兴地对他说:“我订婚了。”
“是……是吗?那,恭喜你啊,什么时候的事。”他的言语很慌张,边说着边将右手紧握的东西重新塞回了口袋——那是他原本为她准备的求婚礼物。
“半年前,是我在欧洲的同学凯文,他马上也要回国了。”
“他一定很优秀。”他努力笑着,心里却在哭。
他拼命地想着,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这么快就爱上了别人?
可是,事已至此,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她从头到尾的表情都是平静的兴奋,似乎丝毫察觉不到他的心伤与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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