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2 / 2)
都怪自己,为了和姒音缔结契约,放弃了飞升上仙的机会,为了她甘愿做凡胎肉体,可她呢?却引来战火毁灭自己。
“苏苏!苏苏!你醒醒啊!”
姒音疯狂地晃动着他,他却只留下了三个字:我恨你。
随即他便没有了呼吸,带着一身伤痕,魂飞魄散化作了漫天飞散的桃花花雨。她眼睛里漫溢出泪水,试图如往日一般靠在他怀里,却无处寻觅,只能痴痴地看着他魂飞魄散,昔日桃花村的姐妹,也满脸幽怨地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千古罪人。是啊,千古罪人,桃源仙境存在已有数千年,就因为自己的误打误撞,被凡间的战火波及,毁于一旦变成一个地狱。
可她仅仅只是想回来,跟苏墨道个别。
楚王兴奋至极,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奔进人群来,一勾手便把她拦腰抱起,放在了马背上,旋即绝尘而去。他笑道:“你果然是孤最好的王后,要不是你,我们断然不能寻到这个地方。以后啊,等孤一统天下,孤要在这里修一个行宫,你我同住于此,长生不老。”
她愤怒地拔下鬓角的簪子,向楚王刺去,他却比她先一步预判到,紧紧地攥住她的手,直到她被捏痛了,簪子猝然落地。
“我要杀了你!”她疯狂地挣扎着,马儿因此受了惊吓,乱窜进河里。楚王与她,皆翻身落入水中,她因为不会水,本能地挣扎着,但意识到楚韵就在自己身边搂着自己,她拔出另一支发簪,使出拼死的力气,往他身上扎去。河水漫上来,灌进她的嘴里,她隐隐在这澄澈的河水中嗅到了一丝血腥的气息,颇为满意,任凭身体向下沉去。
苏苏,我这就来见你,我们黄泉下再相遇。
可楚王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他忍着手臂上的剧痛,把她从水里捞了上岸,看着河水里晕染开一片红色,他恶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感叹道:“还真是个倔脾气,不过这天下,就没有本王不能驯服的人。”
有时候人活着,比死了还痛苦,她醒来时,人已在楚王的宫殿,陪在她身边的,是几个从桃花村被掳出来的姐妹。她们见她醒来,冷漠地端来了药膳,喂给她,可是表情上却流露出了绝对的敌意。一个直性子的女孩说道:“真够矫情的,非得让楚王把我们拨过来服侍你,我现在看着你,就恨不得撕了你这张脸!”
红颜祸水,宫里人都这么说她。
正当此时楚王却走了进来,一声令下,那个直性子的女孩便被拖了下去,“杖毙!”他冷冷吩咐道。
“你干什么!放了她!”姒音病体未愈,激动地喊道,可他却直接无视了这个提议,只顾冲着那几个妃嫔说道:“你们今后要做的,就是绝对敬重中宫王后,谁敢得罪王后,就是得罪孤,明白吗?若再敢私下议论王后,这女子,就是你们的前车之鉴!”吩咐完,他便遣散了她们,和颜悦色地走到姒音床榻前,问道:“可感觉好些了?”
她厌恶地闭上眼,假装他并不存在。
他反而受到了一种鼓舞,扑倒她,两个人的脸只剩下方寸之遥,她可以清晰地听到他急剧的心跳,他逼着她看着自己,以一种极为威慑性的语气问道:“你到底想要什么?你想要的,那个叫苏墨的文弱书生可给不了。无论你想要什么,孤都可以给你,孤乃千古一帝,战无不胜,终有一日会一统天下,结束纷乱。”
“我想要你的命。”她毫不躲闪地盯着他的眼睛,幽幽地说道。
“别以为我不敢杀你。”他似乎被这话激怒了,支起身子来,冷冷地说道:“那日你用簪子刺杀孤,孤本可以杀了你。”
“可你没有。”她莞尔一笑。
“我该怎么惩罚你好呢?”他笑道:“不如废了你这双腿吧,从此你只能依附我而活。”
他说到做到,姒音病体未愈便被废掉了双腿的筋骨,痛不欲生。
他帮自己处死了江宸,作为回报,自己答应做王后为他诞育长生的后嗣。这桩交易原本可以进行下去,她是打算守诺言的,可是他却贪心不足,竟然利用自己攻入桃源,烧杀掳掠,欺压这些空有寿命没有法力的桃源人,妄图让所有桃源女子变成他的后妃,妄图在桃源修建行宫,实在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
最重要的是,他害得苏墨魂飞魄散。
你既然无情,休怪我不义。
姒音苦恼地挠了挠头发,为什么自己这半生总在失去与复仇?当初最亲近的人是锦书姐姐,她因为自己被插针折磨致死;后来最亲近的人是苏墨,他也因为自己,魂飞魄散。
楚王起身准备离开,临走的时候,恍惚间似乎想起了什么事一样,戏谑道:“阿音,你还不知道吧,当初江宸把你献给孤的时候,就跟孤提起了寻找桃源的计划,孤可是动用了不少兵力呢,生怕不能赢这些仙人。没想到桃源的人,都这么弱啊?你说你喜欢谁不好,喜欢那个苏墨,柔柔弱弱的像个娘们儿,孤不过刺了一剑,他就扛不住倒了。”
江宸江宸,又是他,死了都阴魂不散祸害别人。
难怪当日,他在刑场上说,他从未怜悯过自己的敌人。
姒音有些激动,抄起床榻旁摆放的一个瓷瓶,便向楚王砸了过去。他如跳梁小丑般,灵巧地躲开了,嬉笑道:“好了好了,别生气,若是气坏了,以后还有谁能陪本王玩呢?”
他龙颜大悦,离去之后,姒音拖着长长的裙摆,爬到那昏黄色的铜镜前,拿起了那日苏墨为自己研磨的桃花胭脂。这小小的红色盒子上,还留着他身上的气息,让她着迷,她执笔轻轻沾染了一点桃花胭脂,在额间描画上一朵红梅妆,极尽妖娆。
佛曰,地狱有彼岸花,开遍黄泉路,我即便是煎熬成枯骨,永远沉睡彼岸花下,也要为你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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