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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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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反正我信,因为我对一个叫莫不凡的王八羔子……见色起意了。

这一起意便一发不可收拾,谁能想到我爱了他十二年。对了,莫不凡是个男的,我也是,所以,这是关于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没兴趣的就别看了。

今年我27岁,在E市一家公司当个阶级领导,年薪30万,有房有车有存款,在当年那帮同学里算是混得不错的了,厚脸皮说自己年轻有为其实也不为过。说到为什么会突然想起把我和他的事情写下来,其实......也就是偶然。

上头给我发短信让我去接甲方的那天我其实刚刚被家里逼婚。连着几天熬夜加班,那天早上我睡过了,眼一睁已经是七点半了,从家到公司要有一会儿,再不出门必迟无疑,更可怕的是今天要交给甲方的资料我还没来得及打印,我慌慌张张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我妈正在厨房里煮粥,她闲得很,见我起了竟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唠家常,呵呵,其实就是催婚。

我嘴里叼着根牙刷,牙膏沫子都只能往肚子里咽,手上利落地打领带,根本没办法回她问题,她便自顾自唠叨,说什么二十七了还不找对象,以后没人要,又说什么她可不会养我。我听得觉得好笑,我这工资,养她和自己算是绰绰有余吧,干嘛给自个儿添堵再多养一个女人。

女人可麻烦了,要买衣服,要化妆,要学一堆养身美容课程,要搞艺术陶冶情操……

这都是钱啊,这都是时间啊,这都是精力啊!

所以,我选择喜欢男人。

我是弯的,一直都是,从十二年前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栽给他了。

还是那种怎么都拔不起来地栽。

三分钟解决完洗漱问题,我一溜烟儿窜到鞋柜边,提了一双皮鞋就往外赶,带上门前终于腾出嘴跟我妈嚷了一句“妈我赶时间,对了晚上不回来吃饭别等我。”

“蹭蹭蹭”下楼的时候我仿佛都能听到我妈在家里骂我“小没良心的”。

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上班迟到,惹怒甲方,那我今年怕是别想再升职加薪了。

别说为什么这种事不让我手底下人去做,要是我真的信得过他们也不会这么辛苦了。我这个人啊,总是觉得靠人不如靠己。也可能是被辜负得多,失望得多,所以凡事都喜欢亲力亲为。我知道单打独斗难长久,但能撑几时是几时吧……

说到这里又想起他以前劝我的,他说有时候睁只眼闭只眼就行了,各行各业都忙得很,一点小差错是可以容忍的,大不了都往上报,把自己撇干净,这样累的也不是自己,背锅的也不是自己,岂不是爽得飞起?

简直谬论!

我俩就是这么不一样,哎,可能也正是因为太多的不一样,太多的矛盾分歧,我俩才会在谈了七年后分手,呵,七年之痒,真是一点不错。

不是我吹的,我责任感真的强,综合实力也挺不错,所以我总觉得别人做的东西没我做得好,下面人交上来的文件经常让我很不满意,就算我很清楚地指出问题了,他们改了,我却总是觉得差点儿意思,久而久之,连这种打印材料的小事我也揽着做,毕竟下面人都是新人,做事毛毛糙糙不稳重,之前我手下一个人就闹过笑话。我和甲方开会,到了中午我打算请他们吃饭,就让手下那个员工去订餐厅,然后他跟猪头一样给大伙叫了KFC的外卖,当外卖小哥满头大汗地拎着食物进来的时候,我气得差点吐血。还好那伙甲方客气,没说什么,最后我们寒酸地坐在会议室里边讲事情边吃肯德基,日了狗了!不知道那废物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

哦对了打个岔,他特别爱吃KFC,我跟他都说了很多次不健康不健康,可他就是不听,总说忙啊没时间吃别的,我和他同居那两年都是我给他做饭,后来分开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不过以我之见他那个半残少年肯定还是吃K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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