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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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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莎·梅森

是《简爱》书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原配妻子。至于这本世界名著的女主角是谁,相信大马路上随便拉一个人都知道,书名都叫简爱了,那当然就是简爱啦!!

然而,今天不谈简爱,咱们谈伯莎·梅森。

哦,也许你会觉得陌生,她就是被关在桑菲尔德庄园阁楼里四年的疯女人,一个活在罗切斯特口中的女人。

但到底是不是疯女人,咱们后面再说。

伯莎在书中做了四件事,第一件是点燃了罗切斯特的帷帐;第二件是用刺刀刺伤了她的弟弟;第三件,伯莎撕碎了简爱的婚纱;第四件也是高潮事件,伯莎烧毁了整个桑菲尔德庄园自焚,以致罗切斯特失明并且失去了一条胳膊。

的确像是疯女人才会做出来的事情。

伯莎恨罗切斯特,点燃帷帐,想烧死这个辜负了她一辈子青春的男人。刺伤弟弟,是恨他与家人合伙设计骗局,将自己陷于这段不幸的婚姻中。撕碎简爱的婚纱,是恨这个抢走她丈夫的人,阻止这场不道德的婚姻。最后一场大火,彻底烧毁了这个□□她四年的牢笼。

做的事情不多,却件件有针对性。

也许是疯了,但很清楚自己想要干什么。

对于伯莎的描述,全在罗切斯特片面的口述之中:

“她的志趣令我反感,她的心灵庸俗、猥琐、狭窄,奇特地怎么也引导不到任何高一点的层次、任何宽一点的境界。”

“她家的人想抓住我,因为我出身名门……她千方百计讨好我,拼命显示她的美貌和才情来讨我的喜欢。她那个社交圈里的男人似乎都爱她,嫉妒我。我给弄得飘飘然了,激起了劲头,我的感官也兴奋起来。由于幼稚无知、缺乏经验,我自以为爱上了她。”

“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刺激我,她又引诱我,使得我几乎连自己也未弄清楚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

“我从来没有爱过她,从来没有敬重过她,甚至也从来没有了解过她。”

“我简直拿不准在她的天性里是否还有点美德存在……”

哦,看完本作者菌只想说一句,罗切斯特先生,您真的这么傻白甜嘛???急于挽回即将离开庄园的女主角,就将自己说得这么惨兮兮?

兄弟,你好歹也是男主角啊!!

此处应有黑人问号脸.jpg

倒了这么多年的苦水,但是,这些话,读者们不觉得全是在泛泛而谈么,伯莎这个疯女人到底做了哪一件事让您觉得她庸俗有粗鄙了?你倒是说出一两件具体些的事情呀。

说到这里。

咱们来谈谈罗切斯特和伯莎当年结婚之时的事情吧。

罗切斯特是家里的小儿子,根据当时英国的法律,他是没有继承权的,财产都被父亲分给了哥哥,但父亲还是好心地替罗切斯特谋了一门好亲事。

在罗切斯特自己口吻的叙述中,伯莎·梅森是西班牙城出了名的美人,而他自己也的确为伯莎的美貌而倾心。

于是,在一场两方算计之下,拥有美貌长相的伯莎,带着三万英镑的嫁妆,浪漫地嫁给了罗切斯特。

哦,也许乃们会说,不就三万英镑嘛,英俊深情的男猪脚是那种为了钱就牺牲一辈子幸福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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