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54.第 54 章(1 / 2)

加入书签

第五十四章 沈家屯塌了

一路上,沈慕依然扮成个汉子, 这样行事方便些, 别人也不大敢找麻烦。虽然有镖局作保,但经过县城这一遭, 沈慕着实不太敢对人性抱有太大的希望。

一出发,沈慕就有些后悔了。他为了安全,咬牙多花了五两银子, 和刘氏两人单独坐了一辆车, 然后发现其他人没有一家是单独包车的,都是挤在一起混坐。

唯一不和他们坐在一起,又神秘的沈慕,就难免成为他们的谈资了。

要是一大家子雇一辆马车就算了, 只有两个人还雇一辆马车……

雇一辆马车算什么, 你没看见?人家还带着一条狗呢!

是啊是啊, 逃难还带着狗, 第一次见……

沈慕:……大意了。

但事已至此, 也没办法了。总不能这时候反悔也要和大家一起坐吧?镖局也不能够退钱啊?

况且他们确实带着阿黄, 单独坐一辆车比较方便。

这样一来,每次路上休息的时候,沈慕和刘氏一下车就被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看得他二人万分不自在。便连车也不愿意下了。这样一来,却显得更神秘了。

车队走得不快, 白日赶路, 晚上或在客栈歇脚, 或者在驿站留宿,天不黑就停止赶路,走的虽慢,但确实安全。毕竟整个州府地界都已经乱了起来,夜晚赶路,难保不会遇到打劫的。宁可谨慎些,也不能心存侥幸。

这样走了三日,才出了丰水县的地界。

这三日,虽然没有和其他人过多接触过,但沈慕也大致知道了同行的都是些什么人。算上他和刘氏,一共有十个家庭,还有三个人是独行的,两个是汉子,还有一个老阿婆。

毕竟休息的时候,为了安全大家都是凑在一处吃干粮的。有些话你不特意去打听,也会钻进你耳朵里的。

这十个家庭都是人口简单的,多是一对夫妻带一两个孩子。这镖局说来也有意思,并不是简单的按人头收费,而是有区别对待的。汉子收费就便宜些,女人和小孩儿收钱就多点儿。而那个老阿婆,则一个人就被收取了十两银子。

不过那老阿婆却是穿着不错的布料,头上还带着一根银簪子,虽然只有一个人,却很是富贵的样子。

按照镖局的说法,要是遇到什么危险,保护妇孺老幼可比保护汉子难多了,所以收费就贵。好在人家老阿婆自己也没什么不满,看样子也是个家里有钱的,儿子在外经商。她这便是去找儿子,不差钱的。

大概也是银子出的多,一路上镖头都对她关照有加,吃饭也和镖局的人一个桌子。

沈慕有点儿心虚,毕竟自己是一个假汉子,要是镖局知道自己是一个小哥儿,大约还得要他多加钱。

虽然他自认为是个武力值并不比汉子差的小哥儿,可世人的眼光总是带有偏见,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到兴安县去的,没有这么巧的事儿。有很多人只是要出了州府,就会离开车队。毕竟乱起来的也只有玉湖州,其他没受灾的州府还是太平的。这样的,价格自然就比到兴安县要便宜很多。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晚上,又到了投宿的时候。这一日没赶到驿站,便在一家客栈歇息。

这镖局是包住的,但住的是大通铺,男女分开。但沈慕的情况,明显是不能住通铺的,况且还带着狗。便和镖头商量了,自己又添了些钱要了一间下等房。

刘氏住里间的床,沈慕在外间守夜的小塌上睡。外间地方小,阿黄跟着刘氏睡在内室,趴在刘氏床前的脚踏上。

虽然只是一间下等房,也要一百二十个钱!比起十几个钱一位的大通铺,贵了也是不止一点儿半点儿的。

同行的人家看沈慕和刘氏的眼光更不同了。

沈慕也心疼钱。他只觉得这一路花的钱,比他前半生花的都多。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他是个小哥儿要隐瞒身份呢?

刘氏也劝他,穷家富路,以后省回来就好了。

沈慕心疼着疼着,慢慢也就习惯了。

到房间安置好随身的行李,沈慕和刘氏便下到大堂吃饭。镖局只管住行,衣食得自己解决。

在家就做好的饼子,要上一个烩菜就着吃了,饼子还能泡在烩菜的汤里,也算不错的一顿饭了。

相比之下,其他人过的就差了些。多半是要一碗稀饭,一碟子咸菜,再配上自家带的干粮。

烩菜的香味儿在整个饭厅飘荡着,就算沈慕和刘氏坐在角落里,也无法降低存在感。

这时,沈慕忽然看见有一家人的媳妇,带着两个女儿,到那老阿婆的身边儿去了。

这一家人沈慕有印象,整个车队,属他们家人多。一个汉子和一个女人,带着四个孩子。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儿。孩子们年岁都不大,两个大点儿的女孩七岁,两个小的只有四五岁。但这些孩子都很乖巧,一路上也没听他们哭闹过。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沈慕之前还暗暗想过,这么多人,还有那么多孩子,也不知道进这个车队得花多少钱。

这家的女人带着两个七岁的女孩儿走到老阿婆身边儿,女人使了个眼色,两个女孩儿就朝阿婆“噗通”一声就跪下了。

一时间饭厅里的人都停下了筷子,看起了热闹。

原来,那女人是想把女儿卖给老阿婆做丫鬟:“阿婆您看,她们两个都是手脚利索会干活儿的,我也教养了她们几年。您年纪大了,一个人赶路有诸多不便,留下伺候您不是正好?也能有个照应不是。”

别人都是看热闹的样子等着看老阿婆如何应对,唯独刘氏听着那女人说话,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

“娘?”沈慕发现了刘氏的不正常,疑惑的看着她。

刘氏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儿,不再看热闹,回过头继续吃饭。

她只是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她此刻已经明白,这女人根本不是两个女孩儿的亲娘,而是“养母”。

说白了,就是人牙子。买年纪小的孩子养几年,教导他们如何做下人。等养大了,就可以带出去卖了。

她当年就是被“养母”教养长大,然后被卖进了夫子家做丫鬟。她算是运气好的了,夫子家带人宽厚,后来她和沈老大相恋,夫子也大方的给她除了奴籍,还给她陪送了一份嫁妆。

但很多人,并没有这样好的运气……

“不用。”老阿婆看了那女人和两个女孩儿一眼,皱起了眉头。她日子过的也是不错的,并没有喝稀饭配咸菜,而是要了一碗宝粥和一小碟点心。也难怪会被这人牙子盯上。这是明摆着告诉别人她有钱啊!

女人果然并不死心,用脚轻轻踢了两个女孩儿一下,女孩儿们很有眼色的站起来,走到老阿婆身边伺候她用饭。“阿婆别急着拒绝啊,您看看我这两个女儿,最是贴心会伺候人的。”

“我要是用人伺候,我家里就有几个丫头,带着路上使,不比现卖的好?”老阿婆手一挥,便把女孩儿们扒拉开。“我有那钱到了兴安县再买新的丫鬟都够了,用路上养着她们?滚开。”

这阿婆一发话,和她坐在一桌吃饭的镖局的人,便立刻拉下了脸,朝那女人骂道:“我们镖局是护送人的,可不是给你们行方便做买卖的。要做生意,滚出我们镖局自己找地儿做去!”

是了,大部分人都像这个阿婆一样,并不把丫鬟当人看,想抛弃就抛弃,需要的时候再买就是了……刘氏已经尽量控制自己不去看,但那些想法就是一个劲儿的往她脑子里钻。

被老阿婆不客气的骂“滚开”,又几个大汉凶神恶煞的一吼,那女人脸色僵了僵,咬了咬牙。,朝两个女儿摆了摆手。两个女孩儿便利索的退回到她身后。女人撇了撇嘴,眼珠转了转,转过身又朝着沈慕他们这桌儿走来。

这一家人虽然神秘,却看起来像是好说话的。一个老娘和一个汉子,老娘瞧着就是个脾气软的,汉子也是斯文温和的模样。

况且这家人逃难还带着条狗,可见是心软重感情的。

沈慕顿时如临大敌。

他因为县城邻居的事儿,现在最烦也是最怕遇上这样的人了。和她们歪缠不起!

“不好意思,我们也不需要!”不待那女人走近,沈慕连忙开口。

女人脸上刚挂起的笑容又僵住了。

刘氏抬起头,看了两个女孩儿一眼。

她们神色麻木,并没有期盼被人买走,或者害怕被人买走的神色。

自己当年是怎样的呢?刘氏已经想不起来了。

“这……多少钱?”嘴先于脑子,刘氏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问出声了。

那女人严重迸发出惊喜的神色:“不贵不贵,一个只要二十两银子,您看,这样貌多周正,养大了还能伺候您儿子!”那女人神色暧昧的看了沈慕一眼。

沈慕:……

原来做一个汉子是这么麻烦的事情吗?为什么自从他扮成汉子之后,老有人打他的主意?他作为一个小哥儿的时候都没这么多人打过他的主意!@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