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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思君兮终相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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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临近,寒气围绕着萧条寂寞的大理南山村,慢节奏的生活方式在寒意的席卷下透出一丝温暖的温情。

慕乐在晚上下课后裹紧了大衣匆匆往住处走,原来陌生的地方在脚步的停留中竟也生出了家的温暖,她不禁自嘲了一番。这个小镇是她在走过山山水水之后选择生活的地方,镇上民风淳朴,乡民热情善良,在这里总有一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隐士之感。

回到家,慕乐脱去厚重的大衣,在厨房接了一杯热水后坐在了书桌前,习惯性的掏出了日记本,这是她多年以来坚持的习惯,不为别的,在慕乐看来生活总有些点滴需要铭记,更何况这里才是她最自由的殿堂。慕乐小心翼翼地翻开黑色的本子,手指倏忽停住……原来已经十五年了,心性敏感的人总是多愁善感,时间也并非遗忘的良药,有些记忆反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历久弥新。慕乐便是如此,耽于过去的伤痛使使她从未有过真正的快乐,阶段性的情绪低落使她喜欢用日记来弥补内心的空虚,而那本日记里,始终活着她的过去。

第二天,她向往常一样六点起床,按部就班地洗漱、吃饭、跑步、上课、下课、回家,这样的生活是她所喜欢的,三十岁的她似乎一生就注定这样循规蹈矩,然而只有她知道这样的生活对她来说多么来之不易,可是生活中一切值得珍惜的“来之不易”都是为了打破而存在的,慕乐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找来的。

第三天,慕乐上午十点像往常一样,准备去学校上课,因为村子的学校有三位老师,所以时间是交叉安排的。刚出住处,慕乐便看到了他——这个注定打破她安逸的生活方式的人。看到朱轩越,慕乐心头一惊,眼神便下意识地躲闪,她心想:所谓对生活的逃离,不过是兜兜转转地回到原点,一如初见。轩越看着低头躲避他的慕乐,长途奔波的眼神中泛出一丝心疼,这个他曾经在乎现在也依然在乎的“老同学”真的站在自己面前,他似乎有点不敢相信。然而该面对的事情总需要面对,震惊之余,慕乐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打招呼:“老同学,好久不见!”朱轩越几乎用颤抖的声音说:“老同学,好久不见。”之后是双方长久的沉默……因为村子里只有三位老师,请假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慕乐只好先重新打开门,让朱轩越自己现在家里坐一会,幸好下午并没有她的课,中午上完课就可以赶回来。

中午下课后,慕乐急匆匆地往回赶,可是越靠近家时脚步却越慢,她一直在盘算着要如何再次面对他,这个她日思夜念却没有勇气再次靠近的“老同学”。一进家门,慕乐便闻到了一阵饭香,这是她来到这里的第一次。她看着轩越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慕乐也曾有过这样的幻想:只为一个人洗手作羹汤。这时轩越一回头:“回来了,先吃饭吧。”慕乐只好坐下,在一度尴尬的沉默中吃过,慕乐提议去外边转转。

时隔八年,总有一些关心不经意地流露。只是双方不敢轻易触碰一些往事,轩越担心慕乐情绪失控,而慕乐担心轩越始终不肯原谅她,所以彼此都小心翼翼……

十五年前,那是高一军训的第三天,慕乐在上午休息的间歇看到了准备请假回家的轩越,不过那只是偶然的一瞥,慕乐并没有在意,因为家庭的关系,慕乐的性格十分内向,平时的她甚至不喜欢和同学交流,在同学看来慕乐甚至有点自闭,当然只有慕乐知道没有人天生喜欢孤独,只不过是经受太多伤害之后便觉得一个人才好,当然慕乐不会向任何人解释。转眼就是正式上课,日复一日的学习总是枯燥和乏味的,慕乐学习很努力,因为她唯一的动力是离开带给自己阴霾和痛苦的“家”,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山水田园,了此一生。世界上的人千千万万,有的人汲汲功名利禄,有的人只想见识山山水水,没有谁的追求就是高尚或卑贱的,心之所属不同而已。只是凡是遇见总非偶然,正如那年军训的一瞥。

慕乐以前从未相信过存在于小说中的青梅竹马,因为父母的关系她甚至从未相信过爱情,从记事起就萦绕耳边的争吵以及无数个不敢回家的夜晚,慕乐只能呆在小厨房里安睡,这样的日子对一个女孩来说算不上幸福和甜蜜,好在她完好无缺地长大了,只是心里终究少了一点爱——本该来自父母的爱。所以慕乐曾暗暗发誓,她永远都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人,可是命运让她遇到了朱轩越。有时命运就是如此无法让人反驳,因为它总是发生地悄无声息,直到结局注定时我们回首才会发现,原来一切是如此注定。

慕乐和轩越走在村子的小道上,南方的冬天虽然温度很低,但终究有些顽强的树叶并不畏惧寒冷,独自在梢头傲立。轩越小心翼翼地试探慕乐的近况,只要她有一点点的失落便会住口,正是因为了解,所以轩越才越加心疼她。

轩越认识慕乐是在高一第一次正式上英语课点名时,因为他们俩的名字分别在点名册前两个,当时的轩越不会知道,后来就是这个平平无奇的名字会成为他想忘而不能忘的牵绊。只是当时年少不知“喜欢”为何物,才若即若离各自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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