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宿(4)(1 / 2)
那天晚上的事情被我强行丢在脑后, 丢进回收箱里那种。我不想再去回忆它了,因为实在是太丢人了。
虽然我想是这么想, 但还是忍不住在上暑期课的日子里路过了那条街很多次。这次我学聪明了, 没放任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漫无目的的乱转, 好几次我是拉着林赛陪我来的,还有两次是朱诺,用逛街做借口(其实也算不上是借口,我们真的想买新衣服),她俩都很乐意。逛街的过程中我有意无意的晃到那家店门口,只敢用余光悄悄的瞥一眼, 仿佛回到了高中时代, 课间经过走廊的时候,和闺蜜手挽着手乐此不疲的偷瞄有好感的隔壁班帅哥。
店门一直都没有开,我只能在新闻里看到关于他的消息。我有时也会想, 他是不是再也不会来了。
当暑期课来到尾声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半月就这么过去了。这个夏天我过得很魔幻,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 一点也不比半年前的冬天差。
距离开学还有两周时间, 我又回归了足不出户、天天泡书房的习惯。布鲁斯在家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还要多, 但除了上次的谈话以外, 我就没能再把那声‘爸’叫出口了。可能是人一长大就难以再对一个称呼改口,而新学会一个可要比孩提时代难上太多了。
这个暑假我的确是和家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是那种实质性的、肉眼可见的好的发展。虽然偶尔还是会有生硬的时候——或者说其实大部分时间都还很生硬——但起码我在努力变得更好, 托迪克的福。
活到现在,家人里我除了可以在阿尔弗雷德面前感到放松之外,第二个我走得最近的人居然是提姆——或许是因为这个家里我最先见到的人是他,或许是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年龄最相近,又或许是我们会在同一所学校上大学——谁知道呢。
别误会,我完全没有说提姆不好的意思,我这么想纯粹是因为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太难以接近了,我是指走进内心的那种接近。但接触下来,我发现他也和其他同龄男孩没什么区别,这句话我好像说过很多遍了。他和他们一样穿简单的短袖衫,一样喜欢听歌词叛逆的音乐,一样喜欢打游戏,一样不喜欢收拾房间。
或许之前只是我把一切想的太复杂。也难说,是不是?
星期二的下午,我和往常一样在书房里扎根,想从书架上找到我感兴趣的读本。这一点也不难,毕竟韦恩庄园的书房这么大,里面的书大概要花数十上百年才能读完吧。阿尔弗雷德做了布朗尼放在沙发旁边的那张圆桌上,味道特别不错。可惜最近我一直在为开学节食,胃口本身就不好,所以只掰了半块就吃不下了。
当提姆推门进来找到我的时候,我正站在高高的木梯子上,想把刚刚看完的那本书放回原位,顺便盯上了它旁边的那一本《爱情和其他魔鬼》。我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所以把手伸向了它。当我的手指刚触碰到书脊的时候,我听到了提姆的声音。
“你又在看什么?”他说。
我把那本书拿下来用一只手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扒着梯子,没有办法回头:“没什么。哦,你来得正好——你想吃布朗尼吗?刚刚阿尔弗雷德拿给我的。除了那半块以外别的我都没碰过。”
“好啊。”他走到桌子旁边,自然的从盘子里拿了整个的一块,“你为什么不吃?”
“马上要开学了,兄弟,你知道我的专业,”我从梯子上攀下来,脚踩在地摊上的时候感到格外安心,“另外,我不喜欢巧克力食品。”
“我以为你喜欢巧克力?”提姆做出一个夸张的惊讶表情,他是故意的。我轻哼一声,被他逗笑了。
“我是喜欢巧克力,但不喜欢添加巧克力做成的食物。划重点,添加。”我纠正他对我的认识,“所以,你是来找书看,还是来找我的?”
有时候我在书房待的忘了时间,提姆就会抽空把我揪出去透透气,比如让我去花园散个步什么的,所以我自然也以为这会儿他找我也是为了同样的原因。但今天不一样,他给我带来了个坏消息。
“杰森回来了,他会留在家里吃晚餐。你想和他打个招呼吗?”
“什么?”我下意识一激灵,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被突然出现在家里的黄瓜吓得炸开毛的猫咪,“他回来了?呃,我——不太好吧?”
大概是我的反应太明显了,提姆皱了一下眉:“你不喜欢他?他怎么你了吗?”
“什么!?不不不不,当然没有!他,那什么……他挺好的?我只是有点——”我犹豫了半天,最后鼓起勇气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像是在分享一则秘密似的,生怕被别人听了去:“——我觉得他可能讨厌我。你说呢?”
我是真的这么想,既然他讨厌我,那我还是别跑到人家跟前去给人添堵了。现在就连达米安都愿意偶尔叫我了——虽然只是我的姓,但我还是忘不了那个早上,他压低了眉眼瞪我的时候的样子。就算好看是特别好看没错,但我还是害怕,那样的眼神儿看一次就够了,多了我可消受不起。
但提姆似乎不同意我的想法。他说:“我不这么想,说不定见了面之后你就不这么想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挺坚定,我打起一点精神,下意识觉得他或许知道什么:“你真的这么觉得?他是这么告诉你的吗?”
“没有,我猜的。”提姆吃完了那块布朗尼,耸耸肩膀。
我随手把桌子上的手纸递给他。“好吧。”燃气的希望熄灭了,我小声嘀咕,心里除了怂和沮丧,还有不少的抵触。但提姆似乎是认真的,于是我只好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恋恋不舍的离开书房,总觉得自己大难临头。
想见的人见不到,不想见的人到从四面八方没完的冒出来,像雨后的春笋,割都割不完。
提姆告诉我杰森在大厅,我们下楼的时候我一直在脑子里疯狂的编借口想逃离出现场。说我想上厕所?但人总不能在厕所待一辈子吧;说我突然不舒服?不行,那提姆一定会揪着我问个清楚,他是这样的性格。要不——我一咬牙,要不我就在下楼的时候故意把脚崴了?这听上去也太惨了吧,而且一定很疼。我可怕疼了。
我又转念一想,不就是打个招呼吗,又不是去扛着剑上战场。我干嘛要为了这种事弄伤自己?太不划算了。
我头一次怨恨宅子里的楼梯为什么这么短,平时我一直是嫌它太长的。感谢老天爷赐予我智慧,我终于在走到客目的地之前找好了借口。感谢我自己,刚出门的时候顺便拿上了那盘没吃完的布朗尼。
“等等,提姆,”就在走进客厅之前,我叫住他,“我要,要把这盘布朗尼送到厨房去。你先去好吗?”
提姆肯定看出我是在临阵打退堂鼓了。他用那双蓝眼睛扫视了我一秒,但还是放过了我。
“记得回来啊。”他说。我连连点头,落荒而逃。
我在厨房找到了阿尔弗雷德,然后对他说了我的来意。但我又觉得这样似乎不够,我又不能两手空空的赖在这里,于是提出要帮他洗碗。
“您有这份心我就满足了,雪莉小姐。现在,”阿尔弗雷德没有遂我的愿,可我,我一定是被看穿了,“我们一起去大厅好吗?我想杰森少爷一定很愿意见您,你们两个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不是吗?”
“是……的。”我笑着说,大概笑得比哭难看。
才不是呢!他才不想见我!我在心里尖叫。我失算了,来厨房从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我当初就应该狠下心来把自己弄瘸。
当我磨磨蹭蹭的踱到客厅的时候,迪克、达米安跟布鲁斯居然都站在这里。家里难得有这么多人,我愣了一下,然后看到了站在一群男人中间的家伙。
我名义上的二哥杰森·托德站在那里,身上穿着白色T恤、牛仔裤和板鞋,有点长的黑色额发垂在眼前,看上去和其他的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子没什么两样。一看到他,我就忍不住想到那种骨骼深邃、棱角分明、走‘坏男孩’路线的欧洲男模。不是那种三庭五眼都按照模型长的雕塑脸,而是个人风格浓郁、很有辨识度的长相,连帅都带着自己的特点,别人想学也学不来。
他抱着手臂站在那里,那双蓝眼睛冷冽又干净,就像是冬天结冰的海面。
这个姿势让我想到另一个别的什么人。
提姆轻声“咳”了一下,我一哆嗦,回过神儿来,抬起一只爪子在空中晃了晃。
“……嗨。”我说。
“嗨。”他冲我点了一下头,稍微咧开的嘴角旁边有一颗几乎看不清楚的梨涡。
我心里松了一口气,好的,太好了,感谢上帝,这次他没对我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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