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奸(1 / 2)
“师父虽然是胡人, 但自出生起便在中原长大, 除了异于常人的相貌, 他与中原人没有太大的区别。我是他的弟子,从五六岁的时候就跟在他的身边, 就像女儿和妹妹, 他很难接受我。
知道我的心意之后,他离家大半个月不肯归来, 还是安大人亲自出马,将他找了回来。
我……有些伤心生气, 又有点恼恨他。于是当安大人亲近我的时候, 我没有拒绝,反倒顺水推舟。我那时想着, 他既然把我当成女儿或者妹妹,觉得师徒相恋违背人伦,那么在他眼里, 他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是不是就是我的伯父?我若是跟了他的兄长, 不同样逆了伦理?
我以为他会阻止我。”
叶星天轻道:“……他没有阻止你?”
苏曼莎摇头苦笑,“我那时候气昏了头, 忽视了一件事情——师父是受着中原教育长大的,安大人骨子里却一直都是胡人。他们那边, 并不在乎这些。
——在草原上, 别说的义弟的徒弟,即便是庶母也不是不能收的。”
胡人的婚俗习惯与中原差距甚大,他们那边流行转婚, 也就是只要不是亲生的孩子,完全可以“父死子继”“兄死弟及”。
她的师父成长于中原,她跟着师父当然也常常混迹在中原,不自觉的,就忽视了这个问题。
在她们师徒眼里,无论她是与师父在一起还是师父的兄长在一起,都属于违背伦理的范畴。但在安大人眼里却并非如此。
他也许根本没意识到他们可以算作‘乱/伦’。
等到她想明白这个问题,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她躺在了安禄山的身边。
苏曼莎说了很多,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的懊悔,可无论她再怎么后悔,言语中都没有责怪安禄山。
——就如自己口中所说,她本可以拒绝,是她自己赌气上了安禄山的床,说到底如今的结局都是自己作的。
然而叶星天却越听越沉默。
按照苏曼莎的说法,在这件事上,安禄山当真是比白莲花还要无辜。可也许是他自己的人生经历为他培养出了条件反射的思维惯性,叶星天听了苏曼莎的哭诉后,第一反应就是不对劲儿。
不对劲儿。很不对劲儿。
——安禄山的无辜,必须得建立在“不知情”上。只要他知情,那就是趁人之危居心叵测。
那么问题来了,安禄山可能不知情吗?
叶星天觉得,安禄山能够从一介贱民混到权势滔天甚至是拥兵造反的地步,最起码脑子和眼睛是没什么问题的。令狐伤与安禄山交往甚密,而安禄山对自己这位义弟也是极为重视,前面还有令狐伤“无故”远走,直到安禄山亲自把他找回来——安禄山可能不奇怪他为什么离开吗?如果他疑惑调查了,可能会没察觉那师徒俩的问题吗?
这时候装作一无所知染指苏曼莎,他究竟是何居心?
叶星天望着哭泣难过的苏曼莎,只觉着某种莫名的既视感越来越强烈。
会是像他所想的那样吗?可也只有那个理由可以解释他的行为了吧!
他缓了缓心中匪夷所思的荒谬感,迟疑而缓慢的轻声说:“……莎莎,你有没有想过……事情,也许有另一种可能?”
苏曼莎:“?”
顶着闺蜜疑问的眼神,叶星天只觉难以启齿。他焦躁的围着她转了两圈,终于破罐破摔的坐在她身边,“——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之前在江湖上闯荡多年,遇到了不少荒诞的人和事。我记得有一对兄弟,义结金兰情同手足。但不知从何时
开始,其中的义兄渐渐对义弟起了不可告人的心思……”
他迎着苏曼莎错愕的眼神顿了顿,肯定的点头,“是的,你并没有想歪,他倾慕他。”
苏曼莎心慌慌的,不知所措:“你是说,你是说安大人对师父,怀有……那种感情??”
“很奇怪吗?”叶星天挑眉,“对于许多贵人来说,‘南风’是风流雅事。
你自己之前也说过,安禄山男女不忌。为什么不能看上令狐叔叔?你该知道,只从外貌而言,令狐叔叔究竟有多美。更难的是,他性格高冷难亲芳泽,更加让人求而不得念念不忘。
不过我要说的重点并不是这个。”
苏曼莎懵逼的看着他,她已经完全被这忽然打开的新世界大门惊呆了。
虽说以苏曼莎的身份和经历见过不知多少“南风雅事”,可她从未想过把这种关系套在她尊敬的师父与他的兄长身上!
叶星天莞尔,同情的摸了摸她的头说,“那对兄弟自幼相识,兄长对义弟一直多有照顾,而弟弟也对两人之间亲近的关系习以为常,并没有意识到不对劲儿。
但好景不长,少年终会长大,终有一天,他们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义弟喜欢娇嫩如花的女孩,他与一位姑娘有了朦胧的情丝,但还不等他对那位姑娘加以追求,那位姑娘就成了兄长的情人。
他当然不可能染指兄长的女人。”
过了最初的震惊荒唐,苏曼莎渐渐冷静下来,她听着叶星天的话,悄然握紧了手掌,“后来呢?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死了。”叶星天淡淡的说,“四个人全都死了。
不愿意破坏兄嫂感情的弟弟换了一个新的姑娘追求,兄长求而不得心生嫉妒,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残忍的杀害了两位无辜的姑娘,拉着义弟同归于尽了。”
他抚摸着苏曼莎脸庞,轻声问,“莎莎,你觉得自己像不像故事里被兄长夺走的‘嫂子’?”
“!!!”
苏曼莎惊疑不定。
叶星天继续道,“以安禄山的掌控力,不可能不知道你们师徒之间的感情纠葛——即使原本没注意,在他把你师父劝回来的时候,也肯定知道了。
他知道你与令狐叔叔之间的感情,甚至明白令狐叔叔的心结所在,回头就把你睡了——你可别告诉我他是舍身取义,牺牲自我只为他兄弟不再为难。
别傻了,令狐叔叔真正不能接受的是‘伦理’,伯伯侄女跟父女其实没多大差别,还是差了辈分。
如果他真的是好心,完全可以把你指给一个不相干的人,比如他得力的下属什么的。
之所以不那么做,是不是他在担心,怕令狐叔叔反悔将你讨回去?可你要是成了他的女人就不一样了。
你成了他兄长的女人,以令狐叔叔的性子,哪怕他将来后悔,也觉不可能向自己义兄开口要人的。”
他轻声一笑,凝望着苏曼莎的眼眸,意味深长的说,“如果我所料不错……当年令狐叔叔跑出去冷静的时候,应当是动摇了,或者说,拒绝的并不坚定。因此,安禄山才会急不可耐的抢先下手斩断他的后路。
不然你自己回头仔细想想,安禄山那家伙珍惜重视你吗?”
他总结似的说,“他的行为本身,影响擎肘的其实只有在乎兄长的令狐叔叔,针对的当然也只是令狐叔叔。”
“……!”
苏曼莎的怒气槽满了。
她豁然起身,愤慨的喘着气,热锅上的蚂蚁似的焦灼狂暴的转了几圈,忽然一巴掌拍断了身边的树木。
“尼玛……!”
有些事情架不住细想,越琢磨越可疑。
——那头该死的肥猪不会真的垂涎师父的美/色吧?!哈!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
苏曼莎是安禄山手下的摘星长老,位高权重,以前对安禄山忠心耿耿的时候能力有多出众,现在祸害起来就有多坑爹。
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原本艰难的“解药”问题。同为三大长老,黑齿元佑对自己的“隐藏保护者”苏曼莎并没有多少防备,黑齿元佑的毒蜘蛛被她一窝端了大半。
他们本想一起弄死这位拜月长老的,但两个家伙所图甚大——他们还要救秦颐岩和杨宁,并不愿意为了他打草惊蛇。
因此只暗中偷了解药,紧接着分头行动。
叶星天带着蜘蛛去给天策士兵们送解药,回来后看到原本被俘虏的天策大将秦颐岩已经“逃”出来了。而苏曼莎则在等着他。
他回来后,苏曼莎道,“还有最后一个,天枪杨宁。
师父敬佩他的武功人品,想要送他最后一程,让他有尊严的上路。”
叶星天想了想,说,“比武?”
“是的。”苏曼莎苦笑道,“身为武者,死在决战台上总比虐杀于囚笼之中好得多。
不过,杨宁的武功不低,我们应该能赶得上。”
叶星天道:“你有什么办法吗?先说好,虽然我的武功不差,但距离单挑令狐叔叔还差一点火候。并且,令狐叔叔对自己的义兄满怀信任崇敬,哪怕知道了安禄山那龌鹾的心思,也未必会跟我们走。
甚至说不定会更感动,觉得像他义兄那样霸道的人,居然愿意为了他这个兄弟忍着心中妄想,越发感觉安禄山对他情深义重。”
苏曼莎被他说的阵阵反胃,恶心的拧紧眉。可叶星天的担心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她的师父虽然冷漠疏离,但对自己的义兄安禄山,确实极度宽容信任。
……妈的这么一想更恶心了。
她隐忍道,“没关系,我暂时并没有和师父说通的打算。也没时间。
咱们先将他带走,出去后慢慢说!”
叶星天不禁扭头看了她一眼,那位精致美艳绝伦的姑娘蓝眸闪闪,情绪异乎寻常的高涨。
——居然还有些兴奋!
少年心里不忍的给自己注定情路坎坷的令狐叔叔上了三根香,然后果断的把自己的良心一脚踢飞,兴奋的苍蝇式搓手:“你打算怎么做?打晕带走?生米煮成熟饭?
——莎莎姐有什么用的上我的尽管开口!兄弟我一定配合!”
苏曼莎红唇轻勾,露出高深莫测意味深长的笑颜,“怎么做啊……你听我说!”
……
天策府的杨宁,是天策第一高手,正式成名于十多年前的大光明寺。当年明教在中原武林兴风作浪无法无天,朝廷发下破立令,天策于大光明寺围剿明教,杨宁连败明教四大法王,最终成就天枪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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