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1 / 2)
学校在运动会期间也慈悲为怀了一次,不安排晚自习。--*--更新快,无防盗上----*---因此当天的项目比赛完,到下午吃饭的点,学校就空荡荡了。
林毓也早早回了家。
想着明天要给洛昀手上画小人,她就激动地不行,回家连饭都不顾上吃,上网搜了科比的照片出来,对照着找特征,用水笔一遍遍画着,练了大半夜才收手。
第二天的运动会氛围更热烈,最大的看点就是篮球赛,这种团队赛事格外让人热血激昂。
运动会9点才开始,林毓特意早早就到了学校,到操场时,她们班的位置上空荡荡的,昨天下午搬回去的桌子还没搬出来呢。
她又去篮球馆看一圈,依旧没人;奔向教室,倒是有几个女生聚在一起聊天。
林毓激动的心情冷却了一点,又忍不住开始纠结,昨天洛昀说的是不是玩笑话?
忐忑不安的等待中,很快等到了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梁湖第一个到了教室,咋咋呼呼和几个男生一起搬桌子去操场,林毓也拎着零食跟在后面。
就在搬东西的路上,一帮人碰见了洛昀。林毓拎着零食袋和他打了招呼,擦身而过的瞬间,洛昀对她道:“一会儿教室里帮我画啊。”
好好好!林毓打字机般咄咄咄拼命点头,她简直想扔下零食袋追着洛昀跑了!
等到真坐在教室里,手里握着洛昀的左手,看着青筋分明的手腕,林毓的心里涌上说不出的感觉。
就是追星多年的粉丝,见到真人时难以抑制的痛哭状态。呃,虽然林毓没哭吧,但心里是差不多了,这么多年的喜欢,在这一刻全值了!
“怎么,下不去手啊?别担心,画得丑也不会怪你的。”洛昀嘴上说着调侃的话,其实心里远不如面上那般自然。
被林毓握着一只手,感受着不同于男生的柔软触感,他心里还真有点道不明的紧张,仿佛画上这个东西,就会昭示他和林毓与众不同的关系似的。
因此,他也没看见林毓握笔的手那细微的颤抖。
“一定给你画个最好的。”林毓掩去多余的情绪,小心翼翼下笔,全力投入其中。
因为埋头作画,两人的距离如此相近,林毓的脑袋就在洛昀眼皮子底下。
洛昀垂眸,闻着扑鼻而来的淡淡清香,看着林毓头顶小小的发旋,只觉得周身热度反常地攀升,手心都渗出汗。
“好了!”就在他要忍不住挪动手掌的时候,林毓终于停笔了。
洛昀收回视线,盯着自己手腕的小小人头,忍不住伸出大拇指比了个赞。
结果梁湖看见洛昀手上的头像,忍不住惊讶地围观,得知是林毓画的,也非得凑热闹,让林毓帮忙画一个同样的人头。
林毓也不好意思拒绝,就给梁湖画了一个。洛昀原本还得意洋洋表示这是特殊定制呢,这下难得的脸色都臭了,骂梁湖是“跟屁虫”。
篮球赛从上午就开始。为了节约时间,赛制也很粗暴简单,直接抽签两两对决,每场比赛打三十分钟,最后按照每个班的得分高低来排名。
这样一来,运气也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篮球馆里,精英班的一帮队员围成一堆先划拳,决定谁运气好谁去抽签。
洛昀第一把就被淘汰,居然是运气常常很烂的方阳赢到了最后,众人一脸不妙的表情。---
“那我就随便抽一个了。”方阳摩拳擦掌欲欲跃试。
“别,让洛昀去吧!”梁湖连忙跳出来提议。
“我擦,难道不是我赢到最后的吗?”方阳懵逼。
“就是因为你赢到最后,运气肯定都用完了,洛昀第一个被淘汰,让他去吧。”
这一提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
洛昀无奈接过重任,结果运气还真好得离谱,一上去就抽中了文科班唯一的队伍。
对上文科班那帮人,就算他们精英班能打的不多,也能完虐他们了。
精英班打第一场,全班的女生都过来加油了,篮球场格外热闹。
不同于暑假那次,这一次精英班后勤队也是有备而来,准备了几句加油的口号,小喇叭,还有润喉糖,看起来气势如虹。
比赛一开始就毫无悬念。文科班那帮人完美展示了什么叫“乌合之众”,林毓跟在拉拉队里,就看着洛昀他们不断抢球、进球,梁湖还率先尝试了灌篮,虽然失败了。
洛昀更不用说了,他抢个球、运个球都能听见周围一片女生的欢呼。不过这次他除了投篮,更多地传球给队友。毕竟这种校内活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
林毓也跟着欢呼,虽然场上的赛事算不上热烈,但她嘴里的喇叭依旧吹得哔哔响。
眼见着比赛到了尾声,洛昀从对方手上抢到一球,准备突围,站在另一边的梁湖举起双手向洛昀示意。
被抢了球的人还想反击,张开双臂撞上来,结果洛昀脚下一滑,两人撞一起,齐齐摔在地上。
场边传来女生的惊呼和抽气声。
裁判吹了哨子,场上的队友都围过去关心情况,而当事人洛昀心里那叫一个郁闷!
只有他心里清楚,那一下根本不是被别人撞的,是他自己分了神摔的!
为什么分神?因为被梁湖那家伙手腕上的科比小头晃了眼!
还要问为什么被晃了眼?别问,问就是不爽跟屁虫!
遗憾告别篮球场的洛昀,当然下午的跳高比赛也无法参与了。
简单处理一下后,林毓自告奋勇要载洛昀回家。好在她前段时间跑步多,把小腿肌肉给锻炼出来了,所以载着洛昀也没有多吃力,自行车走得稳稳当当。
洛昀坐在后面,偶尔抬头打量林毓,金秋的太阳余威不散,在林毓的脑袋上镶嵌了一道金色的边,洛昀看着那些金色的光,心里升起一股久违的暖意。
洛昀家是在一个老式小区里,小区比较安静,院落里也种了许多花和树,还有户人家养了只骚包的鹦鹉,鹦鹉一见洛昀,就开口嚎道:“帅哥、大混蛋、帅哥、大混蛋……”
林毓听到那鹦鹉的鸟语时,都差点把踏板给踩滑了。
“什么是帅哥大混蛋?”林毓扭头问道,“它在说谁?”
洛昀剜了鹦鹉一眼,犀利的目光把那只鸟震了一震,它本能地往后缩,乖乖闭上嘴,假装吃食。
“那家主人的前夫很帅,但跟别的小姑娘跑了,所以那鸟恨屋及乌,学了些不正经的话……你、别、信。”
林毓笑了一下:“那是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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