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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陈大兴思考过无数次和周糖糖的关系, 但是在这个时代, 他只能偷偷用这种方式表白, 所以那句话说完之后,他顿了许久, 仿佛在思考,又仿佛只是放空了, 随后在魏作龙的一句叫好声中,他清醒过来。
收回了刚才的目光,陈大兴稍做调整,随后便是一声清越嘹亮的歌声:“我们走在大路上……”
才一开口, 全体在场人员便都安静了, 他们眸中渐渐充满了惊讶、佩服、欣赏等种种情绪, 而陈大兴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依旧认真唱着:“我们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这首歌的曲调其实非常的慷慨激昂,陈大兴的歌声也嘹亮铿锵,然而周糖糖却总觉得这首歌像是一首情歌, 就好像陈大兴在对谁诉说一种难以企及的向往, 他那么认真, 那么温柔, 那么愿意为之努力, 可是却在高·潮处骤然淡了下来,不是他的感情变淡了,而是他的感情太过浓郁, 所以没法伤害那个自己珍爱的女人。
心里有点酸,周糖糖发觉自己竟然因为一首歌,而开始别扭起来,这真的太不像她了。
陈大兴的歌声在继续:“我们的道路多么宽广,我们的前程无比辉煌,我们献身这壮丽的事业,无限幸福无上荣光……”
《我们走在大路上》其实就是一首标准的文·革歌曲,歌词也很有这个时代特色,可陈大兴唱着唱着却闭上了眼睛,他的声音依旧激越,周糖糖却从里面听出类似无奈的叹息。
当然别人却没有周糖糖想的这么多,他们沉浸在这种慷慨的音乐中,更加佩服陈大兴的嗓音能如此完美,平日明明是个男低音的他,唱起歌来竟然如此令人振奋,也如此有魅力。
已经在第四小队门口站了一会儿的黎少鹏将陈大兴的歌完完全全听了进去,他自己是第三小队领导,每天干得就是让这些艺术类知青唱歌、跳舞、表演,而这么多人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的嗓音能比得上陈大兴,就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也不如陈大兴唱得鼓舞人心。
陈大兴的歌声如同一汪泉水一般,直直冲击到黎少鹏心上,让他骤然间明白过来,第四小队的人可能真的不是一无是处,他虽然面上友善,实际上内心深处对第四小队充满了鄙夷,可是这一次他要承认,自己错了。
陈大兴唱罢,所有人一起鼓掌,黎少鹏也边鼓掌边走入了他们的院子。
魏作龙不吝夸奖到:“大兴,你唱得太好了,比收音机上的还要好听,我真是服了你了。”
其他人也一起说起来:“可不是吗,陈大兴没想到你唱歌也这么好,你还会做建筑,上工也好,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对了,我听说你好像还会木工,哥,你以后就是我哥了。”
“陈大兴,我要是女人,就要看上你,怎么办?我收回我以前说过的话,陈大兴你帅爆了。”
“大……大兴,你好……好厉害。”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大兴,你厉害。”
就连钱芳妹也不得不承认陈大兴唱得太好了,比第三小队的所有人唱得都要好,甚至比黎少鹏还要厉害。
想到这里,钱芳妹忽然觉得自己以前好像太过狭隘了,喜欢黎少鹏就觉得他是全天下第一,别人谁都看不进眼里去,现在清醒过来,她觉得黎少鹏也不过如此,长相温润一点,五官却不够精致,气质优雅一点,却少了一份真挚,而第四小队随便一个人拿出来,似乎都能和黎少鹏比上一比。
就比如陈大兴,他除了肤色比黎少鹏黑了一点,其余各方面都不输黎少鹏,陈大兴五官极其精致,看得时间久了,会觉得他越来越俊朗,气质冷峻了一些,却比黎少鹏的优雅更有魅力,就连身材,陈大兴的都比黎少鹏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钱芳妹觉得自己以前可能瞎了,才会喜欢上黎少鹏,陈大兴比他好多了,甚至魏作龙都比他好多了,魏作龙如果不笑,气质和黎少鹏是有些像的,比较温润,但是一笑起来,就有点痞气,这份痞气其实并不找人讨厌,而且魏作龙五官明朗,浓眉大眼的,是标准帅哥,如果他成分好一点,钱芳妹笃定,喜欢他的女知青一定比喜欢黎少鹏的多。
就在这时,钱芳妹看到了进来的黎少鹏,一时间她竟然有点恶心,黎少鹏拍着手的样子,看上去极其虚伪,好像他脸上那层皮是假的一般,若是揭开这层皮,里面说不定是一团烂棉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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