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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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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我不擅长喝酒,更不喜欢酒席。

我知道做生意饭局有时候是避免不了的,但是我在小曼的公司里只算一个打工的,并不管事,所以这些事情我不接触。

我在放假写书顺便喂喂猫,小曼突然打电话要我参加一个饭局。说是对方公司的老板很是赏识我,非要见我一面。我倒是觉得奇怪,且不说对方是怎么认识我的,就凭我在公司里的现有成绩,对方突如其来的赏识实在让我受宠若惊。

让你来你就来,项目本来就已经谈的差不多了,不用担心。小曼说。

我无奈,只能应约去。

小曼在大厅等着我,先是和我交代了一些这位老总的喜好和禁忌,还有项目的基本情况。我知道他还是担心我触雷,但是我一向话少,应该不会把他惹毛。

正说着,那位老总就来了,穿着一身定制的枣红西装,头发梳的油光亮,胖胖的,看起来挺和蔼的一个大叔。当然,他的发量很符合他的年纪年纪,只有后脑勺的头发还算得上茂密。

小曼先是和他握手,然后又介绍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我总觉得这个卢总不怀好意。先是握着小曼的手不放,后来眼神又到处乱瞟。小曼今天梳着利落的短发,穿着齐肩晚礼服,刚见面的时候,差点把我亮瞎。这老总可能也不能免俗。我这样想着。

该说的话都是小曼在说,推杯换盏建交情,这卢总的恭维能把人腻死,让我见识了一回什么叫真正的说话的艺术。

小曼的酒量一般,我能喝的就替她喝了。卢总又连着说我海量,一杯又一杯。

看着一桌子人戴着面具,相互恭维,伪装出衣服知己相见的模样,我突然很佩服小曼。我知道她是一个知世故而不世故的人,但是不知道她这么通透。既不拒绝客套,也不随便交出真心,这么聪明的女人,谁娶了她都会很幸福吧?

饭吃的差不多,酒也喝得差不多,卢总开始说正事。他说想请我给这个项目做个招牌。

意思大概就是让我做个代言人,用自己写书积累的一点名气,来增加人气,形成特色。

我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因为这是我干不来,更不想干。其次就是心里还心存一点小骄傲,不愿意拿读者的喜爱去捞金。

卢总像是知道我会拒绝,又开始语言攻势,他的游说本领一流,即便我想拒绝也没有话可以说。我看了一眼小曼。小曼说她也没想到卢总会来这么一出,眼下一拒绝就会得罪他。但是这起码是合作项目,对方应该不会有什么坏心,代言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毕竟他还说的冠冕堂皇:你什么力气也不用出,营销方面交给我。

我这个人不仅不擅长交际还不擅长拒绝,卢总某种程度上完全是我克星。

好吧。我说。不过我不想露脸。

行。卢总答应的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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