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无心篇(完)(1 / 1)
你在天启也住了几月了,这几个月里没发生什么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时间就这么在你做闲事中过去了,你还记得你打算常常找瑾仙喝酒这事,但虽说如此平常和瑾仙出去喝酒的时间也没多少,毕竟他也是个忙人。既然这样你也只好找点别的事情干了,比如给无心写写信。
无心在信中知晓了你去了天启城,心里似乎并不是很高兴。他在信里对你说他会来找你的,那口气活像一个来寻仇的怨鬼似得你看得一个哆嗦。你很想再写信去解释一下,可毕竟天启这到寒水寺并不是很方便所以也只好不了了之了。
时间不知不觉过了两年,你压根没想到会过的这么快。两年过后你16岁了,你的母亲父亲都有意无意的询问起了你婚嫁意愿,虽然总是被你以还小搪塞过去,但母亲带自己去集会的概率也变大了。现在天启不少人家都知道了你们家有个相貌美丽的姑娘还待字闺中,父母也留意起了上门提亲的才俊可你并不喜欢他们。不是说不好看或者才识太普通而是你始终觉得他们缺点什么,是的你想你是真的喜欢上那个无心了。但这不是什么值得提的人所以你只好说没有。
有一天你们家来了个人,是一个美丽的姑娘你认得她她是你的一个好友。她与你一起聊了会天突然说道了最近的一些大事,其中就有天外天。按往常你一定对这个没什么兴趣,但今天不一样因为你听小和尚说过他是天外天的人。你从好友那听说天外天最近多了个宗主,据说叫叶安世。这你就很好奇了为什么这她都能知道,结果她说最近她的父亲老是提起这个叶安世,反正不是些好话。
你听了默默叹了口气看来他回天外天了,那么你们的缘分可能就这么断了。很快之前犹豫的父母终于认了一家好人家,他们一家都是书香门第。与你们家比也不高不低,很快亲事就给你定下来了就在来年年底。你也见过几面那人,他没无心好看但好在也是个挺标致的个人你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又是一年过去上年说真的也不是很太平,年末还出现了一场皇位争夺战可这对我们这些人并没什么关系,终于今年也过了差不多半年的样子了你的婚期也将至了。母亲甚至连你的婚服都裁制好了,母亲把婚服放进了你房间,她对你说让你试试它如果不好还可以改改。于是再当天夜晚你就穿上了婚服,看着镜中美丽无比的女子你感觉你应该笑的但你笑不出,因为这一刻你仿佛有一种失恋了一般的感觉。你默默的为自己描上了眉黛,点上了朱唇把自己眉间的悲伤藏进绝世的容颜里。画完妆你忽而感觉有点冷,你走向窗前窗外的树枝微微晃了晃好似有风一般。你合上了窗。全然不知自己隔绝了窗外一双了然的眼。
这几天你觉得自己有些郁闷,于是你决定出去散散心。散心的途中你淋到了点雨,你躲在屋檐下等丫鬟给你送伞来,你见迎面有一个人打着伞走来,他是一个白衣少年脸在伞下看不清。他走到了你边上停了下来,你只当他来躲雨并没有看他但他却和你说话了:“你是白家的姑娘?”
你微微一愣没想到他会认出你来,你只好微微向他福了个礼说道:“公子,正是小女。”
他微微的笑了笑那声音很耳熟,他说道:“白夏桃,你忘了你可是答应要嫁给我的啊。”
你心里一震立马抬起头来,只见一颗光洁的脑袋正在伞下。他嘴角微微笑着说到:“听说小僧的娘子要嫁给别人了?小僧现在来劫施主的亲不知来不来的及”
亭外雨还沙沙的下着,你呆呆的注视着已经许久未见的少年。和多年前比起来他更高了人也更有气势了,只是自己也更看不清他了。你不知道这个天外天宗主为何出现在天启城,也不知他又是为何要来找你。
他对你说:“施主在我这落下了一件东西,现在小僧要把它还给你。作为让小僧保管这么久的酬劳,就请施主把你自己交给小僧吧。”无心拿出来一根红色的发带,是的就是第一次见他时自己落他那的,这么久自己都忘了。他把这发带缠在两人手上然后十指相扣,他的眼睛紧紧的锁住了你然后你见他底下了头吻在了你的唇上。原本只是一个浅吻而已可吻着吻着就不受你控制了,最后被他吻的没力气了你靠在了他怀里。他低头看了你一眼,忽然视线又投向了不远的雨中,你靠着他自然是没看见雨中有些失魂落魄的男人。
没几天你忽然收到了你未婚夫的退婚书,你拿这这退婚书摸不着头脑。这事怎么被抢先了呢奇了怪了,无心从窗户翻了进来看见你手里拿着的退婚书打趣道:“施主这么好看有朝之日居然也会被退婚?”
“哼退了这个还有一票人排队等着呢~”你叉腰嘚瑟道,然而迎着你的依然是一个炙热的吻。无心说道:“那可不行施主可是和我盖过印的~”
最后你嫁去了天外天,你很好奇无心是怎么让你父母同意的然而无心就是不和你说……你又问无心他是怎么找到你的这回他倒是说了,说是瑾仙说的但无心没告诉你他找你迷了半个月的路……行吧你都忘了他们关系好着。
你婚礼那天来了不少人,其中最醒目的是永安王的妻子。她是唯一一个和你特别对味的女孩,她想法很独特说的话也很独到你很喜欢她。
最后你很想吐槽一件事……说出来有点害羞就是无心这家伙有个奇怪的癖好……他不留头发就算了对吧,可为什么他每次在床第之间时老喜欢小僧施主相称,你吐槽了无数次他依然不改这人怕是个魔鬼!鬼知道每次他这么喊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和个女妖似得,特别不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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