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夫之路漫漫(2 / 2)
“紫色,紫色看起来神秘高贵,但是又代表了一种梦幻美好。学长设计的时候,特意将裙角微扬,我想伯母一定保持着童真和对生活的美好向往。”纪初雪大胆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你,会选择什么颜色?”
“红色,我喜欢红色的热情奔放,像爱情一样,即便知道是飞蛾扑火,也会不顾一切。”
“既然知道是飞蛾扑火,为何还要不顾一切?”
纪初雪想了想,虽然和南宫见谈论这个话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她还是想表达自己的爱情观,“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才修的共枕眠,遇上真爱的概率那么小,为什么不努力试试呢?所以我觉得既然遇到了,就应该好好珍惜,无论结果如何。”
“如果你们只能在一起一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呢?”
“不管是在一起一年,还是一个月,重要的是好好在一起。我无法决定时间的长度,但是我可以决定它的宽度。”纪初雪一双杏眼煜煜生辉,充满了自信和勇气。
南宫见没有想到纪初雪会说出这一番话,心中不禁一动,“你真的这么觉得?”
“嗯啊!”纪初雪调皮的点头。
南宫见终是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纪初雪的脑袋。努力压抑的种子,似乎想要破土而出。
“说的不错!”
唇角微钩,眼睛带笑,温柔帅气的模样晃了纪初雪的眼,她一时有些看呆了,“你笑起来真好看!”
面对如此直白的夸赞,饶是南宫见,也红了耳朵。
一整个上午,纪初雪都有点心不在焉,脑海里总是控制不住的浮现出昨天南宫见那个醉人的笑,好温柔的样子,仿佛还是她在孤儿院看到的那个陪小朋友打球的大哥哥。
喜欢上南宫见,从来不是没有理由的,而是南宫见值得她的喜欢。
也许起初的一见倾心是源于见色起意,可是后来的喜欢却是源于一点点的心动和崇拜。
南宫见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虽然外表阳光帅气,但是一直是不苟言笑,所以外人一直以为南宫见是冷的。
但是纪初雪知道,他是外冷心热,他比很多人都要善良、温柔。
因为家境不错,所以纪初雪积攒了很多零花钱,偶然的一次机会,她参加了学校的一个资助孤儿院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纪初雪看到了南宫见的另一面。
那个陪着孤儿院小朋友打篮球的南宫见,温柔、善良、有耐心,是纪初雪在学校里从未见过的模样。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活。为了成为别人眼中羡慕的模样,即便是累成狗,也要为那虚无缥缈的掌声跪着爬行。
对于这一类人,纪初雪是敬佩的,因为平心而论,她只是一个懒散的普通人,不具备压榨自己的勇气。
但是相比较前者,纪初雪更加崇拜南宫见这一类人,潇洒从容,甚至说是傲慢、不可一世,永远知道自己最需要的,和最想要的,对于无关紧要的人和事,连赏个眼神的兴趣都没有,但是对于自己所重视的,容不得旁人一丁点的侵犯。
虽然南宫见这类人跟天生的强大也有关系,但是纪初雪更相信是性格和气质使然。
昨天回去之后,纪初雪就认真分析了一下,现在她虽然还不在南宫见所重视的行列里,但是总是比“无关紧要”要好许多的。如果再加把劲儿,努努力,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抱得美人归了!
追夫之路漫漫,她还仍需努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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