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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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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秘书”正在开车的黄秘书,等了两秒,快速回头看了一眼自家老板,等他说出下一句话。

“落日挺美的,大黄应该会很喜欢。”面对黄秘书疑问的眼神,江旭生生憋了这么一句话。刚刚他看到一闪而过的林曦,她又哭了。怎么这个职员这么爱哭,这是第三次了吧。想叫黄秘书停车,但随后反应过来,尽管看到她哭,心里会受影响会难受,但他虽然身为老板,好像没什么立场去管职员私底下为什么哭。然后就卡那里。

黄秘方瞥了一眼车窗外的景色,日落西沉,霞光万丈,确实挺美的。但大黄身为一只狗,它的世界基本只有黑白灰这些颜色,这样的落日还不如一只鸡蛋让它更兴奋吧。

嗯,原来斯坦福商学院的高材生,未必知道狗狗的眼睛是类似色盲的。想到这,黄秘书心情升起了一丝满足感。

在车上,随口提了下大黄,让江旭想起,他好久没带大黄去外面遛弯了。作为主人实在太不负责了。心里怀着对大黄的歉意,回到家第一件事就带着大黄出去溜达了。

等他溜完狗,回到家门口,却发现一只白色头发的萨摩,呸呸,是表弟蹲在地上,正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我可怜呀,无家可归。因为前段时间某人在我家酒店里表现像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一样,被我爸爸,你舅舅一怒之下就冻结了所有银行卡信用卡。而某人不仅不拨刀相助,还落井下石,重色轻友让我流落街头。对一只狗都比对表弟好,我心里苦。不给个十万八万,我心里所受的创伤是不会恢复的。”面对石风寸断肝肠,声情动茂的指控,江旭挑眉,这么伤心的人,还有心思帮他把自家大门两旁的花盆,按一红一黄,排列得整整齐齐?

“算了,我不应该跟一只拥有五千多年高贵血统的狗比。你就看在表弟这么落魄模样,借个十来万江湖救急吧。”前段时间胡晓梦回来后,他住在杨林家里,但杨林这个家伙跟表哥穿同一条裤子的,就借了两千块给他。他找猪朋狗友借,那些家伙更绝,要不躲开,要不就只有李浩借了两百给他,还劝他赶紧回家承继家业。

笑话,他是一个无拘无束,爱好自由的人,怎么会为了区区几十亿家业,失去自由呢。

“我说过啦,最近因为大黄的开销攀升了,手头有点紧,只能借两千块给你。”江旭打开大门进到院子里,火红的山茶花映入眼帘,越过山茶花,走到房子前,按手纹进到屋子里,石风和大黄跟着进去,一人一狗,迅速占领沙发。

“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你不借钱给我,我就赖在这里了。我都还没跟你要损失费呢,你家的职员林曦今天又踢了我一脚。”石风把大黄拉到怀里,边摸边说。

“林曦?”

石风回忆起来,感觉命根子现在还在痛,这个死丫头,是谁教她,专踢人命根子的,还一踢一个准。

原来刚刚石风又在某间洗手间里,遇到了林曦。看到小仙女,他很兴奋走上前去打招呼,可心情低落的林曦没认出他来,大喊流氓又踢了他一脚。

“别笑好吗,你也比我好不了多少。你以前就是个受虐狂,被一个女生连踢两次,反而死命追求别人。”石风悻悻地说,当年他这个表哥在国内读高中,他们偶尔通电话发邮件。江旭都提到过一个女生,先是很讨厌人家,结果后面说着说着,就迷上了人家。最后向他请教追女生的方法。

石风依然记得江旭,刚开始跟他吐槽那个女孩子,粗鲁,没礼貌,孤僻,奇怪,食量大,吃起饭来像饿死鬼。当时他就打趣江旭,每次通话都说同一个女孩子,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他表哥还指天发誓,他喜欢她就天打雷劈,永世不得翻身。后来就不用说了,真香,不仅喜欢上别人,还爱上了。然后他虽然没被天打雷劈,可车祸失忆了。所以说,不能随便发誓。每到雷雨天,电闪雷鸣,就是上天在惩罚一群男人随便发誓。

“所以说,人不能随意发誓。”石风抱着大黄,看着眼前一幅完全没记起来的表哥,闲闲地说。

“以前你们都不跟我说,我有过这么一位女朋友的。为什么现在你们一个两个的跑过来跟我说呢?”前任女友吗,江旭脑海里又浮现林曦的身形,不可能是她,她亲口说现任男朋友长得像他。

“那是你失忆了,刚醒来时,你就跟那个什么胡晓梦好上了,我干嘛还要给你提前任的事。”石风扔了个白眼给江旭,这人脑子是不是有坑,当时他正沐浴在爱的世界里,跟他提前任的事,给他找不爽快吗?何况那个晓梦,一点都不好惹。

“她叫什么名字?我想知道她的名字。”江旭很想知道那个曾在他生命里出现过的女孩名字。

“叫什么小曦,哦?居然跟林曦的曦是同一个字。”石风犹犹豫豫地说,该不该向他坦白呢。

也是叫曦?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吗?江旭看着院子里的山茶花,目光悠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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