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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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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旭受教,遂立下雄心壮志,决定每天写日记来督促自己三省其身。虽说在爷爷面前表现得很乖巧,但在心里却暗搓搓地想,下次被他遇到那个女生;肯定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敢踢他江家大少爷。

江旭万万没想到,上天听到了他在内心里的祷告,第二天就让他在放学路上,再次遇到那个女生。

第二天,他被何叔叫醒吃早餐上学时,睡眼瞢忪。吃早餐时向爷爷求称赞,他这么晚才起来,是因为昨天写了一篇长日记,写得太晚睡了,所以起不来。

老江总看着孙子,慈祥地笑,用手摸摸他的头,称赞道:“我家小旭,穿什么都好看,还很乖,会写日记来三省其身。快点吃早餐吧,吃完我让何叔带你去新学校报道。可能新学校没有你以前的学校那么好,但这所学校可是县里最好排名第一的高中了。反正以后你会出国留学的,这两年你就该学学,该玩玩。”江旭边吃边乖巧地点头回应。

看着穿上新校服跟在何叔身后离开的江旭,老江总心想,读大学后,他这个独孙跟他相处的时间就不多。这两年就让他呆在自己身边,让他手把手教孙子做人,处事,把江氏集团的第三代继续人陪养好。

江旭扯扯身上的校服,这校服太土了,布料太差了吧。跟他以前在国际私立学校的校服没法比。背着书包,踢着地上的石块,这么破旧的学校,还能是评县里最好,排名第一的高中?第一天上学,在这所学校里,唯一能让他值得高兴的是。作为插班生自我介绍完毕后,班里一群女生看他的眼神。

他沿着记忆里的路,步行回家,爷爷跟他说,这所学校里的学生,放学后都是自己回家的,所以也要求他放学后自己步行回家。

“林曦,我再问你一遍,做不做我女朋友?你再不答应,别怪我来硬的。我洪爷看得上你,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你还敢不乐意。”一个粗狂地声音引起了江旭的注意,他往前看,赶紧躲到墙角边,这么刺激吗?开学第一天就遇到群架,他们学校的人都这么玩的吗?直接在路上开片?石风小学毕业后就被家人送到国外留学,剩下杨林和他在国际学校里。他们看谁不顺眼,都是暗搓搓地把人诸到侧所里踢几脚或明明白白约出来找个地方谈条件。像这样干脆直白的群架,江旭小学毕业后,还真没有再遇到过。

前面一堆穿着他们校服的男生围着一个女生,开口说话的是一个头发往上高高梳起,本来一米六三的身高,因为这一梳,生生把身高增加了三厘米。嗯,视觉上接近一米七了。

林曦看着前面借助发胶的力量,才能追上她的身高,在他们学校称为洪爷的男生。这个叫洪爷的人,看了几部香港蛊惑仔电影,身边又有几个小弟,就脑残以为自己是陈浩南。觉得自己作为小县城第一中学陈浩南,身边就应该配个女朋友才拉风。

然后像选妃一样,把适合的人选一个个筛出来。校花爸爸是校长,肯定不能动;班花家里有钱,不能动;读书太好的,不能动,老师会管;太普遍的,他小县城第一中学陈浩南也看不上。选来选去,只有这个叫林曦的女生最合适了。家里穷,没背景,学习成绩不好,名次稳定地排在他前面,而他经常倒数第五。关键人长得还有几分姿色,虽然瘦了点,但身材也还行。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比他高那么一点,没关系,男人嘛,要大度。他把头发立起来,就能跟她平起了。然后林曦就因为这些莫明其妙的原因被缠上了。

这是第几次了,林曦不耐烦了。她没记错的话,这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第一次,洪爷派了个小弟过来,给了一张纸给她,她没看,扔了。第二次,洪爷亲自过来,跟她说让他做他女朋友,她没理,绕过,直接回家了。第三次,洪爷直接过来,想拉她手,被她一脚踢倒在地上。原来这是第四次,叫人来围攻她。很好,她要一劳永逸,放学老被人烦也不是个事。

她放下书包,扭扭头,伸展四肢,爸爸教她做猛烈活动前要先拉一下筋骨。围着她的男生懵逼了,她是吓坏了吧?

躲在墙角的江旭,却猜想,这是打人前活动筋骨吧?下一秒,林曦的动作验证他的猜想。左手一个封喉,右手一个拳头,再来一脚横扫,动手干净利落,每一次出手,都伴随着一声闷哼。等江旭回过神时,林曦把洪爷踩在地下摩擦着,又以一脚踩在要害上结束这次单方面的打斗。江旭咬着手上的瓶子,这还是女人吗?这是大猩猩吧,还是金刚大猩猩。

“哎,我说这位小哥,你到底是不是买水的?拿着我家的怡宝,蹲在地上十多分钟了吧。”啊!?江旭看看四周,原来他刚刚急忙间躲进的墙角是一个小卖铺的角落里,看了看手上的水,是不知不觉中拿起来的吧。江旭抬头,嗯??她怎么向这边走过来了?难道认出他来了?昨天他只是在心里暗暗地祈祷了一下,要把她按在地上摩擦。上天,你要不要这么勤劳,这世上还有很多需要你帮忙关怀的人,为什么偏偏对我这么好。还有上天,你觉得我是有能力把她按在地上摩擦的人吗?

“这位同学,我对昨天欠你的钱,深感抱歉,所以今天特意来送瓶水给你还债的。”江旭决定先下手为强,露出标准的笑容,双手把水捧上,比递水给爷爷的时还更尊敬。

林曦把他手上怡宝拿走,拧开,喝了起来。她走进来是想买瓶水喝的,活动完有点渴了。江旭跟她说话时,才认出他是昨天去她家买水没带钱包的人。不对,这个人白白净净,头发剪得是时下最流行的发型,手腕上戴着表怎么看都不像是街边二十元一只的便宜货,看上去,不穷呀。可人怎么这么抠,他欠她的脉动是四元,现在还她的是一元五角的怡宝,这人很会算嘛。

“我说这位同学,水还没给钱呢。”一旁的店家催促,钱都没给就喝了呀。

“我给,现在给。”江旭连忙回答,翻翻裤袋,空的。他把书包放在地上,死劲找,钱包呢,怎么钱包又消失呢?今天早上走得太匆忙,忘记放钱包进书包啦?

“我来给吧。”林曦从口袋时掏出钱给店家,装,看你还在装。她看错他了,这人根本就连一元五角都没想还她。有钱带那么漂亮的手表,背那样的书包,会连一元五角都没有。不要告诉她又忘记带钱包了,这个借口再拿出来,是要侮辱她的智商。

林曦鄙视地看了江旭一眼,迈开步伐,打算离开。江旭连忙拉住她的手臂,并急急忙忙地解释:“同学,同学,我忘记带钱包了,下次肯定补上。你告诉我,你在几班,明天我肯定会十倍还你。”

林曦甩开他的手,她是想明白了,这人是把零花钱都花在发型,手表,书包上。现在连几块钱的水都买不起来,这叫死要脸子,活受罪。江旭心里不爽了,她刚刚鄙视的眼神,明明就是瞧不起他,眼里写着一个男生,连几块水的钱都给不起。笑话,他江大少爷,会缺那么几块钱吗?

他抢上前,想拉住她,跟她说清楚,他江大少爷,什么都可能缺,但钱永远不会缺。嗯,怎么这么柔软饱满?这手感很像昨天的。江旭回过神来,手怎么又放在人家的胸上了。“我不是有~啊!”林曦涨红着脸,站立,抬脚,往上,一踢,正中红心,动作干净利落,江旭又倒在地上了。

在巨痛中,他隐隐约约地听到店家的话,是我跟不上潮流啦,现在的小年轻,花个一元五角就想去追女生,送瓶怡宝就想动手动脚的。关键怡宝的钱还是人家小姑娘自己给的,难怪小姑娘,连自己在几班都不肯说,难怪会被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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