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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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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三点过两刻,说好四点准时出发的苗头突然掐了腰,楚阔一颗苹果咬得连核都劈成两半,躺在手心湿黏黏的,向迩就是不见人影,一整天过去,窗都没开一回。

实在等得脚酸,楚阔从怀里掏出手机,噼里啪啦按了一阵,文字里像夹着声音,问对面那人还有气没气,活着吭个声,嗝屁了也记得跳起来报个信再倒。

三分钟后向迩回复,他低头一看,当即被人踩着脚似的原地猛蹿——我的乖乖,平常不见他打扮,窝在家里总是t恤汗衫加长裤的,这突然换上一身小西装,谈不上多正式,却又简练挺拔,细腰长腿,寸头耳钻,简直盘靓条顺。楚阔心说自己眼都亮着了,谁啊,哪个小帅哥呢,突然给人眼睛里瞎放烟花,还一放就是一大簇,馋死小基佬。

对面窗应声推开,楚阔原本盯手机盯得眼直,这下干脆探出半个身子,两手撑在嘴边大喊大笑,前边还缀着个没成功的口哨,像放了个哑炮:“呦,帅哥,走不走啊,今天那麽靓,我就画个黑脸妆专做护花使者啊。”

小靓仔扭头,骄矜又得意的,学他说:“走呗。”

楚阔真觉得要不是自己和他关系太近,擦不出火花来,不然就向迩这样的款,自己这种兔子总得先别人一步舔舔这丛窝边草,实在是馋,真好看。

但这也有风险,楚阔不怕自己吃不到草,就怕这草无知无觉的,被一些黑心眼的兔子啃了一口还懵懂不知。因而车开多久,他就叽叽喳喳地叮嘱多久:“你过去了,肯定好多人想跟你认识,听我的,谁都别理啊,要保护自己。”

“有谁会想认识我?”

“那多啦,”楚阔苦口婆心的,“一,想结交你的同行,你好歹也是有名气啊,我之前给我爸买画,听说那个私人买家就有打算看看你的,我那时候也不知道新认识的朋友居然还是小红人,你自己不知道罢了。连这样的老资历对你都有结交的意思,更别提那些年轻的了,谁不想认识你,你可是未来之星,身上闪金光的;二,沈士明和周乐意那种,他们这样的就不用我解释了吧,看见你啊,两只眼睛都冒着绿光呢;三……暂时想不起来了。反正你到时候就跟着我,我保护你,知道吧。要是沈士明背着我找你过去讲悄悄话,你得让我知道,他要是威胁你,你就喊一声‘你有病吧’,那我听见就知道了,我就算在天边也飞来救你,把那色胚打残打废。”

“我想,他不至于在自己家对我动手。”

楚阔拧眉:“你别说话。你就是不信我,沈士明真不是好人啊,你没听说他最近的传言麽,左一个性/侵,右一个抄袭的,这每条听着都膈应人啊。你听我说,你对我和你爸傻白甜就算了,对外面的人,你要多点防备心,不然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呢,傻乎乎的。”

向迩瞥他:“我知道你在骂我。”

“笨哪。”

“也是骂。”

“傻呆呆。”

“还是骂。”

“你真可爱。”

“彼此彼此。”

在楚阔的预想中,今天的约会该是一回极富情调的小型沙龙,事实也确实如此,他和向迩由一位菲佣从地下车库领进正厅,进门就见房间中央摆着两张矮几,几上摆着小食和饮品。

他们来得不早不晚,此时已有数位年轻男女在正厅闲聊,衣着大多较郑重,反倒叫楚阔一身休闲服显得格格不入。人群中有些眼熟的,特意上前来同向迩搭话,楚阔听不懂他们的聊天话题,也不感兴趣,朝向迩示意后便走到一边找了杯酒,小抿一口,含在嘴里还没下咽,背后忽然招来两块烫铁。

是上回在楚家聚餐时的男模特,高高瘦瘦的,黑衬衣包着胸膛,露出嶙峋锁骨,凹陷处有块结痂的疤,随他着笑时被藏匿,狰狞得像剥了皮的树。

“做什麽?”楚阔问他。

“好久不见你,过来打个招呼。”

“抱着我打招呼?”

“怕你逃掉咯,好几次我找你,你不都是找准机会就逃跑麽,”男模特笑眯眯的,素颜看上去竟然说得上清纯,“我说了,我对你有意思啊。”

“但我没有。”楚阔铆足了劲去掰他扣着自己腰的手,两人暗地较劲,偏偏旗鼓相当。

“没关系啊,感情都是要培养的,你现在对我没意思,不代表以后也没意思,我们来日方长嘛。”

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楚阔后背心冒了一层的汗,手也滑腻腻的,他呵呵笑两声:“不好意思啊,我只做上面那个。”

男模特惊喜:“那麽巧,我也只做下面那个。”

“……”

这边楚阔被缠着,扭头去找原地的向迩却不见人影,他挣扎好半天没能摆脱当下这个暧昧姿势,最后手腕一转,朝着男模特胸膛就是一记肘击,尔后问他是怎麽来的。

男模特抚着胸口,翻他一个白眼:能怎麽来的,跟Joe来的,我们就跟在你们后面,谁叫你们两个人走路都不回头看一眼。

向迩的确是被周乐意带走。她把他解救自大献殷勤的陌生男女之间,提着他的手腕穿过一张酒桌,最后让他坐进触感软和的单人沙发,她则坐在沙发扶手上,背靠着一点边缘,伸手要他看前方。

沙发前是张小几,几位手舞足蹈的青年艺术家形象各异,长发蓄胡的,沉默寡言的,唾沫横飞的,向迩看在眼里,不明白周乐意是何用意。

长发雕塑家说:“‘爱’可以简化成一种线条,有笔直,也有蜿蜒,这能类比人身上的血管,人哪能控制血液,哪来的有的放矢。”

“这个比喻不稀奇,把‘爱’简化成线条,你以为很抽象吗,其实不知所云。”

“那难道像你说的比作水?玩烂的套路!就拿《罗曼蒂克》来说,理念很简单,水是生命之源,里头放一个男人的裸体,这能暗示**?故弄玄虚!更何况这可已经有人做过,沈士明之前就有人,他不是第一个,难不成你还要再做个复制品?”

“你太偏激了,我只是在举例,那是一个元素,数万作品多得是以元素玩出花样的,我反对的是你最后一个观点。其次,无论是‘爱’或者美感,你要把它拘成线条,也不算头一个,传统图腾,龙飞凤舞,哪个不是线条?”

“……”

“啪——”

争论正热,忽然有人击掌喊停,众人纷纷朝源头望去,却见是一位面带笑意的年轻女士,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男孩,俊朗标致,是张熟面孔。

周乐意闲适道:“不好意思啊,打断你们。我听你们在讨论,怎样能把‘爱’抽象化对吧?我学摄影之前念过两年美术,虽然没什麽成绩,但勉强还能听懂一些。我觉得,你们是不是忘了一点,在把‘爱’抽离之前,什麽是‘爱’?初恋心动,风月作戏,还是缥缈的根本谈不上是爱的欲?你们认识‘爱’,知道它在哪儿吗,它打哪儿来,寄存在一个人身上的哪个位置?”

长发雕塑家反驳:“你局限了‘爱’,它不只是风月。”

“是,因为我是俗人,天底下绝大多数都是俗人,那‘爱’也是俗人的‘爱’,”周乐意耸肩,“我的意思是,你们就连最俗的,你们瞧都不瞧一眼的‘爱’——当然,是风月的爱——连这些都不认识,你们谈什麽艺术?”

“你什麽意思?”

另一人却道:“那你说,‘爱’在哪儿?”

向迩无言,在四周寂静中发觉身侧有人探**来,周乐意的面孔急剧放大,最后停滞在离他几公分远的位置,或者说几公分近。他们沉默着交换呼吸,吞咽的每一口都是对方刻意放缓的鼻息。

周乐意盯着他的双眼,缓缓地说:“是开关。不爱的人迎面来,爱的人偏要躲。”

风月是火,陷于风月的俗人往往渴望明哲保身。而很不巧,向迩不在她的风月里。

就在这时,沈士明立在二楼护栏边,将这场景尽收眼底。他只着衬衣长裤,右手两指微微分离,像夹着一支无形的烟,腾着渺渺的雾,而听他朝楼下轻喊:“向迩,上来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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