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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从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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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觉得忘记一件事很难,是因为在忘记的过程中会屡屡想起。而林水松从未想过忘记,因为那对他来说不是一件难事,而是一件永远都不会发生的事。他能做到的只有放下,放下对何修敬多余的感情。

能够成为人类体验作为没有嗅觉、没有触觉、没有听觉的树木一生都不可能认识到的情感,林水松应做的只有感激。但他做不到真正的放下一切,只有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关于何修敬的回忆,看他曾喜欢过的书。

有很长一段时间,林水松都不曾见过何修敬,同在一座城市的两个人仿佛平行线一般永远不会相交。可每当看到下课铃响后仍坐在座位上读书的同学、看到在前面走进快餐店的人礼貌性撑门让自己得以通过的陌生人、看到广告海报上没有表情的明星,林水松都会想起他。仿佛这么做,何修敬就还在身边。

餐厅的饭菜再美味也难有什么花样,时间久了自是想换新鲜口味。林水松受钱世达的邀请,去校外新开的饭馆尝鲜。

新装修的厅堂宽敞明亮,装潢布置也合人心意,钱世达为了表示对店长的嘉奖,拿起菜单便把特色菜挨个点了个遍,不顾只有两人根本吃不下的后果。

“吃不完兜着走,给那两个乐不思蜀的小子留着。”钱世达是指寝室里的另外两个室友。

钱世达是个直爽率性的朋友,和他在一起,总能让林水松笑声不止。

可下一秒,笑容便僵硬,林水松尽力才控制好自己的表情。

平常多穿衬衫的他今天随意套了一件米黄色的T恤,是与往常全然不同的穿衣风格。可林水松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或许是浩浩荡荡近十人一起走进餐厅的声势过于巨大,才让林水松的注意力从眼前仔细研究菜单的人身上移开。

一行共八人,何修敬身边有一位身着短裙的长发少女陪伴。她亲昵地靠在何修敬的肩膀上,虽然何修敬脸上没什么表情,可女孩依旧一脸幸福的模样。

那女孩不是白和言学姐,而是个从来没有出现在林水松记忆中的陌生人。

林水松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全部心思都放在了两个人身上。钱世达自顾自地吃个起劲,整餐下来竟没发觉林水松的异常。

林水松不知道其他人在面对这样的场景时内心会作何感想,但他很清楚,自己那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是那个女孩该有多好。

后来大三需要复习考研,在父母的提议下,林水松搬出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面积不大,但一人居住绰绰有余。

临走那日,钱世达以景作结,豪迈吟诗: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愣是把林水松酝酿好的离愁别绪赶到九霄云外去了。

新住处虽没有室友陪伴,但好在夜晚清净,适宜静心学习。

不知从哪天起,林水松居住的小区里多了一辆阿斯顿马丁。阿斯顿马丁真是辆好车,让人移不开目光。林水松租房所在的小区不是什么富人别墅区,住的不过是些像他一样的学生,或是外地来的打工仔。在这样的环境下,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一辆一尘不染的银色跑车,着实让人无法忽视。好几次,林水松都忍不住想要凑上前去仔细端详车型设计和颜色搭配,奈何每次远远望去车主都在车里,让人不好意思上前。

这天放学还没进小区,一个女孩就跳到他的眼前,兴奋道:“水松!”

林水松歪头端详了一阵眼前的人,才迟疑道:“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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